重庆,女孩坐公共汽车,人挤人,突然感到有只手在摸她,她看着周围的人都对此视而不见,她忍了,结果,那只手第二次又摸了过来,这一次,她忍无可忍了,她进行了漂亮的反击,将摸她的那个男子送进派出所,女孩说,我不能沉默,我不能让他觉得女性好欺负! 好不容易等到公共汽车来了,人很多,女孩赶时间,也不在意,一跃身就挤上了公交车。 车上的人确实不少,女孩刚上车没多久,就感觉特别的挤,女孩没在意,以为只是人多的缘故,挤一点也无所谓。 可这也太挤了,她一直感觉自己有人贴着自己一般,女孩只能往空余的地方挪了挪,她还一直以为,这只是太挤而已。 但这挤得不对劲,她突然感觉有只手过来摸她,她很快意识到,有人趁挤,搞小动作,占便宜了。 可这一次,她无凭无据,她也不敢出声,毕竟她还摸不清对方的企图,但她已经很气愤了,觉得身边的这个男子,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做出如此让人大跌眼镜之事,实在令人气愤。 她希望男子只是仅此而已,不要再骚扰她,她可以在没有证据之下,就此不了了之。 但这个男子胆子实在太大了,得逞了一次,又来了第二次,那只手又摸过来了。 这一次女孩决定反击,她首先就是要拿到证据,她默默地拿出手机,将男子的一举一动全部拍下来。 男子浑然不知,还在得逞的成就中得意。 很快女子拿到证据之后,一个反手过来,就抓住了男子的衣领,当面进行对峙。 她问,男子为何要摸她?男子一开始的时候,看着全车的人都沉默寡言,只是眼睛看过来,并没有帮女孩说话,他和女孩对抗着,还想否认自己的行为。 女孩拿到证据,可不想轻易地放过男子,她大声地说道,她要将男子送进派出所。 这一刻,男子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事了,他看着女孩那坚定的目光,即使全车的人都没有帮女孩说一句话,他依然感受到女孩的来势汹汹。 如果他真的被送进派出所,被家人朋友知道,事情就闹大了,男子赶紧求饶道:“我错了!”他希望女孩放过他。 女孩依然眼神坚定,一手抓着男子的衣领,一只手报了警,她将男子送进了派出所。 整个过程,女孩干得干净利落,将猥亵她的男子,亲自送进派出所,整个过程她为自己的勇敢,感到佩服,同时,事后,她也感到害怕。 当时就她一个女孩,面对一个壮汉,为自己讨个公道,车上那么多的人,有人是看见的,他们却视而不见。 女孩在为自己讨公道的过程中,车上的人没有一个人敢帮她说一句话,若是她真遇到亡命之徒,或许她的结果就不一样了。 她心有余悸,回想起这件事,虽然有些害怕,但她不后悔。 当一切有了结果,女孩才分享自己的这个经历和感受,她也希望能提醒广大的女子,出门要懂得保护自己的。 她告诉广大的女子,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冷静,先把证据拍摄下来,然后再勇敢地站出来,要自己为自己讨个公道。 她说她不能沉默,不能让男子觉得女性是好欺负的。 当自己都不沉默,犯罪之手才有可能停止,如果沉默下去,只能成为忍气吞声的受害者。 同时发生这样的事件,有一点,她很不舒服,在全车的人都知道这件事的经过时,却没有人敢站出来为他说一句话,让她孤军奋战,要是胆小一点的女孩,遇到这种事,或许就忍气吞声了。 所以女孩更要告诉广大女子,遇到这种事,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不能沉默。 女孩遇到的这样的事情,没有忍气吞声,她勇于为自己讨回公道,她的勇敢是值得人敬佩的,男子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事后,女子已经将男子送进了派出所,民警将会对男子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我们应该为女孩的勇敢点赞,同时女孩也告诉了广大的女子,遇到这种事情,要懂得保护自己,更要懂得为自己讨回公道。 你是否敬佩女孩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