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东想进屋内检查水管,女租客始终不同意,无论房东怎么打电话、发信息,均不予

芹姐说法 2026-01-23 19:55:06

北京,房东想进屋内检查水管,女租客始终不同意,无论房东怎么打电话、发信息,均不予理睬,前后过了三个月。房东担心女子出现意外,赶忙找来物业和开锁人员一同进去查看。等女子回来发现后,认为他们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民警调查后认为,房东等人有第三方陪同,且事先已向警方报备,虽行为存在不妥,但事出有因,决定不予立案。女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仍为不予立案。最后,女子将警 方起诉至法院,认为警 方行政不作为,结果一审、二审均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 白女士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不喜欢过度和人交往,特别是那些有意靠近的人。 当她来到北京后,直接就找到了单某租下了他的房子,并且还说:4200元每个月,我每年年初直接转五万零四百给你,中途没有事就不需要联系,我不喜欢麻烦。 单某一听,太高兴了,这样的租客少之又少,又是长期租客,给钱还大方。 就这样,两年多都没出现问题,只要一到时间,白女士就把钱打过去。 可是在2024年6月28日的时候,单某就给白女士发信息说,家中的水管有漏水情况,他准备要去看一下。 白女士没有回复,她非常讨厌这些麻烦事情,不过她也没有置之不管,而是直接去问楼下邻居还有物业,是不是水管有漏水。 人家都说没有这回事,没听说。 最后,白女士认为这个单某是有意想靠近自己,就更不想搭理他。 想当初自己2022年初的时候就入住这里,现在都两年半了,该给的租金给了,自己也非常注重邻里关系,为什么要骗自己?所以,白女士对单某没有好印象。 从此以后,单某不管是打电话、发信息,白女士都置之不理,好像从来没接到过他的信息。 由于联系不上白女士,单某有点着急了,这人是出什么事情了吗?可不要出现意外啊,于是翻来覆去的想,是不是该去家里看看? 因为之前多次去敲房门都没有应答,所以更加加剧了单某的想法。 于是他赶紧给公安报备了一下,说自己要找物业还有开锁师傅到自己的房子去,女租客已经三个月联系不上了。 单某做得比较万无一失,进去的时候还全程录像,生怕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进去后发现并无异常,虽然没有看到白女士,但家里也是整整齐齐的,明显是有人住的。 随后,他们就退出来了。 可是白女士回来就发现自己的箱子像是被挪动过,赶紧查看自己家里的贵重物品,发现都还在。 但心中的疑惑始终打消不了,于是赶紧查看了监控,才发现房东带着人一起进了房间。 她更加认定,房东是有企图的,立即报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房东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警表示,人家进来的时候给我们报备过,又有第三方在场,虽然表面上看似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情理上事出有因,又没有给你造成任何的损失,因此不予处罚。 女子不服,结合房东无故打电话想进入房间的情况,认定房东就是有问题,为什么不处理呢? 因此,白女士提起了复议,但是结果还是一样的,不予立案处理。 白女士一气之下直接就起诉了警 方,认为他们不作为。 她表示,自己已经核实过水管没问题,房东还是三番五次打电话骚扰自己,扰乱自己的居住安宁,所以警 方对此事不处理就是不合理。 但一审、二审都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民警在这个事情上并没有不履职,相关处理均依法依规进行。 至于房东谎称水管有问题,白女士虽已核实并无此事,但房东并非恶意私自开锁进入,而是邀请第三方一同前往,还全程录了像,且提前向警 方报备,这说明其举动主观上是善意的,系出于对租客人身安全的担忧。 最后,白女士只能作罢,但是心中还是愤愤不平。 不过,网友们也理解白女士,同样也觉得房东有点冤,其实有什么事情好好商量就好。 女子觉得水管没问题,就可以直接告诉房东,已经咨询了物业和楼下的人,均表示无漏水情况,无需上门查看; 如果房东是想有意靠近白女士,那样也可以瞬间把对方的说法戳穿;如果对方确实是善意的,想来例行检查,无任何恶意,那也可以让第三方陪同前来,并不会对自己有什么伤害。 所以万事都可以协商,不要一味的把对方想成坏人,只要提前做好了防范,互相有效沟通、比引发矛盾要来的更实在。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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