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女子开车去学校接孩子,学校门口都是一些家长和孩子,交警在路边维持秩序,

陈士杰谈国际 2024-04-25 16:29:49

山东枣庄,女子开车去学校接孩子,学校门口都是一些家长和孩子,交警在路边维持秩序,女子不仅没有减速,反而还加速开车前进,交警试图劝导,没想到,女子竟开车冲撞交警,随后还朝交警口吐唾沫。周围的人纷纷指责女子,后面女子被警方带走。

(案例来源:小政视频)

根据视频显示,在某中学的学校门口,周围有很多学生和家长都站在马路边等待过马路,由于人多车也多,把本来就不大的马路围得水泄不通。

要不是有交警在附近维持秩序,难以想象会乱到什么地步。

刚开始是很和谐的画面,但是随之而来的一辆迷你版汽车打破了井然有序的画面。

女子驾驶着车,车上还载着一个孩子,她无视周围的拥堵情况,径直驶向校门口的马路中央。尽管交警在前方挥手示意,希望她能减速慢行。

但女子似乎并不买账,反而踩下油门加速前进。交警见状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避开了可能的冲撞。

让人震惊的是,这名女子在拒绝服从交警指挥后,竟有更加激烈的行为。

她不仅没有停车,反而还驾车冲向其中一名交警,好在交警机敏躲避,避免了一场灾难。

谁都没想到,女子还直接朝交警吐口水,这一不文明且极具挑衅性的行为,立刻引发了周围群众的公愤。

目击者们纷纷指责女子的危险行径和不尊重他人的态度。面对愈发激动的人群,女子似乎并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她直接开车扬长而去。

最终,警方介入将女子带走。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女子开车冲撞交警构成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妨碍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具体来说,如果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案中,女子驾车冲撞交警,这种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为交警是在依法执行职务,而女子的行为妨碍了交警的工作,甚至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女子这种行为是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不仅置自己、孩子以及其他行人的安全于不顾,还对执行公务的交警造成了身心伤害。

2、女子在接孩子的过程中,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未减速慢行,反而加速前进,这已经构成了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在学校门口人流量大的地方,女子不仅没有减速慢行,反而还冲撞交警,她的做法很危险,也犯法了。

2、女子朝交警口吐唾沫的行为,构成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该罪行的客观要件是公然败坏他人名誉,而主观要件则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他人的名誉,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女子的行为公然且故意地贬损交警的人格,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或损害了交警的名誉权,那么她可能会因侮辱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知道开车路过学校门口,都要减速慢行,或者下车推行。

女子却反其道而行之,显然是不对的。

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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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花醉夜巴黎

花醉夜巴黎

3
2024-04-26 07:16

哦,不疼不痒

老男孩

老男孩

1
2024-04-25 19:01

小仙女啊 怎么舍得去抓[哭笑不得]

陈士杰谈国际

陈士杰谈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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