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女子经人介绍为他人提供有偿陪侍服务,一次收费800元,在接待一个客人期间,对方多转给她2000元,要求女子和他出去开房,女子答应了。可到了酒店女子又后悔了,对方不放她走,女子便报了警,结果因卖 淫被罚款500元。女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我和他没谈妥,也把钱退给他了,凭什么罚我? 据毕节中院公示,沈某年轻漂亮,经人介绍在一家酒吧为客人提供有偿陪侍服务,每次费用800元。 案发当天,张某等人去喝酒,沈某就是陪侍人员之一,张某挑中沈某,预付了400元。 一杯又一杯酒下肚,沈某和张某很快都有了醉意,张某看着灯光下沈某的脸,对她说:等会和我一块出去吧? 沈某从事这个职业也有一段时间了,每次服务费800块钱,按理说已经够高了,可与另外一些女孩相比,可就差的远了。 沈某等人提供有偿陪侍,有时候免不了会被客人占便宜,但底线仍在,有些女孩放的开,经常和客人一块出去,轻轻松松一晚上赚几千块钱。 沈某要说不羡慕是假的,因此,当张某不停加价后,沈某动摇了。 张某见有戏,提出只要沈某跟他出去开房,就给她两千元,并且,他当场拿出手机,转给沈某2400元,其中400元为陪侍的尾款。 随后,二人一起打车去了一家酒店,可到地方后,沈某后悔了,并提出离开,两人发生了纠纷,沈某报了警。 民警出警后一问,发现他们之间不是简单的纠纷,而是涉嫌卖 淫 嫖 娼,于是将他们带回去仔细询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讯问期间,沈某承认,自己最开始确实想挣这2000元钱,但是立即就打住了这个念头。 经过调查,民警认定沈某和张某构成卖 淫 嫖 娼,对他们分别罚款500元。 挨罚后,沈某不服,她认为,自己只是和张某谈了谈价格,但并没有协商一致,并当场将钱退回去了,这怎么能叫卖 淫呢? 可民警没有认可沈某的辩解,仍旧对她进行了处罚。 沈某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原告是沈某,但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 对此,民警提供了沈某讯问笔录、执法录像等证据。 一审认为,虽然沈某确实将2000元退回给了介绍人,但是,如果她没有和张某达成一致意见,完全可以将这2000元退回给张某,没必要事后退回给介绍人。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也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从轻处罚。 虽然沈某没有和张某真正发生过关系,但两人已经达成了合意,并且,还和张某一起打车到了酒店,结合沈某自述想挣这2000元,认定她构成卖 淫。 最终,一审驳回了沈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沈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时,沈某提出,张某当时转给她2400元,她扣除陪侍的400元尾款后,就立即将剩余的2000元转回给了介绍人,自己没有想和他开房,自己说想挣这2000元,完全是录口供时,被诱供说出来的。 至于后续和张某一起去酒店,是因为张某喝多了,自己作为同饮者,应当尽到一定的管理注意义务。 自己到酒店后不同意和张某上楼,还曾经用手扒住电梯外墙,只是因为体力悬殊,被张某强行拉进了电梯,后又被他推着进入了房间。 那么,二审会怎么判呢? 二审认为,根据沈某和张某及介绍人的聊天截图,以及讯问笔录,转账截图等,可证明沈某确实有和张某达成了交易的合意。 虽然沈某将2000元转回给了介绍人,在进入酒店的时候也有拒绝的意思,但并不能证明她未和张某达成交易一致意见,至于两人没有发生实质性 关系,不影响本案定论。 而民警提供的证据,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证据链,可充分证明,沈某和张某之间有违法事实。 最终,二审仍然驳回了沈某上诉。



生死由命
唉。这两年涨价涨的确实厉害啊。我记得我们云贵川前两年是没有这么贵的。
用户10xxx74 回复 01-28 23:18
这都知道牛逼
SteXiao 回复 01-29 00:13
以前是多少,现在是多少,说来听听[哈哈笑]
罗卜糕(robert)
这个法律规定真奇葩,按这个逻辑,一个人想杀人,已经准备了凶器,并且已经出门打算实施杀人了,那怕他半路放弃了杀人的念头,掉头回家了,一样可以被判杀人。这特么是什么逻辑??
tao 回复 低调 01-29 06:39
很被逼到角落的人都有过这种想法[哭笑不得]
低调 回复 01-29 05:21
这个真有实际案例,预谋行凶照样判罚有罪!
映山红
人家悬崖勒马也不行吗,没犯罪呀,忍住了
肖白浪 回复 01-29 00:00
这事早就有过司法解释了,只要金钱交易或口头交易达成,即使没有发生实际交易,也会视为违法!
阿飞 回复 01-29 01:02
迟早的事,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姚正平
没职业操守[滑稽笑]
善子 回复 01-29 06:27
人家退钱了,何来没职业操守!
未来之城 回复 善子 01-29 07:05
订酒店不花钱么
phil
无路可逃
疯狂的兔子
这个是什么逻辑
肖白浪 回复 01-29 00:04
这就根你谈好了价钱,但临头却发现“八戒”埀头丧气一样!服务商并不会没有提供服务就不收钱![抠鼻][抠鼻][抠鼻]
用户10xxx88 回复 01-29 08:29
有偿陪侍被罚款。性交易罚款+拘留
高钰淞
现在好看的越来越贵了,收入却少了
周紫宏
这个还算好的,上次看到一个新闻,站街女站在路上都被抓。证据可以在手机支付里找到!然后罚款拘留!
用户16xxx37 回复 01-29 01:32
你说的这事,根据手机里的卖淫嫖娼转账记录,处理站街卖淫女,是正确的,没毛病!
游击队之歌 回复 01-29 07:39
不知道数字货币,能不能查到
又有刁民谋害朕
肯定要罚款啊!否则市场就乱了。肉食者也害怕啊
用户10xxx21
这老张亏大了,2900毛都没挨着[微笑]
岁月无声 回复 01-29 04:18
你别瞎说……毛应该还是挨着了的!头发毛算不算毛?
宁静致远 回复 01-29 07:40
3300
艾父
如果愿意还退钱干什么。想从良都不行,必须去交易。这是什么逻辑?
用户14xxx29
犯罪提前终上不应处罚!
UC网友10xxxx2846
最后原来是她顺利完成交易 啥事没有 ,拿钱,还不会进去
肖白浪 回复 01-29 00:04
[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20 回复 01-29 06:59
就是这样。就是要鼓励顺利履行按照合同,这是社会正义。
七色鹦鹉
介绍人怎么处罚的?
三天两夜
挣你俩点罚款真难
Loki
换个例子就能想通这个逻辑,我去买东西,谈好了价格,原价1000,先付800,剩下200货到付款。然后到了付款的时候老板后悔了,说不卖了,退我800块。从结果上看我和老板没有完成交易,从过程来看我和老板已经进行了交易,只是在交易中的某个环节老板违约,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结果交易终止。简单说交易这个行为本身是存在的,只不过最后没有成功而已。
用户10xxx20 回复 01-29 07:01
不履行合同就要罚款500或座5天
烟灭灰飞 回复 01-29 08:29
希望你今后经常被类似逻辑对待。
用户16xxx37
俗话说的,浪子回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犯罪中止,都不算了吗?谈成嫖资,没有放生性关系被抓获,可以按照卖淫嫖娼处理,这是虽然谈成嫖资,但是及时终止了违法行为,没有进行卖淫活动,处理的有些勉强了,这女的继续申诉吧,应该能平反!
虎虎大人
这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做什么工作都该有职业道德[赞]
正直的人
渔翁得利
冰川
贵还不如以前年轻,完蛋行业
时光搁浅了谁
从擦边女变成卖淫女!
用户10xxx09 回复 01-29 08:33
👍
逆罪斋人
有钱有权的哪会有这事?
用户10xxx46 回复 01-29 06:16
他们都保养,还不犯法
用户10xxx23
有人如果想犯罪了也要被判刑?
用户10xxx05
意淫算不算
俊歌诗星
不论是退钱给了介绍人还是男方,反正女方是没有要呀!难道说把钱退给了介绍人,就能证明女方同意了啊?介绍人收了女方退款会劝退男方的!
用户10xxx64
这判决有点不太合适,女的即使当时达成合意,没有做之前后悔,退钱,应该给一个警告就算了
用户10xxx77
报警,票子充公,两个一起拘留,再不服就又罚款,再拘多几天,
一滴水
抓得越紧价格越高,唉[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飞扬
这么好挣钱吗,谁来带带我
40米大刀
想也有罪!想也犯法!
我为卿狂
未遂,情节较轻,所以才罚款500元,而且没有提到拘留。
似水年华
什么叫“逼良为娼”
一樣的天空 回复 01-29 08:24
不履行合同还报警,人家为你免费服务,车油费,差旅费不给点?以罚款为名,让你受点教育不行?[滑稽笑]
醉剑飘飘
虽然打了马赛克,但还是掩饰不住,确实长得漂亮……
小喇叭
不知所谓,乱叼一通
世风
请问那作案工具没收没?我是说那几千不嫖资没收了没?
懒猫
想也有罪
向建华
这叫卖淫终止
用户10xxx77
进了派出所,票子能出来吗?[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8xxx81
嫖娼中止无罪!
清风
这个女人活该,不讲商业信用
离骚
想也不行,想也有罪。
天涯孤旅
小编又在拿家里的事博眼球?
用户10xxx93
那如果到了酒店里,张某强行与沈某发生了性关系后,它是构成嫖娼行为呢,还是强奸罪呢?
用户16xxx59
这女的真傻,害人害己,还不守腐得。
tb22709075
卖淫还光荣立牌坊
用户10xxx98
唉!万事开头难
诛叛臣江山一统
起码要算“中止”吧,
用户10xxx36
老人常说,三十夜出月亮,只有婆婆说了算
用户10xxx08
犯罪终止,可以轻判。
天使的翅膀
怎么这么便宜啊
1778 回复 01-29 07:04
你得吃药。这么便宜?
七色风铃花
没职业道德
用户10xxx70
现在行情都这么高了吗?
风吹草动
事实上没有发生性关系,少胡定罪!
燕南兴
赔了夫人又折兵。
用户98xxx26
这个叫终止
执着
这不止是想卖,还有诈骗行为
天灰_L
风浪越大鱼越贵[微笑]
顶级高手
现在不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了?
阿Q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哭笑不得]
用户10xxx32
就罚你点钱,还敢抗辩。。。
用户13xxx68
钱没了名声还臭了,还不如……
德哥
这么贵
用户10xxx43
真有那么好的事么?现在都找不到工作啦!怎么办呀?急死人啦!
用户18xxx95
这是推行这行业?
木华
不开玩笑,女的不同意就不让走,这男的可判强奸未遂,有先例。
狂奔的蜗牛
你只要承认你这么想了就是卖!
用户10xxx34
没收钱就不算嫖了!但可以算强奸,任你选一条罪!
用户30xxx42
唉
无名
最佩服的就是干这事还报警的二货[抠鼻]
用户14xxx14
未遂是什么意思
元氏天遵
没有契约精神,该罚😡
用户10xxx03
一次没成功,以前就没有成功的?
用户93xxx58
回头已不是岸了
用户10xxx38
犯罪终止
罗秋苹
严打之前抖音上的美女最多2000元,现在只能是抖音看
用户91xxx27
真无聊!
用户10xxx88
罚的是有偿陪侍,如果是性交易,得罚两千以上加行政拘留
用户11xxx65
法律定性这么清楚,还那么多犟种。有卖淫意愿并已经开始着手实施,后未达成的,可从轻,写的明明白白!谈了价格,去了酒店后反悔,这个事是还不清楚吗?酒店监控到处都是,如果是男方强迫女方进房间难道拍不到?!法律这么规定也是为了防止骗局,如果没有任何惩罚措施:卖淫女的收了你的钱,到酒店反悔,威胁你报警,绝大多数男的就怂了,就算不怂,报了警反正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反而因为没有卖淫的事实而钻了法律的漏洞。结果就是:会有大量的女性被迫或者主动从事这个行业,只要不实质发生关系就不犯法,多稳的买卖。
BOBO
确实有点姿色
风和日丽
这下有案底了,好人家是嫁不了,想开点,破罐子破摔,这下可以放开玩了,赚够了找个老实人接盘呀,已经帮你规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