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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不用赔!”河南洛阳,一村民在大队部乘凉,男子醉酒经过,无故对他辱骂,

“正当防卫,不用赔!”河南洛阳,一村民在大队部乘凉,男子醉酒经过,无故对他辱骂,村民回了几句,被其他人劝开。村民主动避让回家,可万万没想到,醉酒男子却追着他不放,抬脚踢踹,村民连连后退,躲闪中不得已将男子的脚架开,男子失衡倒地,头部受伤,先后两次住院45天,医疗费花了8万多。之后,男子将村民告上法庭,索赔16万余元,可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这起案子,给所有喜欢耍横的人敲了一记警钟。
 
事情发生在河南洛阳伊川县。那天晚上,周某在大队部附近乘凉,同村的吴某喝醉了酒走过来,二话不说就开始辱骂他。两人争执了几句,被在场的群众劝开了。周某不想把事情闹大,主动避让,转身往家走。
 
可吴某不依不饶,追着他不放,抬脚就踹了上去。
 
周某一边后退躲闪,一边本能地抬手阻挡,把吴某踢过来的脚架开了。吴某一脚落空,身体失衡摔倒在地,头磕在地上出了血。送医后一查,前前后后住院45天,光医疗费就花了8万多。
 
事后吴某越想越气,一纸诉状把周某告上法庭,开口索赔16万多。
 
他觉得,自己受了伤、花了钱,周某就该赔。可法院审理完,直接把他的诉求全驳了。理由是四个字:正当防卫。
 
法院的判决逻辑很清楚。吴某醉酒后无故辱骂、追打周某,是主动挑衅、持续施暴的一方。周某始终保持克制,先选择避让离开,在退无可退、人身安全受到直接威胁的情况下,才抬手挡了一下。他挡这一下,不是为了还手,是为了不被踢到。从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来看,跟吴某的侵害程度相当,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伊川法院的法官在判决里说了一段话,分量很重:法律从未要求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只能消极忍让,而是明确赋予了正当防卫的权利。“谁受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思维,必须摒弃。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你主动挑事、追着人家打,自己摔伤了,怪不了别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写得清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只有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才需要承担适当责任。周某只挡了一下脚,跟吴某的踢踹行为相比,不算过当,自然不用赔。
 
有人可能会问——吴某住院花了8万多,总不能白花吧?
 
法院的回应是:这笔钱该由吴某自己承担。谁挑的事,谁为后果买单。法律保护的是守法的人,不是谁喊得响、谁伤得重,谁就有理。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细节特别值得注意:周某全程没有主动攻击对方,没有追打,没有事后报复。他一直在“躲”,只是在躲不开的时候挡了一下。这种被动防守式的反应,恰恰是法院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
 
那些觉得“喝多了就可以为所欲为”的人,该醒醒了。你耍横的时候有多威风,摔倒了之后索赔就有多难看。法律不惯着你。真正该被保护的,是被追着打、被逼到墙角、只能抬手挡一下的那个老实人。
 
信息来源: 大河报2026年7月13日报道《醉酒男子追打他人摔倒受伤索赔16万,法院:被告属正当防卫,不担责》

评论列表

淡定如我。。
淡定如我。。 3
2026-07-14 19:51
瞎判,讹人的就得让他付出代价,让他赔被讹的几万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