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外籍女子因着急回国,于是随便找了一家银行,将自己的40万现金存了起来。16年后女子故地重游,突然想起自己存的钱,便根据银行卡的地址来到银行。没想到当初的银行早就人去楼空。女子打听到银行的新地址后,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余额为0。女子大为不解,便将银行告上法庭,最后法院竟然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大兵叔叔)
阮女士很早便实现了财富自由,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全国各地的游玩,一来可以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二来还能品尝美食。
在阮女士游览的众多国家中,给阮女士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中国。如果有机会的话,阮女士恨不得一直生活在中国。
可是,当阮女士再次踏上中国的土地之后,却遭遇了一件烦心事,让一向温文尔雅的阮女士,忍不住爆了粗口。
原来,在16年前,阮女士第一次来到云南,一下子就被云南的风土人情所吸引,云南的美食,也让阮女士流连忘返。
就当阮女士每日徜徉在云南的大街小巷时,突然接到国内的电话,有十分紧急的事情,必须由阮女士亲自解决。
事发突然,阮女士就连行李都来不及收拾,只带着之前兑换的40万人民币,匆匆赶飞机。
不过等阮女士坐上出租车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又不是不回来,何必带着40万东奔西走呢?还不安全,于是阮女士随便找了一家银行,将这40万存了起来。
时间一晃来到16年后,等阮女士好不容易打听到银行的新地址之后,阮女士将银行卡递给工作人员,没想到工作人员却说:这笔钱早就被取走,现在银行卡里的余额为零。
阮女士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将钱存进银行,在此期间自己也没有来过中国,钱怎么说没就没呢?
阮女士努力跟银行工作人员解释,并希望银行提供取款人的信息,不过银行方面直接拒绝了,理由是,阮女士无法证明自己是存款人。
眼见沟通无果,阮女士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
阮女士明明在银行存钱,如今自己的钱却不翼而飞,银行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储户遗失存单、存折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蓄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
在没有阮女士本人的身份证明前提下,银行便将存款交给他人,实际上已经侵犯了阮女士的合法权益。
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必须返还阮女士40万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晨星寥寥
外籍可以随便开户存款么?不懂就问,待解答
永久 回复 03-05 18:44
一看就ai文了
我又行了 回复 03-06 06:38
不行,现在不是本地的开户都要证明
哄哄
逗我玩呢
马尼拉科技
外国人能随便开户吗?
当时只是道寻常
AI:人类是不是被我唬住了?
用户18xxx92
越南佬真有钱
囗妞丶妳別跑゛ 回复 03-04 23:16
赶紧讨个
UC玩友
好假
欠费
没收外国人资产[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