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理旧物时,发现了一张23年前的收据,上面的印章和字迹还非常清晰。票据上有国家税务局的印章,并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完税证,是国家统一印制的。
这张完税证上写着我和母亲的名字,这一年,我们一共交了169块多钱。为什么要写我和母亲两个人的名字呢?因为我是家中的长子,我结婚后,与母亲分家了,母亲与弟妹们生活,我们组成了两个家庭。
记得当时除了农业税,还有统购任务要完成。每个5口人的家庭,每年要养一头猪卖给食品站,活猪价格按每斤四毛多付给农户。这个价格,当然低于市场价,是作为硬性任务,摊派给农民的。
从建国之初到本世纪初的50多年里,我国的农民每年都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完成统购粮,统购猪,以及各项提留任务,还有各种义务劳动任务。广大农民们,是为国家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的。
(图片为手机拍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