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女子因为不会做饭,竟然被刑拘?原来,这位女子家住北京三环,可以说家庭条件优渥、事业兴旺、还有很多积蓄,但唯一缺点就是不会做饭,想着自己不能饿死啊,于是就跑到外卖的货架处偷饭。前后一共偷盗6次外卖的她,终于被工作人员给抓获。 光明网12月2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女子赵某今年50岁,上没有老、下没有小,独自一人生活,条件是非常不错,但是因为没饭吃,这才想起“零元购”。 本案的主角,是一位50岁的单身女贵族赵某。说起家庭条件,她的条件可真是不错。因为自己从事自媒体行业,打扮的也很时尚、收入丰厚、积蓄颇多,而且在北京三环还有房。 赵某未婚、无孩,往上也没有双亲,完全就是独自一个人生活。之前赵某还在外企工作,可以说属于高知、高收入分子了。 但是唯一的缺陷就是,这位赵某,她不会做饭啊。每天望着家里的锅灶,就是下不去手,完全就没法“养活”自己。 然而不能不吃饭吧,思来想去,赵某就想到小区大门口的外卖自提柜,那个上面可是堆满了各种美味的外卖啊。 说做就做,为了不让他人认出自己,赵某甚至还做了简单的变装。这一天,赵某戴了一顶帽子、佩戴口罩,晃晃悠悠的来到了门口的外卖货架处。 当时正好11点多,取外卖的人非常多,赵某为了掩盖自己的慌张,就拿出手机开始假装打电话。打电话的时候,则眼神躲闪、不断瞟着货架上的外卖。估计,她是在看,到底哪一份比较好吃吧。 等到人群逐渐稀少,赵某则徘徊到她选定的目标旁边,拿起货架上的外卖就揣到怀里。拎到两份外卖之后,赵某则非常淡定的离开了。 谁知道,赵某前脚刚取走了外卖,后脚外卖的主人就过来了,他在货架上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外卖,这才拨打了110,想要查看究竟是谁这么贪吃,竟然偷盗外卖? 调查监控之后,很快就查到了赵某头上。敲开房门之后,赵某还表现的非常淡定,直到工作人员出示了监控视频,赵某才开始逐渐慌张,并且及时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根据赵某供述,自己不会做饭,但是又害怕饿死,这才心生贪念。赵某回忆,一开始偷外卖,心里还有点顾虑呢,但是后来,一回生、二回熟,她偷盗外卖的技巧越来越熟练,甚至直接就把外卖货架当作了“零元购自提柜”。 根据调查可知,赵某前后一共进行了6次偷盗外卖的行为,她的偷盗次数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她的心理就是:占小便宜、吃白食。 经过工作人员的一番教育,赵某也总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赵某因为涉嫌盗窃罪,最后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本案释法:女子前后6次偷盗外卖,她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最后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惩罚呢?如果这位女子主动投案并退赃,会怎样? 第一、赵某犯了盗窃罪,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构成盗窃罪,并且属于“多次盗窃”,不管单次金额多少,都会被刑事立案,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被认定为是盗窃罪,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会单方面处以罚款。 赵某前后一共偷盗外卖6次,经常“零元购”,这些行为就是犯法的,甚至触犯刑法。赵某明确被认定为是盗窃罪,需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其盗窃行为可知,构成犯罪之后可能会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第二、赵某如果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犯有盗窃罪之后,如果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犯罪比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在主动退赃之后,酌定从轻处罚,至少会减轻量准刑30%以下。 如果本案中的赵某,后期自首、退赃、积极认罪、赔罪,这个行为属于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后期需要根据起行为来作判定,主动投案,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关键。 可不要认为偷盗外卖,因为“饭”不值钱就可以随便拿哦,法律面前无小事,可千万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哦!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