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正常生理需求!江苏一男子找到一份1万月薪的工作,可老板却发现这人经常去卫生间

初一爱说 2026-01-22 12:04:44

超出正常生理需求!江苏一男子找到一份1万月薪的工作,可老板却发现这人经常去卫生间。忍无可忍的公司最终“以擅自离岗”将其解雇,男子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法官看着公司的视频证据傻眼了:小伙上厕所最短31分钟,最长3小时5分钟,每天在上厕所时间最短1小时22分,最长6小时21分! 老板真的是彻底坐不住了! 眼看这个月薪1万的员工天天神秘消失,调监控一看差点没气晕过去——小伙上厕所最短31分钟,最长竟然3小时5分!公司忍无可忍直接开除,员工反手就告到法院要求赔偿20万。 但这起纠纷的内幕,远比表面看起来要复杂得多。 当法官查阅完公司呈递的监控视频证据后,也不禁感到错愕。 数据显示,这位王先生每日逗留于卫生间的时间,起步就是1小时22分钟,最极端的一天甚至长达6小时21分钟!试想一下,标准工作日不过8小时,他这相当于全天有逾六个小时都在进行所谓的“带薪蹲坑”。 说得通俗点,这哪里是在解决内急,分明是把公司的洗手间当成了自己的第二起居室。 乍一看,王先生似乎是在处理正常的生理排泄需求。 然而,稍加推敲便能发现其中的违和感——对于普通人而言,即便遭遇肠胃不适,十几分钟也足以解决问题。 医学界的参考标准十分明确:成年人正常的排便时长通常在5到15分钟之间,一旦超过10分钟便属于久蹲范畴。 而王先生动辄数小时的“闭关”,显然是在借机消极怠工,也就是俗称的“摸鱼摆烂”。 公司的管理者自然也不是糊涂账。起初,老板还以为员工是突发身体抱恙,但多次巡岗都寻不见人影,每次询问得到的答复却都是千篇一律的“上厕所”。 次数频繁了,任谁都会心生疑窦,于是索性调取监控核查。 这一查不要紧,结果令人咋舌:仅仅一个月内,就有14次滞留卫生间超过1小时的记录,期间微信联络毫无回音,本职工作也因此被严重搁置。 面对这种局面,老板确实是无法再隐忍,果断依据《员工手册》中关于“擅自离岗”的条款,对其做出了辞退处理。 此时,王先生才真正感到了慌乱。 毕竟,月薪1万的优渥岗位并非随处可见。 他随即翻脸,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狮子大开口索要20万元的赔偿金。他的理由听上去颇为“正当”——我因身体不适才去厕所,你们无故解雇我是违法行为! 然而遗憾的是,这套说辞在法官面前毫无说服力。 公司方面的应诉准备堪称滴水不漏,不仅出示了有王先生亲笔签收确认的规章制度手册,更提供了精确到分秒的监控日志。 面对这铁一般的证据,再加上王先生辩称自己是因痔疮发作需护理,法官当庭抛出了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那你为啥不请病假?” 这一反问瞬间让王先生哑口无言。公司本就设有完善的带薪病假流程,若是真的身体抱恙,完全可以依规申请。 但他偏偏选择了擅自消失数小时且处于失联状态,这无疑坐实了其恶意旷工、偷懒耍滑的性质。 更为讽刺的是,经过法院细致调查,王先生所提交的购药清单均产生于事发后期,而手术记录更是在被辞退之后才有的。 时间轴完全错位!进一步核查发现,在2024年4月之前以及5月27日之后,该员工并不存在此类超长如厕的现象。合着病情就精准地爆发在那一个月? 法官最终的判决掷地有声:单次接近4小时、每日累计数小时的如厕时长,已远远超出了正常的生理需求范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合法合规,王先生的所有诉求被全部驳回! 该事件在网络平台曝光后,瞬间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围观与讨论。 有人调侃道:“这是把带薪拉屎做到了天花板,就是代价有点大。”也有人犀利吐槽:“月薪一万请他来上班,结果他把公司厕所当家了,老板真是花钱买了个祖宗。” 坦白讲,职场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与互换。 老板支付薪酬,员工就应当交付相应的劳动成果,这是最起码的职业操守。 即便是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绝非赋予了你随意摸鱼、混日子的“免死金牌”。 身体不适并非不能体谅,关键在于是否遵循规则,该请假便请假,该报备则报备。 像王先生这般,明明有正规的请假渠道却置之不理,非要耍这种小聪明,最终让自己从“有理”变为“无理”,不仅丢了饭碗,索赔也没了指望,这又是何苦呢? 信源:(中国青年网 2024-5-29 江苏一月薪万元员工“带薪如厕”被辞后起诉公司)

0 阅读:0
初一爱说

初一爱说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