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一职校教工扔摔学生致骨折!获刑缓刑还丢了工作,学校赔偿58.8万,孩子至今

笔尖下说法 2026-01-10 00:24:32

秦皇岛一职校教工扔摔学生致骨折!获刑缓刑还丢了工作,学校赔偿58.8万,孩子至今还在养伤 真的太让人气愤了!就因为熄灯后和同学说了几句话,秦皇岛一名职校生竟然被学校教工拎起来扔在地上,导致右肱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如今过去快一年了,孩子身上还打着钢板,只能在家养病。 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起来让人揪心。去年3月18日晚上9点半左右,秦皇岛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小明(化名),在宿舍熄灯之后,和同宿舍的两名同班同学聊了会儿天,这本就是青春期孩子之间再平常不过的小插曲,谁也没想到会引发后续这么严重的后果。 转天早上8点20分,正在上课的小明,被学校教工李某叫到了操场,和另外3名同学一起罚站军姿。这一站,就站到了上午11点半,整整三个多小时的时间,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身体早就扛不住了。 后来李某让小明坐下休息,小明实在累得不行,就直接躺在了地上。可就是这个举动,彻底激怒了李某。他二话不说,一手抓住小明的衣领,另一手拎起小明的大腿,直接把孩子整个人抬起来离地,然后狠狠扔了出去! 重重摔在地上的小明,当场就觉得胳膊剧痛难忍,被送到医院后,诊断结果让人心疼——右肱骨粉碎性骨折,还伴随右桡神经损伤,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 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李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六个月执行。 让人唏嘘的是,李某已经从学校离职,而学校方面已经和小明的家长周先生处理好了赔偿事宜,一次性赔偿了58.8万元,赔偿款已经全部到位。不过记者联系李某家属时,电话接通后就被挂断了。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教职工管教学生是分内之事,但大家一定要搞清楚,管教和故意伤害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教育惩戒的范围,绝非简单的“管教不当”。 而且判决里的缓刑,也不是说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在缓刑考验期内,李某要接受社区矫正,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就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同时,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学生伤害,学校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学校有权向李某进行追偿。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教育的本质是育人,不是靠暴力和体罚立威,不管学生犯了什么错,都不能触碰法律和道德的红线。 现在小明还在家养伤,身上的钢板还没取下来,这场伤害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的影响,可能需要很久才能抚平。58.8万的赔偿,一年缓刑的判决,这样的结果你觉得合理吗?面对学生违纪,到底什么样的教育方式才是最合适的?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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