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悍匪”王宗坊被击毙后蜷缩在地上,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他的身体已经瘦得皮包骨头,胃里几乎没有食物残留,身上除了一把匕首外还有一万多块钱。 那天的沈阳街头,冬天的风刮得人脸生疼。王宗坊倒在一条偏僻巷子的雪地里,警灯在他周围闪烁,法医蹲下检查时,发现他的肋骨根根分明,手臂上的肌肉已经萎缩,显然很久没有正常进食。那一万多块钱,被他卷成一卷塞在贴身的口袋里,纸币的边角都被汗水浸得发黄。 王宗坊是辽宁沈阳人,1957年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家里有三个姐姐,他是唯一的男孩。小时候的他并不坏,甚至可以说有点内向,放学回家就帮母亲择菜、扫地。可到了七十年代末,社会风气变化快,他跟着几个游手好闲的朋友学会了打架、偷东西,后来干脆辍学,在社会上混。 八十年代初,他开始在沈阳及周边作案,抢劫、盗窃、伤人,几乎什么都干。警方几次抓他,他要么靠跑得快逃脱,要么靠假身份蒙混过关。他的反侦查意识很强,作案时不留指纹,不抢现金以外的贵重物品,遇到有人反抗就用匕首捅。渐渐地,他在道上有了“悍匪”的名号。 可很少有人知道,王宗坊的生活其实一直在走下坡路。他不敢用身份证找工作,不敢去正规饭店吃饭,甚至不敢在白天出现在熟人面前。他的钱来得快,花得也快,除了买吃的,大部分都用来买酒和赌博。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心理压力,让他变得暴躁易怒,有时候喝多了会对着墙踢打,嘴里念叨着“早晚要出事”。 1983年严打开始后,警方加大了对流窜作案人员的打击力度。王宗坊意识到自己迟早会被抓,于是更加疯狂,连续在夜间作案,甚至闯入居民家中抢劫。最后一次作案是在沈阳皇姑区的一条胡同,他抢了一个下班女工的包,对方大声呼救,附近的巡逻民警迅速赶到。王宗坊掏出匕首拒捕,与民警对峙了几分钟,最终被击毙。 法医在解剖时发现,他的胃里只有少量未消化的面条,显然是匆忙吃了顿路边摊。那一万多块钱,是他最近几次作案的赃款,还没来得及花。有人猜测,他可能是想在严打期间攒一笔钱,然后逃到外地躲起来。可他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他长时间逃亡,长期的饥饿和压力,让他在面对警察时几乎没有反抗的体力。 王宗坊的案子在当年轰动一时,不仅因为他是严打期间被击毙的重要嫌疑人,更因为他的经历折射出那个时代的社会问题——青少年教育缺失、治安管理漏洞、流动人口管理不足。他的堕落,不是一夜之间的事,而是一步步被环境推着走的结果。 多年后,当年参与抓捕的民警回忆起王宗坊,说:“他不是天生的坏人,只是走错了路,没人拉他一把。”这句话,成了很多人对那个年代的反思。王宗坊的结局,既是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警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