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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县刑侦大队,37岁民警闫某艳,从2021年到2024年,靠着一身警服、刑

安徽定远县刑侦大队,37岁民警闫某艳,从2021年到2024年,靠着一身警服、刑侦民警的公职身份做幌子,前后欺骗15名普通人,其中包含13家烟酒个体户、1名单位辅警、1名普通居民,累计诈骗金额356万元。

做口子窖酒水生意的黄先生就是受害个体户之一,闫某艳主动上门找他,张口就说刑侦大队单位要大批量采购烟、酒、茶叶,走公款统一结算,是长期稳定的单位大单。

开门做生意的人,一听公家单位采购,再加上对方穿着警服、亮出工作身份,还当场拿出一份印着定远县刑侦大队公章的采购合同,白纸黑字写清结账周期,谁都很难起疑心。

事后判决书证实,这份采购合同全部是闫某艳自己私下制作,公章也是她私自加盖。她拿着这份盖了章的合同,挨家赊走各家店里高档烟酒、茶叶,货物到手后全部变卖套现,钱全部归个人挥霍使用。

等到合同约定结账日期,商户们集体到定远县公安局对接结款,单位工作人员完全不知情,这才戳穿闫某艳长达三年的骗局。

2025年明光市人民法院异地审理此案,出具刑事判决书,认定闫某艳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同时纪委也对闫某艳作出开除公职处理。

可最让受害商户崩溃的是后续结果:定远县公安局给出书面回复,涉案合同为闫某艳个人私自制作、私盖公章,整件事属于个人诈骗犯罪行为,公安局不承担货款支付责任。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受害人追缴违法所得的申请并立案,但直到现在,三百多万被骗货款,十几名受害人一分钱都没能追回。

这些烟酒小店全是薄利生意,几十万货款压在货上,周转资金彻底被套死,不少商户生意停摆、背负外债,一家人的生计都受严重影响。就连单位那名辅警同事,也被她以采购招待酒水为由垫付2.4万元,同样血本无归。

网友看到后评论说:老百姓敢大批量赊货,完全是冲着公安单位的公信力,换个普通人拿空白合同来,谁敢压几十万货?如今一句个人行为撇清单位,损失全让商家扛,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也有的网友说:不管公章是私刻还是私自使用,她能拿着带单位公章的合同在外长期行骗,长达三年单位都没发现,公章、人员管理真的没有一点疏漏吗?受害者太委屈了。

还有的网友说:八年刑期看着不轻,可商户几百万血汗钱追不回来,骗子坐牢接受惩罚,普通生意人却要独自承担巨额亏损,这笔损失到底该谁兜底?

更有网友表示:开烟酒门店都是起早贪黑挣辛苦钱,满心信任公家单位才赊货,最后钱货两空,希望相关部门能完善监管,别再让老实商家踩坑。


这件事看完,我心里特别同情这些受害商户,也很难完全认同“单位完全无责”这个结论。

商户愿意无抵押赊几十万货物,核心信任来源,从来不是闫某艳这个人,而是人民警察、公安单位代表的官方公信力。普通人天然会默认,带着单位公章、民警身份的采购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有单位公章、民警身份的采购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有单位兜底。

这里也要客观说明法律界定:按照最高法相关规定,如果是行为人私刻公章实施诈骗,单位本身无需承担民事赔偿;但如果单位公章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放任在职人员随意取用盖章、长期无人核查,单位存在过错,是需要承担对应补充责任的。

现在案件里公章是闫某艳私自加盖,暂时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单位存在公章保管失职,但有一个现实问题无法回避:一名在职刑侦民警,能持续三年拿着带单位公章的合同在外大额赊购,单位完全没有察觉,人员日常监管、对外采购核查流程,明显存在漏洞。

最终所有亏损全部由毫无过错的个体户承担,骗子只需要服刑八年,老百姓几百万血汗钱追偿无门,这个结果,对踏踏实实本分经营的普通人来说,确实很难公平。

不能只要公职人员利用身份犯罪,就简单归类为个人行为,把单位管理层面的责任全部摘干净。公职身份带来的公信力红利,不能只让群众承担风险、独自买单。

公职人员的身份,是无数基层工作人员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群众信任,这份公信力是基层治理最珍贵的底气。个别工作人员滥用公职身份、钻管理漏洞实施诈骗,透支的不只是十几名商户的钱财,更是老百姓对公家单位、执法机关的信任感。

无论本案单位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公章管理、在职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管控、单位对外采购核验流程,都必须全面完善。

同时也希望法院追缴赃款流程能加快推进,尽可能挽回受害商户的经济损失。我们不奢求完全免除商户损失,但绝不能让普通人因为信任公家,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绝境。

素材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