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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是清末“王维勤凌迟案”的现场,中央赤裸上身、神情痛苦的男子即为王维勤。此

这张照片是清末“王维勤凌迟案”的现场,中央赤裸上身、神情痛苦的男子即为王维勤。此时的他已被剥去上衣,双手被绑缚,正被行刑者按住肩膀,处于行刑前的控制状态。他的表情极度扭曲,显示出极度的恐惧与绝望。
这组照片(共约20张)据信是由当时的外国摄影师(如法国人或莫理循收藏)在1904年拍摄的,记录了王维勤从被押赴刑场、剥衣、绑缚到行刑的全过程,这是极其罕见的中国古代酷刑现场纪实影像。
王维勤是清光绪十一年的顺天乡试举人,拥有“大挑知县”(后备县令)的头衔。他与同村的李际昌家族素有积怨。1900年至1901年间,趁着义和团运动及八国联军侵华导致社会动荡之际,王维勤伙同族人及亲信,将李际昌一家十几口人残忍杀害,仅李家二儿媳小李马氏侥幸逃生。
小李马氏在丈夫遇害后,带着血海深仇,历经县衙、府衙、直隶总督府、都察院、刑部,最终在工巡局(晚清新设的行政机构)的审理下,案情得以真相大白。此案最终惊动慈禧太后,王维勤被钦定判处凌迟(俗称“千刀万剐”)。
王维勤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在北京宣武门菜市口被处死。极具历史讽刺意味的是,在他死后不久,1905年4月,清政府迫于国内外压力及法律改革的呼声,正式颁布法令废除了凌迟、枭首等酷刑。因此,王维勤被公认为“清末最后一位被凌迟处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