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跟女子恋爱并且同居,第二年女子检查出怀孕了,两个人就商量结婚的事情。

芹姐说法 2026-01-26 19:55:23

云南,一男子跟女子恋爱并且同居,第二年女子检查出怀孕了,两个人就商量结婚的事情。男方给女方15万元的彩礼订婚,谁知道,女子看到男子还在跟前女友聊暧昧信息,内心非常不开心,之后就经常吵架,甚至因此女子还患上了抑郁症。女子就跟男子提出:实在没法过了,这婚也不结了。男子则说:那你要把15万的彩礼钱还给我。 大河报1月2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得知男子竟然想追回彩礼钱,女子可不答应,又报警说男子侵犯她。在一番调解之后,女子又去将案件撤销。 昆明的一位男子张某,认识了一女子刘某,两个人相识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 认识的第二年,刘某表示,自己已经怀孕了。见到女友怀孕,男友张某则跟家里父母商量,两个人准备结婚。 当时张某的父母找亲戚借钱,东拼西凑,拿出了15万元的彩礼钱给到刘某,二人就顺利完成了订婚。 谁知道,订婚之后,张某并不老实,经常还偷偷的跟前女友联系,经常聊一些暧昧信息,还碰巧让刘某给看到了。 刘某就开始生闷气,之后也经常会跟张某因此吵架。就是因为这件事,晚上也睡不着,刘某患上了抑郁症。 感觉张某并不靠谱,刘某就提出了退婚,想要好好养身体。得知女方要退婚,张某家则指出,那么15万的彩礼钱要还回来的。 刘某可不答应,彩礼钱一分钱都不肯退,甚至还报警说:“当时,就是张某胁迫自己的,是他侵犯了自己,这才怀孕。” 报案之后,办案人员一番调查,发现刘某这个理由不成立,双方调解之后,刘某又去将案子给撤销了。 没多久,刘某就准备去医院生小孩,生育费用一共2.6万元,孩子父亲张某则支付了1.25万元。孩子出生之后,张某就没有再支付任何费用。 张某则表示质疑,说孩子不一定是自己的,要求做亲子鉴定。刘某则配合了张某去做鉴定,结果显示,张某确实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但是到目前为止,两个人的感情已经破裂,也不可能栽去结婚,张某就上诉了,要求刘某将15万元的彩礼钱返还给自己。 而孩子妈妈刘某则指出,自己已经生育了张某的孩子,是张某有错在先,一直跟前女友私聊、藕断丝连,他才是过错方。 张某这边则表示,一开始是准备结婚的,冲着结婚的前提,才支付了这些彩礼钱,都是父母找亲戚、朋友借的钱。如今人财两失,还需要继续挣钱还债。 刘某又继续表示,希望孩子可以归自己抚养,但是张某需要每个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经过一番审理,考虑到女方已经生育了小孩,并且还独立抚养孩子5个月,酌情判定女方返还50%的彩礼钱给到男方。 1.男女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但是之后女方诬陷男方侵犯,这是否构成诬告罪呢? 女子这样做可能已经构成了诬陷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责。但是如果证据不足,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构成诬告侵犯。 如果是想要报复,就诬告男子侵犯自己,往往就符合捏造事施、意图追究、情节严重的状况。如果之后因为误解事实而错告,双方也达成和解,则不构成此罪。 2.男女双方准备缔结结婚,但是因为男方犯错,女方退婚,女方还给男方生下小孩。男方主张退还彩礼钱,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如果女方已经为其生子,男方要求退还财礼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支付彩礼之后令男方家庭生活困难,这个时候可以主张退还彩礼钱。 在本案中,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育子女,因此原则上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可能不支持返还。但是考虑到男方家经济困难,因为彩礼钱欠债,最后酌情判定:女方需要返还50%的彩礼钱。 很多网友说,女方有错,不该随便诬陷对方;男方也有错,既然已经订婚了,就该跟前女友划分界限。缔结婚姻,就该彼此信任、彼此坦诚,不要让美好的人生,面临质疑和纠结。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里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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