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晚上受邀去聚餐,陪吃陪喝后,竟然被一脚踢下桌!对方说:颜值太低,影响食欲!
那天凌晨一点多,刘先生突然发消息约她出来吃夜宵。赵女士没多想就去了,到了才发现桌上不只刘先生一个人,还有他的几个朋友。大家喝酒聊天,气氛一开始还算正常。可酒过三巡,坐在旁边的张某突然对着刘先生说:"你怎么带这么丑的女人来?害我饭都吃不下去。"
这话搁谁身上都受不了。赵女士当场回怼:"我虽然不漂亮,但我是独一无二的,你先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她本想息事宁人,起身说要先走。
可还没迈出步子,张某直接一脚踹在她腰上,赵女士毫无防备,整个人飞了出去。她忍痛想爬起来,迎面又是一拳砸在肩膀上,再次摔倒在地。更狠的还在后面——不知道是谁从背后抡起一个酒瓶,直接砸在她后脑勺上,赵女士当场昏了过去。
半小时后她才醒过来,刘先生就站在旁边看着,从头到尾没有出手阻拦。事后赵女士去找刘先生要个说法,这位平时聊得火热的"朋友"翻脸比翻书还快,说大家只是喝了酒开了几句玩笑,没有人动手,赵女士的伤是她自己喝多了摔的。
赵女士无奈之下报了警。好在附近棋牌店的工作人员证实,确实看到一名女子头部被酒瓶砸伤。有了证人,事情才算有了转机。
这件事最让人心寒的不是那一脚、一拳、一酒瓶,而是整桌人的反应。刘先生亲眼看着自己的朋友对一个女生拳打脚踢,全程选择沉默。他不是没能力阻止,而是压根没想阻止。在他的认知里,兄弟的面子比一个女生的安全重要得多。这种人,平时嘘寒问暖聊得热火朝天,关键时刻连一句"别打了"都不愿意说,所谓的"朋友"不过是通讯录里一个摆设。
再说那个动手的张某。一句"长得丑影响食欲",听着像是酒后的疯话,实际上暴露的是根深蒂固的物化思维——在他眼里,女性的外貌是拿来供男性评头论足的商品,不达标就可以被羞辱、被驱赶、甚至被打。长得不符合他的审美就是"罪",回嘴更是"罪加一等"。
从法律角度看,酒后动手伤人,"喝多了"从来不是免罪金牌。喝多少、喝不喝都是自己能控制的,其他任何人没有义务为你的酒后冲动买单。赵女士的伤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动手的人很可能面临刑事追责。至于刘先生作为邀约人和在场者,虽然法律上未必构成共同犯罪,但在道德层面,他的沉默和事后的推诿同样令人不齿。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半夜赴约聚餐,尤其是跟认识时间不长的人,一定要留个心眼。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信任,也不是所有饭局都只是吃饭。赵女士认识刘先生不过一个月,对他的朋友圈完全没有了解,就独自凌晨赴约,这本身就埋下了隐患。出门在外,安全意识比社交热情重要一万倍。
希望赵女士能早日康复,也希望那些动手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一个人的长相不是任何人施暴的借口,深夜的一顿饭也不该变成一场噩梦。法律不会因为"喝了酒"就放过任何一双挥向别人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