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已婚女子嫌弃自己丈夫满足不了自己,偷偷在外面发展了小男友,得到满足的女子就开始和小男友商量和丈夫离婚,并支付给了女子8000元的离婚费用,可婚还没有离,两个人就闹掰了,小男友就将女子起诉,想要回8000元分手了。法院判了:违背公序良俗,一分不退!
一名已婚女子长期对丈夫心生不满,认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私下结识一名年轻情人。二人发展婚外关系后,情人一心想和女方长久相伴、顺利上位,主动拿出8000元,交给女子用于办理离婚相关开销,满心等着女方解除婚姻后和自己组建家庭。
可事情并未如情人预想发展,这笔钱交付之后,女方和情人相处矛盾不断激化,还没等办好离婚手续,两人就先行决裂、彻底分手。眼看结婚的希望落空,情人越想越不甘心,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当初资助的8000元。
法庭审理梳理完整事实与资金往来,最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求,女方无需退还一分钱。
法官释明核心判决依据:二人建立的婚外同居、婚外恋爱关系本身严重违背婚姻家庭公序良俗,破坏合法夫妻婚姻关系。情人主动出资,目的是怂恿、协助有配偶的女方离婚,以此达成自己取代原配、与女方结合的不正当目的,这笔钱款属于基于不法、违背道德的关系产生的赠与。
从法律层面来说,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产生的财物给付,不受法律保护。原告明知对方已婚,仍出资推动他人离婚,本身动机存在过错,由此引发的财产纠纷,法院不会支持其返还钱款的主张。
消息传开后,网友看法高度统一。不少人表示这名情人纯属自作自受,明知对方有家室还要介入,主动掏钱拆散别人婚姻,关系破裂后又想要回钱财,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也有网友感慨婚姻忠诚的重要性,女子婚内出轨本就是错误,两段不正当感情纠缠在一起,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同时也给所有人敲响法律警钟:
1. 婚内出轨、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不仅会遭受道德谴责,涉及的金钱往来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双方闹掰,出资一方很难通过诉讼追回款项;
2. 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遇到婚姻矛盾优先选择沟通调解,而非通过出轨逃避问题,最终只会引发财产、情感多重纠纷;
3. 赠与行为的前提是合法、合乎公序良俗,带有破坏他人婚姻目的的赠与,起诉索要钱款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说到底,建立在破坏别人家庭基础上的感情本就根基不稳,为不正当关系付出的钱财,法律不会出面兜底。守住婚姻底线、恪守道德边界,才能避免这类两败俱伤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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