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杀 人贩子、贪官、卖国求荣者、故意杀人者,四者必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四者,只有死刑且立即执行,没有死缓,没有无期徒刑,更没有有期徒刑; 回望历史,毛主席早已用铁腕手段践行着这份为民除害的坚定立场,他的故事至今仍为严惩恶行、守护安宁提供着深刻指引。 故意杀人者罪不容诛,毛主席的决断彰显法理尊严。1937年,屡立战功的红军将领黄克功,因恋爱纠纷枪杀青年刘茜。面对说情者“念其功绩从轻发落”的请求,毛主席断然拒绝:“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他亲自写信要求依法严惩,最终黄克功被执行枪决 。这声枪响昭示:无论功劳多大、地位多高,触犯人命底线必受极刑,这正是“杀人偿命”的天理昭彰。 贪官污吏必除之而后快,毛主席的铁腕净化党风政风。中央苏区时期,叶坪村苏维埃主席谢步升贪污腐化、走私牟利,毛主席得知后怒斥:“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当即下令严办,谢步升成为我党反腐枪决第一人 。新中国成立后,刘青山、张子善贪腐巨款,毛主席不顾多方说情,坚决批示“死刑”,用两人的伏法换来了数十年的风清气正,真正做到了“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 卖国求荣者人人得而诛之,毛主席的坚守捍卫国家尊严。面对帝国主义妄图分裂西藏的阴谋,毛主席斩钉截铁地宣告:“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过问!”他坚决下令平息西藏分裂叛乱,粉碎了反动势力的分裂图谋,用铁腕维护了国家统一 。这种对卖国分裂行为的零容忍,正是“卖国求荣者必杀”的最好注脚。 人贩子害家破人亡,其罪当诛的理念早已深植民心。毛主席当年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将残害百姓的匪首、恶霸列为打击重点,提出“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正是为了保护人民免受侵害。如今人贩子拐卖儿童、摧毁家庭,其恶行与当年的恶霸匪徒无异,依法判处死刑正是对百姓呼声的回应。 从革命年代到和平时期,严惩四类重罪、守护民生安宁的初心从未改变。毛主席用一个个铁腕故事告诉我们:对罪大恶极者心慈手软,就是对人民的残忍。唯有坚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恶行付出惨痛代价,才能还社会以清明、还人民以安宁,这正是民心所向、正义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