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最大的腐败并非今日这个贪官贪了一亿,明日那个贪官贪了两亿。毕竟,此类贪污对社

含蕾米多 2026-01-22 11:19:30

社会最大的腐败并非今日这个贪官贪了一亿,明日那个贪官贪了两亿。毕竟,此类贪污对社会的损害与破坏终归是局部的。那么,对我们社会危害最大的腐败是什么呢? 老百姓是彻底坐不住了!看着新闻里贪官一个接一个落马,追回来的赃款动不动就是一个亿、两个亿,大伙儿拍手叫好的同时,心里头却总觉得还有点不对劲。 究其原因,真正能让社会大厦倾覆的隐患,绝非仅仅在于某位官员私囊里装了多少不义之财。 然而,当你参透了另一种更为隐蔽的腐败形式,便会恍然大悟,我们忧虑的根源究竟何在,那便是司法与立法的双重腐败,这两者堪称腐蚀社会的真正“剧毒”。 讲得通俗点,贪官敛财充其量是“谋财”,固然令人痛恨,但就像肌体上生了毒疮,剜去腐肉尚可愈合。但这司法与立法的腐败截然不同,它们是在无声无息中侵蚀骨髓,直接掏空了整个社会的根基底座。 咱先唠唠司法,这可是民众寻求公道的最后一道关隘。试想,倘若负责抓捕的公安、负责起诉的检察院、负责审判的法院,都与作恶者沆瀣一气,那我们一旦遭受欺凌,又能向谁哭诉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布过一则通报,仅仅半年时间,就查办了90多位政法系统厅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在这份名单里,近六成是掌实权的“一把手”,另有三成哪怕已经退休回家含饴弄孙,也照样被“倒查”揪了出来。 这些人手中掌握的可是生杀予夺的大权!然而他们是如何行使权力的?公安环节该立案的不立,该查办的拖延。检察环节有的视若无睹,有的甚至罗织罪名构陷无辜。等到了法院环节,判决书中更是藏污纳垢,猫腻重重。 即便罪犯进了大牢也不太平,只要关系够硬、钱给到位,哪怕是重刑犯也能违规运作“保外就医”或减刑,大摇大摆地重获自由,继续逍遥快活。 古人说得好,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还可怕。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司法腐败是把水源头给下毒了。 诸如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这般的冤假错案,每曝光一起,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大堤就崩塌一角。当大众认定法律已不可靠之时,内心的失望终将演变为彻底的绝望。 倘若说司法腐败是堵死了公平的最后一道大门,那么立法腐败便是更为阴损的“高端局”,它是在造门之初便预设了陷阱,让不公之事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 此类腐败往往不直接涉及金钱交易,而是巧妙地将私欲夹带在法律条文的字里行间。 回想前些年网约车刚兴起时,部分地区出台的规定简直令人匪夷所思,硬性限制车辆的长宽尺寸,强制要求司机具备本地户籍。名义上标榜为了规范与安全,实则暗地里是在维护传统出租车公司的既得利益,全然不顾民众出行的便利与否。 更有甚者,烟草行业出资供养一批所谓的“专家”,专门在控烟条例制定过程中混淆视听,强行辩称二手烟危害有限,打着“科学”的幌子继续攫取带血的黑心利润。 最令人愤懑的是,某些法律条款中有意保留诸如“公共利益”、“特殊情况除外”等模糊措辞。这便成了权力寻租留下的隐秘后门。 明摆着是开发商建商场逐利,却能硬生生扣上“公共利益”的高帽进行强拆。当你手持法律条文去申诉,却发现对方的行为完全“合法”,这才是真正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说到底,普通的贪腐不过是皮肉之伤,而司法与立法的腐败才是动摇国本的内伤。 唯有当民众发自内心地坚信法律公正无私,大家才肯守规矩、行正道。若法律本身便是歪曲的,抑或沦为欺压良善的棍棒,那这个社会便岌岌可危了。 所幸国家当下的反腐手腕足够强硬,既在强力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也在着力填补立法层面的漏洞。通过推行立法公开、利益回避等机制,誓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但这绝非一日之功,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只有让每一次执法行为都暴晒在阳光之下,确保每一条法规都切实为民着想,我们老百姓的心里才能真正感到踏实。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9-25—聚焦执法司法领域腐败问题 堵住权力寻租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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