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赡养费
“养儿防老太讽刺了!”浙江金华,一男子跟父母签了分家协议,父母承诺把自建的6层楼
“养儿防老太讽刺了!”浙江金华,一男子跟父母签了分家协议,父母承诺把自建的6层楼房归他,姐姐自愿放弃。可男子却听闻父母打算把部分财产转移给姐姐,男子怒了,认为父母偏心,竟然狠狠的打了母亲2耳光。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母亲虽然很寒心,但还是要把6层楼房都给男子,只希望他不要再打扰父母。网友:真是糊涂父母,2个耳光太轻,没打醒!2026年2月,浙江媒体披露了金华小陈一家的纠纷。报道采用化名,小陈父亲被称为陈大伯,母亲被称为张阿姨,争执发生后,小陈与母亲闹进派出所。事情要从2025年的分家协议说起。陈大伯夫妇早年建起一栋六层楼房,老两口住在二楼,其余楼层用于出租。房子既是住所,也是父母维持生活的一项收入,小陈家中还有一名姐姐。张阿姨在调解节目中解释,过去照顾外孙女较多,照顾孙女较少,小陈由此认定父母更看重姐姐。为了缓和姐弟矛盾,一家人签下协议,约定房产归小陈,姐姐表示不参与这栋楼的分配。协议没有消除猜疑。小陈多次听说父母准备把部分财产转给姐姐,又认为协议迟迟没有得到履行。小陈回家理论时情绪失控,张阿姨称小陈上前打了两个耳光。矛盾到了派出所,原本围绕照料多少和财产安排的争执,已经变成人身冲突。六层楼究竟是否已经归小陈,不能只看协议中的一句话。民法典规定,不动产转让通常要依法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姐姐在父母健在时表示放弃这栋房屋,也不等于放弃父母将来的全部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放弃继承通常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父母以后取得的租金、存款或者其余财产,不能因为旧协议中的一句表态就全部排除姐姐。小陈怀疑父母给姐姐财物,更不能成为动手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公布的张某赡养纠纷案,提供了一个可对照的处理思路。1985年4月25日,张某一家签订分家协议,约定长子照顾母亲,次子照顾父亲。父亲2010年去世后,母亲张某于2014年10月14日起诉三个子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协议不能免除次子和女儿对母亲的赡养义务,最终根据各子女此前承担的照料情况,分别确定生活照顾、赡养费和医疗费份额。这个判例说明,分到房产和承担赡养责任不能混为一谈。小陈即使最终取得六层楼,也仍须尊重父母的人身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姐姐即使不分这栋楼,与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也不会消失。家庭可以分配财产,却不能用协议取消法定义务。父母后来仍表示愿意按分家协议处理房屋,只要求小陈不要继续打扰生活。这个选择是否稳妥,仍取决于产权登记、协议性质和后续履行。民法典同时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者不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也可能依法撤销赠与。对陈大伯夫妇而言,真正需要写清的,不只是六层楼归谁,还包括终身居住、租金使用、医疗养老和不得滋扰等具体事项。信源:闽南网
北京一大爷抛妻弃女24年,卷走积蓄养继子,瘫痪后起诉亲女儿索赡养费。女儿称其从未
北京一大爷抛妻弃女24年,卷走积蓄养继子,瘫痪后起诉亲女儿索赡养费。女儿称其从未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其每月支付2600元(含医药费)直至大爷领退休金,女儿未上诉。分析评价:法律义务与伦理正义的撕裂——法院依法判决虽无错,但情感上难服众。此案警示:法律是底线,亲情更需双向守护。
百般辩驳全落空,不藏了!6月28日红星新闻披露,湖北恩施64岁男子廖某从未抚养
百般辩驳全落空,不藏了!6月28日红星新闻披露,湖北恩施64岁男子廖某从未抚养女儿李某,晚年多病无收入起诉索要每月1500元赡养费,一审判李某每月支付500元;李某上诉称自己系父亲强奸所生,二审法院5月中旬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说辞因无实证且与过往婚姻事实矛盾未被采信。然而此案并非单纯亲情纠纷,折射出家事审判里法律与情理的拉扯。一方面《民法典》明确赡养属于强制性法定义务,离婚协议预先免除赡养责任的条款直接无效,抚养、赡养两项责任相互独立,不能以幼时未被抚育对抗养老义务;另一方面大众普遍共情李某多年独自成长的委屈,对比同类判例,若父母存在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法院可酌情减免赡养金额,但本案李某拿不出强奸相关报警、立案记录,仅有母亲未出庭的书面证词,举证完全达不到法定标准。不过法院也酌情下调诉求,仅判定每月500元,兼顾老人生存需求与子女负担能力。这件事给全社会留下多重值得深思的疑问:血缘是否等同于无条件的赡养责任?子女遭遇原生家庭缺位,该通过何种合法途径弥补自身受损权益?司法平衡法律条文与大众朴素道德观的尺度该如何拿捏?未来家事案件审理,能否建立更细化的赡养减免判定标准?情理与法条该如何找到平衡点,你怎么看?
64岁的老人自己家门口捡的弃婴,养了20多年,还把养女培养成研究生!哪知道养女毕
64岁的老人自己家门口捡的弃婴,养了20多年,还把养女培养成研究生!哪知道养女毕业证一到手,就把老人的“十万块”养老钱给昧了。二十多年前一个冬天的清晨,老人推开自家院门准备清扫路面,台阶角落放着一个薄纸箱,里面躺着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附近街坊陪着老人连续多日在周边村镇打听,张贴寻人字条,始终没有孩子亲生父母的消息。老人无配偶、无亲生子女,看着襁褓里哭闹的婴儿,没有选择送往福利院,独自把孩子留在身边抚养。老人没有稳定高薪工作,常年靠打零工、种地、回收废品换取收入,所有收入全部优先供给养女读书。中小学阶段各类教辅、补课费用,大学学费与生活费,读研期间的住宿费、科研耗材开销,老人从来没有让孩子受过资金短缺的委屈。日常饮食里老人常年省吃俭用,身上十几年不换新衣物,攒下的十万存款,是他打算晚年看病、日常开销唯一的依靠。养女临近研究生毕业,以办理入职手续、缴纳社保押金为借口,哄骗老人交出银行卡密码,独自前往银行把十万存款全部转出。拿到毕业证书的当天,她搬离两人共同居住的老屋,切断和老人所有联系方式,电话、社交账号全部拉黑,再也没有回过家门。老人多次前往学校、她实习单位寻找,对方刻意回避见面,不肯归还这笔养老积蓄。走投无路的老人前往社区寻求调解,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这名养女沟通钱款返还事宜,对方始终以多年读书开销巨大当作推脱理由,拒绝归还存款,还声称老人当年收养行为没有办理法定手续,双方不存在赡养与经济返还的义务。这番说辞让老人心里彻底凉透,二十余年日复一日的付出,最后换来一句毫无情义的推脱。民政收养相关法规能够明确界定这件事里的权责关系,当年捡拾弃婴后没有前往民政部门登记,事实收养关系依旧成立,老人履行二十余年抚养义务,成年后的养女需要承担法定赡养责任。私自转移老人名下全部养老存款,属于侵占老年人私人财产,老人有权通过诉讼追回全款,同时可以主张后续每月赡养费用。各地家事法庭有大量同类事实收养纠纷判例,子女依靠长辈资助完成高等教育,成年后拒不履行赡养、侵占老人财产的行为,法院大多会判决全额返还被侵占钱款,按月支付赡养费,情节恶劣者还会被纳入失信记录。这名养女接受二十年养育,依靠老人微薄收入完成研究生学业,具备独立谋生能力后立刻侵占养老积蓄,主观上存在刻意逃避赡养、侵占财产的意图,很难获得法律层面的偏向。网络上大量网友看完事件经过,纷纷表达难以理解的情绪。高等教育可以提升学识与就业能力,却无法约束人心底线,接受完整教育的年轻人,无视养育恩情,算计一位倾尽全部的独居老人。很多人忽略养育过程里看不见的付出,只计算金钱往来,老人放弃安稳晚年,耗费半生精力供养她成长,这份付出无法用简单学费数字抵消。调解失败后老人委托社区法律援助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诉求返还十万养老存款,同时要求养女按月支付赡养费用。庭审过程中,养女依旧坚持自身诉求,拿多年读书支出抵消存款,法官当庭核对老人二十余年务工、助学留存的票据,认定两者不能相互抵扣,读书支出属于老人自愿履行抚养义务,养老存款属于老人个人专属财产,养女无权私自取用。学历高低从来不能衡量一个人的良知,寒窗苦读的机会由老人半生辛劳换来,学有所成之后转身夺走对方全部依靠,人情与法理层面都站不住脚。生育只是血缘的起点,数十年不离不弃的照料才是真正的养育之恩,漠视恩情、侵占老人积蓄的行为,最终需要承担法律与道德双重层面的追责。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6月21日法治在路上报道,河北,女子未婚先孕,她把未满月的儿子,丢给母亲,就一走
6月21日法治在路上报道,河北,女子未婚先孕,她把未满月的儿子,丢给母亲,就一走了之,20多年来,她不但很少和母亲联系,也不给抚养费,更没有回家看孩子,母亲生病了,想让她给一些赡养费,她却分文不出,无奈之下,母亲只好起诉女儿们,想让她出点钱,结果女子不但不给赡养费,反而起诉提出要分割母亲的财产,她被驳回了诉求,女子一看无法分割母亲的财产,她转头起诉自己的亲生儿子,要儿子赡养她。河北武强县最近传出的这起家庭纠纷,真是让不少人看了之后都直摇头,直呼刷新了三观,女子贾某这些年的所作所为,把“自私”这两个字演到了极致,不仅让亲妈心寒,也让从未感受过母爱的亲儿子感到无比委屈。二十九年前,那时候,贾某在还没结婚的情况下就生下了儿子小胡,孩子还没满月,这个当妈的就觉得养娃是个累赘,会耽误自己奔前程。于是,她心一横,把还在襁褓里吃奶的婴儿往自己老母亲怀里一塞,拎起行李就远走他乡了,这一走,竟然整整二十九年没往家里伸过一手,也没回过一次家。这快三十年的时间里,贾某就像消失了一样,她很少给老母亲打电话问候,更别提回老家看一眼儿子。小胡从小到大吃什么、穿什么、上学交多少学费、生病了谁来照顾,贾某通通不闻不问,一分钱抚养费都没寄过。全靠姥姥一个人在农村种地、打零工,硬生生靠着那点微薄的收入,一点点把外孙给拉扯大,老人家这些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只有她自己心里最清楚。其实贾某在外面生活得并不差,她先后经历了四段婚姻,常年在外生活,一直有稳定的收入,完全有能力拉扯一把家里的老小。可她就是铁了心视而不见,哪怕家里的其他姐妹偶尔接济老人,她也总是找借口推脱,口口声声说自己在外面日子过得难,拿不出多余的钱。随着岁月流逝,老母亲年纪越来越大,常年的劳作让她落了一身病,有一回老人重病住院,动手术加上吃药,花了一大笔钱,积蓄彻底掏空了,日常起居也得有人贴身照料。老人家一共有四个女儿,其余三个都还算尽心,愿意分摊医药费和每月的赡养费,唯独贾某态度强硬,不仅一分钱不肯出,连回家看一眼、照顾一下都不愿意。老母亲实在是走投无路,不想自己辛苦半辈子最后落个没人管的下场,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把包括贾某在内的四个女儿都告上了法庭。老人的诉求很简单:希望女儿们轮流照顾她,共同承担医疗费,按月给点赡养费。在法庭上,贾某的表现让在场的人都觉得寒心,她不仅不觉得自己没尽到赡养义务有错,反而当众提出要求:说自己既然是老人的亲闺女,就有权分老人名下的房子和土地补偿款。她的逻辑是:不给钱分家产,她就不履行赡养责任,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让法官当场就给驳回了。法院判得很明确:赡养父母是法定的责任,贾某有能力却长期不管不顾,必须按月给赡养费并分摊手术费,至于分家产,老人还在世,财产怎么处置是老人自己的事,子女没权强行要。贾某拿到这个判决结果,心里一百个不服气,她既不想给老母亲掏钱,又没捞着房产,于是又动起了歪脑筋。2025年,她竟然一纸诉状把二十九岁、已经独立工作的亲生儿子小胡告了,她提出两点:一是让儿子把早年所谓的买房款二十多万还给她,二是要求儿子以后每个月给她赡养费,还得定期看望她。收到传票的小胡,心里满是委屈。从小到大,他是在姥姥怀里长大的,这个叫“妈”的女人,在他成长的路上完全是缺席的。没给过抚养费,没参与过他的升学和工作,现在老了、想要钱了,却突然跳出来谈“母子情”,谈“法律义务”,这让小胡完全无法接受。在庭审中,小胡说出了压抑多年的真心话:姥姥为了养他苦了一辈子,而亲妈当年狠心抛弃还没满月的他,二十多年不管不问,现在既不肯养姥姥,又反过来逼他尽孝,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法官在审理时并没有机械地只看血缘,考虑到贾某在孩子年幼时确实存在恶意遗弃的行为,二十九年没尽过抚养责任,母子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基础。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酌情减轻甚至免除子女的赡养负担,最终,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小胡一次性给贾某少量的经济补助,免除了以后按月给生活费等长期的赡养义务。这几场官司在网上传开后,引来一片唏嘘,大家都觉得,权利和义务永远是对等的。贾某在年轻时逃避了做女儿和做母亲的责任,等到自己需要依靠时,自然很难得到家人的谅解和支持。老母亲拉扯大外孙,本该安享晚年,却被亲闺女闹得官司缠身,这背后的辛酸确实令人感叹。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亲情不是单方面的索取,如果丢掉了责任和底线,最后注定会人财两空。对此你怎么看?信源:法治在路上
大伯三个儿子,每次空手回去,都让大伯不要种地,说太累,大伯说,你们又不给钱,我不
大伯三个儿子,每次空手回去,都让大伯不要种地,说太累,大伯说,你们又不给钱,我不种地吃啥?昨天端午节,大伯家三个儿子,都回去过节,大儿子先回去的,看大伯又下地干活,大儿子把大伯一顿说,早就叫你们不要种地,非要种,也赚不了几个钱,还那么累,大伯说现在身体还行,还能种两年,没过一会,二儿子和小儿子带着老婆孩子都回来了,都是两手空空回来的,等着吃现成的。院里灶台从清晨忙到正午,大伯和老伴洗菜烧菜,蒸粽子炖腊肉,一桌子饭菜全靠老两口操劳,三个儿子带着妻儿坐在堂屋闲聊,没人搭把手收拾碗筷。中国老龄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农村六成以上老人没有稳定退休金,每月基础养老金不足两百元,日常开销、看病买药只能依靠田地产出支撑生活。三个儿子在城里都有稳定工作,个税赡养扣除每人每年足额申报,嘴上惦记长辈身体,实际从未按月给大伯分摊基础生活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写明子女赡养包含经济供养,家中老人缺乏收入来源,三子共同承担日常开支是不可推脱的法定责任,口头关心不算尽孝。饭桌上三个儿子轮番劝大伯把田地转包出去,念叨年纪大扛不住日晒雨淋,没人主动开口商量每月分摊多少生活费填补家用缺口。席间晚辈大口吃肉吃粽,随口吐槽农村种地收益微薄,没人留意大伯手上常年劳作磨出的厚茧,也不提帮忙承担化肥农药开销。不少农村家庭都有同款伪孝顺,子女回乡只带空双手,一边劝阻父母劳作,一边心安理得消耗老人辛苦换来的粮食食材。大伯夜里坐在门槛叹气,他不是舍不得几亩薄田,是清楚停下农活之后,没有子女托底,自己连日常米面药钱都没有着落。饭后三个儿子只顾照看自家小孩,孩子随手乱扔果皮碗筷,大伯默默弯腰收拾,全程没有一个儿媳上前搭把手分担家务。不少网友分享身边同类事例,多子女家庭互相观望,谁都不愿先出钱赡养老人,最后辛苦劳作的重担全压在年迈父母身上。三个儿子回城时,纷纷采摘院里新鲜蔬菜、鸡蛋塞满后备箱,拿走大伯一季耕种的收成,自始至终没留下一分现金补贴二老。嘴上劝老人享福是最低成本的孝顺,不用付出金钱劳力,就能在外人面前落下体贴父母的好名声,内里却是无尽索取。村里同龄老人常聚在一起诉苦,子女买房育儿开销张口就找家里帮忙,轮到赡养长辈时,却处处找借口推脱经济付出。大伯也想过彻底放下农具安心休养,可三个儿子常年空手探亲,没有固定赡养费,他不敢失去田地这份仅有的收入来源。真正的心疼从来不靠几句说教,愿意定期补贴家用、主动分担农活,体谅老人没有收入的难处,才算实打实尽到子女本分。多子女赡养最怕互相攀比推诿,三个儿子各有家庭,本该提前商议养老分摊方案,而不是只靠几句空话劝说老人放弃生计。一味要求年迈父母停止劳作,却不承担对应的生活开销,轻飘飘的劝说,只会让老人心里积攒寒心与无奈。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评论。
大伯三个儿子,每次空手回去,都让大伯不要种地,说太累,大伯说,你们又不给钱,我不
大伯三个儿子,每次空手回去,都让大伯不要种地,说太累,大伯说,你们又不给钱,我不种地吃啥?昨天端午节,大伯家三个儿子,都回去过节,大儿子先回去的,看大伯又下地干活,大儿子把大伯一顿说,早就叫你们不要种地,非要种,也赚不了几个钱,还那么累,大伯说现在身体还行,还能种两年,没过一会,二儿子和小儿子带着老婆孩子都回来了,都是两手空空回来的,等着吃现成的。院里灶台从清晨忙到正午,大伯和老伴洗菜烧菜,蒸粽子炖腊肉,一桌子饭菜全靠老两口操劳,三个儿子带着妻儿坐在堂屋闲聊,没人搭把手收拾碗筷。中国老龄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农村六成以上老人没有稳定退休金,每月基础养老金不足两百元,日常开销、看病买药只能依靠田地产出支撑生活。三个儿子在城里都有稳定工作,个税赡养扣除每人每年足额申报,嘴上惦记长辈身体,实际从未按月给大伯分摊基础生活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写明子女赡养包含经济供养,家中老人缺乏收入来源,三子共同承担日常开支是不可推脱的法定责任,口头关心不算尽孝。饭桌上三个儿子轮番劝大伯把田地转包出去,念叨年纪大扛不住日晒雨淋,没人主动开口商量每月分摊多少生活费填补家用缺口。席间晚辈大口吃肉吃粽,随口吐槽农村种地收益微薄,没人留意大伯手上常年劳作磨出的厚茧,也不提帮忙承担化肥农药开销。不少农村家庭都有同款伪孝顺,子女回乡只带空双手,一边劝阻父母劳作,一边心安理得消耗老人辛苦换来的粮食食材。大伯夜里坐在门槛叹气,他不是舍不得几亩薄田,是清楚停下农活之后,没有子女托底,自己连日常米面药钱都没有着落。饭后三个儿子只顾照看自家小孩,孩子随手乱扔果皮碗筷,大伯默默弯腰收拾,全程没有一个儿媳上前搭把手分担家务。不少网友分享身边同类事例,多子女家庭互相观望,谁都不愿先出钱赡养老人,最后辛苦劳作的重担全压在年迈父母身上。三个儿子回城时,纷纷采摘院里新鲜蔬菜、鸡蛋塞满后备箱,拿走大伯一季耕种的收成,自始至终没留下一分现金补贴二老。嘴上劝老人享福是最低成本的孝顺,不用付出金钱劳力,就能在外人面前落下体贴父母的好名声,内里却是无尽索取。村里同龄老人常聚在一起诉苦,子女买房育儿开销张口就找家里帮忙,轮到赡养长辈时,却处处找借口推脱经济付出。大伯也想过彻底放下农具安心休养,可三个儿子常年空手探亲,没有固定赡养费,他不敢失去田地这份仅有的收入来源。真正的心疼从来不靠几句说教,愿意定期补贴家用、主动分担农活,体谅老人没有收入的难处,才算实打实尽到子女本分。多子女赡养最怕互相攀比推诿,三个儿子各有家庭,本该提前商议养老分摊方案,而不是只靠几句空话劝说老人放弃生计。一味要求年迈父母停止劳作,却不承担对应的生活开销,轻飘飘的劝说,只会让老人心里积攒寒心与无奈。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6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湖北恩施,4个子女有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小儿子养父亲,父
6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湖北恩施,4个子女有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小儿子养父亲,父亲离世,小儿子觉得任务完成了,不管母亲,大儿子觉得赡养母亲压力大,就把母亲送到小妹那里,让她暂时照顾,结果小妹把母亲送回来,大哥把门锁都换了,拒绝让母亲回来,母亲只好跟着小女儿生活了7年,大儿子小儿子大女儿不闻不问,终于90岁的老太,起诉了三个子女。在湖北恩施利川的农村,有个九旬老人罗老太,这辈子的经历让人听了直叹气,她含辛茹苦拉扯大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本想着老了能轮流在儿女家吃口热饭,安度晚年,可谁能想到,这四个亲骨肉最后却把她当成了避之不及的“包袱”。早些年,罗老太家里分家,按照当地老辈人的习惯,四个孩子坐在一起签了一份养老协议。当时说得很清楚:家里的田地和老房产全都留给两个儿子,两个女儿不继承家产,所以赡养老人的大头由儿子担着,女儿平时尽心帮衬就行。具体的任务是:大儿子负责养亲妈,小儿子负责养亲爹,这种“分羊式”的养老约定在当地农村不少见,子女们当时也都点着头同意了,觉得各管一个老人才算公平。可没过多久,罗老太的老伴去世了,这一下,小儿子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彻底卸掉了,他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负责养亲爹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亲妈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从那以后,他再没管过老太太,别说给钱,连看都不来看一眼,彻底当起了甩手掌柜。养妈的重担全落在了大儿子一个人身上,起初,大儿子还能勉强照料,但随着罗老太年纪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常年闹病,吃喝拉撒都得有人守着。大儿子自己也上了岁数,家里条件本就一般,日子久了就开始嫌麻烦,觉得这份压力扛不动了。到了2018年年底,大儿子动了歪心思,想把这个“麻烦”推出去,他给在外打工的小妹打了个电话,商量着说:“我最近太累了,咱妈能不能先去你家住一段日子,等我缓过这口气再接回来。”小女儿心软,想着老母亲确实不容易,就没多想,把90岁的老娘接到了自己家里,可等住了一段时间,小女儿想送母亲回大哥家时,到了门口才发现,大哥竟然悄悄换了门锁,任凭屋里屋外怎么喊,他就是不开门,死活不让老母亲进屋。小儿子那边撒手不管,大哥这边关门谢客,而远嫁外地的大女儿平时也很少露面,没办法,小女儿只能把老母亲留下,这一照顾就是整整七年。老太太腿脚不好,上下楼都得靠小女儿背,洗澡穿衣更是离不开人,为了照顾老娘,小女儿没法出门打工挣钱,家里收入少了一大块,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七年里,另外三个子女像是失踪了一样,既不看望也不给赡养费,所有的辛苦和开销全压在小女儿一个人肩膀上。罗老太看着小女儿天天受累,心里又是心疼又是憋屈,她觉得自己都快九十岁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要是再不想个法子,非得把小女儿拖垮不可。思前想后,老太太心一横,一纸诉状把大儿子、小儿子和大女儿全告到了法院。在法庭上,三个被告还是满肚子理由,小儿子咬定当年的协议,说自己只负责爹,不负责妈,大儿子哭穷,说自己没能力长年照顾,当时就是想让小妹帮几天忙,没想到她一养就是七年,大女儿则说自己住得远,家里负担也重。反正在他们眼里,妈既然已经住到了小妹家,那就该小妹一个人管到底。法官听完这些话,严肃地告诉他们:你们私下签的那个分家协议,只能算是个分工参考,绝对不能用来逃避法律义务。在法律面前,每一个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这跟你们分多少家产、当初怎么约定的没关系,老人现在没有劳动能力,就有权利要求你们每一个人养老。为了彻底解决这家的矛盾,法官反复给几个子女讲法理、说情理,数落他们小时候罗老太是怎么辛苦养育他们的。经过几轮调解,子女们终于低下了头,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大儿子、小儿子和大女儿,分别把2019年到2026年这七年欠下的赡养费补上,每人给六千元。往后的日子,罗老太继续跟着小女儿住,由小女儿近身伺候,其他三个子女每人每年出八千块钱的赡养费,按季度给,如果老太太生病住院,所有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四个子女凭票据平摊。这个案子在当地传开后,也给不少人提了醒,很多农村家庭喜欢搞“分家养老”,以为分了任务就能撒手不管,实际上法律根本不认这一套。爹妈养孩子的时候从不分你我,孩子养老的时候也不能算计切割,尽孝不是分任务,而是每个子女都该扛起的责任,互相推诿、冷眼旁观,不仅丢了良心,更是犯了法。对此你怎么看?信源:红星新闻
在我村,有一户人家,兄弟姐妹四人,父母年纪大了,他们签了个协议,家产由大哥和小弟
在我村,有一户人家,兄弟姐妹四人,父母年纪大了,他们签了个协议,家产由大哥和小弟继承,大哥赡养母亲,小弟赡养父亲。后来,父亲去世了,小弟便认为他赡养老人的任务完成了。而大哥呢,因为他也60多岁,住在女儿家,再加上老母亲,更增加了女儿的负担。后大哥想了个法子,叫小妹把母亲接过去耍。谁知,当小妹把老母亲送回来时,大哥把门锁都换了,不让老母亲进他的屋。小妹只得把老母亲接回她家,赡养了7年。在这7年时,大哥大姐小弟都很少来,把老母亲都丢给了小妹。而母亲也90高龄了,她便把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判决,之前7年的赡养费,三个子女各出6000元,以后三子女每年出8000元。看到这事,我不由得想到我的家。我有兄弟四人,在养老这个问题上,也是分了的。由大哥和小哥赡养母亲,由三哥和我赡养父亲。可后来,父亲得肺癌去世了,三哥认为他养老的任务完成了,母亲的养老由大哥小哥负责。小哥是个单身汉,大哥条件差,我便把母亲接到我家来。我对老婆说了,就当母亲只生了我一个。我老婆也是这么想的。这么一来,我的三个哥哥在逢过节时,便会接母亲去耍几天,也表表他们的孝心。所以,我认为,为人子,必须得有孝心。如果兄弟姐妹多,只要有一个能承担起父母养老的责任,尽自己的孝心,也会带动其他兄弟姐妹的孝心来的。我真诚希望,为人子女,要把孝发扬光大!
我出身农村,父亲没儿子,一辈子浑浑噩噩。八九十年代邻里都盖了小楼,唯独我家还是
我出身农村,父亲没儿子,一辈子浑浑噩噩。八九十年代邻里都盖了小楼,唯独我家还是破旧平房。堂弟想拆我家老宅建房,父亲反倒劝我们让出宅基地,我和姐姐拿赡养责任说事,才保住地基。姐夫心疼年过七旬的父亲每日倒马桶,出钱出力拆旧盖新、全屋精装。如今父亲83岁,仍固执想把新房留给堂弟,只觉得身后要侄子摔盆抬棺,被我拦下后,堂弟一家记恨我姐妹。即便寒心,我和姐姐每月依旧各给一千赡养费。有些老人错失好日子,根源就是思想迂腐。反观我叔叔精于算计、不讲情面,反倒过得顺风顺水!
“人老了太可怜了!”湖北恩施,90岁老太生了2儿2女,她和老伴立下协议,2个儿子
“人老了太可怜了!”湖北恩施,90岁老太生了2儿2女,她和老伴立下协议,2个儿子继承父母遗产,大儿子伺候老母,小儿子赡养老父,老伴去世后,小儿子认为自己义务尽了,对母亲不闻不问,大儿子把老母当成累赘,甩给老太的小女儿,等小女儿把住了一段时间的母亲送回大儿子家时,发现门锁都换了,大儿子坚决不让母亲进门。老太一怒之下,把2个儿子还有大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31989元,并要求4个子女按季度轮流赡养。90岁的罗老太觉得多子多福,一辈子生了2儿2女。她无比自豪,觉得把孩子们抚养长大虽然辛苦,但老了儿孙满堂,那就是普通人穷极一生追求的幸福。罗老太和老伴身体尚好的时候,就把养老的事安排好了。家里的财产全归2个儿子,女儿没份,毕竟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当然了,养老的责任,儿子们也得承担,不会拖累女儿们,她们有心就尽尽孝心,没有也不强求。他们跟儿子签下协议,老大负责给母亲养老送终,小儿子负责照顾父亲。本来一家人说好的事,结果到最后全变了味。前几年老伴走了,小儿子直接觉得自己的义务已经尽完了,对老母亲不管不问,认为是大哥的责任,和自己无关了。大儿子本来还承担着赡养的责任,可眼看着母亲年纪越来越大,身上的毛病也多了,觉得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他自己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平时跟着自己女儿生活,慢慢就觉得老母亲是个累赘,不想再管了。2018年年底,他找了个由头,跟在外面打工的小女儿商量,说让母亲去小女儿家住段时间,小女儿没多想就同意了。可等小女儿把母亲照顾了一段时间,想着送回大哥家的时候,才发现大哥家居然把门锁都换了,说什么都不让她们进门。小女儿这才知道,大哥早就打算摆脱母亲,自己被忽悠了。虽然她没拿到父母一分一毫家产,虽然照顾母亲,也是她这个女儿应尽的责任,但她得去打工挣钱,否则一家人吃啥喝啥?可照顾母亲,她就不能出去挣钱,她左右为难,没办法,她只能把母亲又接回自己家,这一住就是7年多。这些年里,母亲年老体衰,身体越来越差,日常起居都离不了人,连上下楼都得有人背,小女儿不打工没经济来源,日子过得紧巴巴。其他3个哥姐,不仅从来没过来搭过把手,连赡养费也一分没给过。实在走投无路的罗老太,只能把2个儿子,还有远嫁的大女儿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三个孩子补上7年的赡养费31989元,还要求4个孩子,每家3个月,轮流照顾自己。法院觉得判决会撕裂亲情决定调解。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分别找几个子女做工作,跟他们掰扯清楚,当年老人把四个孩子拉扯大有多么不容易,现在老人黄土都埋到脖子了,还得为了养老的事四处奔波,说得几个子女都慢慢低下了头。一开始几个子女还互相推诿,法官耐着性子一次次沟通,终于把3个人的工作做通了,最后几方达成了调解协议。3个子女每人补6000元的赡养费,分批给就行。老人还是住在小女儿家由她照顾,剩下3个子女,每人每年按季度给8000元赡养费。如果老人要是生病住院,所有的医药费、护理费4个孩子平摊。按照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给父母养老是必须尽的义务,不想养老人就可以不给钱的想法,既缺德也违法。对此,你怎么看?
脸都不要了!河南,男子与妻子离婚,儿子跟前妻生活。他很快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对
脸都不要了!河南,男子与妻子离婚,儿子跟前妻生活。他很快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对女儿百般疼爱。多年后,男子老了,直接一纸诉状,要求儿子拿出工资的30%给自己养老。这名男子与前妻离婚后,儿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在儿子成长的十几年间,父亲长期疏于照料,既没有承担孩子的学费、生活、医疗等日常开支,也很少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孩子依靠母亲独自抚养长大,成长过程中基本没有得到过父亲的帮扶。离婚后男子重新组建家庭,育有一女。对于小女儿,他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支持,尽力为女儿提供安稳优质的生活,长期用心扶持自己的小家庭。退休之后,男子每月有七千元退休金,同时享有医保,养老基础条件相对不错。日常基本生活、就医开销都可以得到保障,完全能够维持普通的养老生活。即便如此,他仍长期将自己的退休金补贴给女儿,持续为女儿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长期补贴之后,个人可支配资金减少,日常开支变得紧张。为解决自身养老开销问题,这名父亲没有选择让长期受自己帮扶的女儿承担赡养责任,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多年未共同生活的大儿子,支付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赡养费。这件事传开后,多数街坊和网友都表示难以认同父亲的做法,十分理解大儿子的处境。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人情从来是双向的。父母的抚育付出,是子女主动尽孝的基础。多年未尽抚养责任,长期偏爱另一名子女,晚年单向索取赡养费用,确实很难让人接受。亲情贵在公平与双向付出,一味偏袒和单向索取,只会消耗彼此的血脉情分。大家理性聊聊,结合实际情况,你觉得这名大儿子应该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吗
父亲一个月退休工资有7000,却要求儿子每月拿出工资的30%,给他当赡养费。
父亲一个月退休工资有7000,却要求儿子每月拿出工资的30%,给他当赡养费。被儿子直接拒绝,儿子说自己过得也不富裕,不仅要养家,还得赡养母亲和岳父母。明明父亲有退休金,有职工医保,却偏偏只问他要赡养费。他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妹妹也有工资,为什么父亲不要求他出赡养费?之后男子就被父亲告了,因为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败诉。不过考虑到男子确实经济压力也很大,法官判他每月支付给父亲400元赡养费。也算减轻了男子的经济压力。因为父亲没有告女儿,所以法院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要求妹妹出赡养费。我觉得这个父亲虽然拿到了赡养费,但他和儿子的关系肯定更紧张了。不知父亲出于什么目的,但是7000块的工资确实还可以,如果是一个老人生活应该是绰绰有余,至于他要钱还有没有别的目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一位48岁的母亲连麦律师说自己想让23岁的女儿回来照顾刚做完腰椎间盘突出手术、需
一位48岁的母亲连麦律师说自己想让23岁的女儿回来照顾刚做完腰椎间盘突出手术、需要卧床休养半年的丈夫,可女儿不愿意,还说只要哥哥在家就不回来。母亲还表示,让女儿拿出工资的一半给自己,女儿也不愿意,这让她很苦恼。母亲说,丈夫术后基本离不开人,必须有人随时照顾,她自己颈椎也疼,很多时候忙不过来,丈夫上厕所、洗澡都得有人扶。女儿已经参加工作,离家通勤只需半小时,坐地铁半小时就能到。她觉得女儿回来住可以省下租房的钱,可女儿就是不愿意,理由是哥哥在家。母亲还有个26岁的儿子,儿子确实在家,但也要找工作,本来打算出去租房找工作,可又要花很多钱,所以就先住在家里找工作。母亲认为儿子要是走了,自己一个人更照顾不过来,所以希望女儿回来帮忙。那为什么女儿说哥哥在家不方便呢?原来,家里本来有三个卧室,女儿上高中后不常在家住,就住校了。儿子喜欢画画,母亲就把女儿的卧室改成了画室,理由是空着浪费。女儿偶尔周末回来,要么在客厅睡一晚,要么在画室搭折叠床,后来嫌折叠床不好睡,就一直睡沙发。母亲觉得沙发挺宽,睡一个人没问题。母亲觉得儿子在画画方面很有天赋,全家都得托举他。可儿子26岁了还没工作,在家啃老,找工作也不顺利,还在不断换。而女儿23岁,一个月能赚七八千。母亲认为儿子没挣钱可以不给赡养费,女儿能挣钱就必须拿一半工资出来。父母对待子女应该一碗水端平,不能因为所谓的“天赋”就厚此薄彼。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尊严,父母不能只在需要的时候才想起女儿,却在平时忽视她的感受和权益。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这义务是建立在合理、公平的基础上,不能成为父母偏袒一方、剥削另一方的工具。希望这位母亲能认清现实,尊重女儿的选择,也好好规划儿子的未来,真正做到为每个孩子着想,而不是只把女儿当成解决问题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