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女子为一口饭,下嫁给男子后,却嫌弃男子有智力障碍。抛下5个月的女儿一走了之。女孩被奶奶和父亲带大。万万没想到,23年后,女子却起诉女儿,要求每月支付她2000元赡养费。被拒后把女儿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张兰芝看着对面亭亭玉立的女儿,脸上没有半点久别重逢的喜悦:“我老了,你要给我养老!”
“你可以去找个工作!”小米看着对面的陌生女人。
她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妈妈。这个女人突然出现,一开口就让她每月出2000元赡养费,凭什么?
熟悉小米的人都知道,她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
她5个月时,亲妈就抛弃了她和她爸。她爸又有轻微的智力障碍。不能给予她更多的爱和关怀。
但幸运的是,她有一个负责任的奶奶,多年来用心照顾她和她爸爸,才使得她顺利成长。
故事的起点,要追溯到很多年前。
1996年,24岁的张兰芝去北京闯荡。多日寻找工作无果,就匆匆嫁给有北京户口的周庆山。
周庆山有轻微的智力障碍,张兰芝知道,但她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了。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选择周庆山。
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本就不牢固。更何况,周庆山是有智力障碍的人。
婚后,她看丈夫哪哪都不顺眼。想离开时,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周妈妈是一个善良的好人,知道儿媳怀孕后,每天给她单独开小灶。
老人和儿子都舍不得买件新衣,却给张兰芝一买就是两套。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兰芝也勉为其难住下来,她只盼望着孩子出生,她好脱身。
好不容易,女儿出生了,老人很欢喜,精心伺候张兰芝坐月子。
满月后,老人依旧给她单独做小灶。
有天,婆婆给她端来一碗饺子,张兰芝说:“我都满月了,不用单独给我开小灶,还不如您给我点钱,我想吃啥,自己买。”
老人愣怔一下,答应了她。
此后,张兰芝隔三差五,以各种明目问老人要钱。
这些钱,她都偷偷藏起来了。
女儿5个月时,她抛下女儿和丈夫,玩起了消失。
九十年代,各种信息都不发达,她这一走,就如石沉大海。
此后,老人一边照顾儿子,一边照顾仅五个月的孙女。
一个年迈老人,一个智力障碍男子,一个年幼的孩子,祖孙三代,彼此搀扶着,熬了一年又一年。
2015年,张兰芝回来跟丈夫办了离婚,之后再次失踪。
2019年,她第二次返京,却直接住进养老院,还通知女儿去见她。
于是,就发生文章开头那一幕。当张兰芝问女儿要赡养费时,小米怒了。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人,当年抛弃了她,如今又要求自己承担赡养义务。
小米愤怒地说:“我5个月,你抛下我和我爸,我23岁,你要我给你赡养费,请问你是谁?”
“我是你妈!”
“请问这世上有你这样的妈吗?”前尘往事,一起涌上心头。小米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张兰芝可不管小米的感受,她把小米告上法庭,要求女儿每月支付她2000元赡养费。
1、张兰芝说:
赡养父母,是每一个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女儿23岁,已经成年,而她47岁,且身患重病,在住养老院。她有权要求小米支付赡养费。
2、小米说:
第一,母亲没对她尽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母亲在她5个月时,抛下她远走高飞。之后回来离婚,也未对她有半分温情。
整整23年中,母亲不曾给她寄过一分钱,一件衣物,一双鞋子。
第二,父亲有智力障碍,还有高血压,静脉曲张等,一直在住院治疗。
奶奶已经80高龄,为照顾她和父亲,过度劳累,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等多种疾病。
自己每月收入不到6千。不但要养活奶奶和爸爸,还要给他们看病,日子也是捉襟见肘。
第三,母亲虽住在养老院,可思维清晰,行动自如。她完全可以找个活干。而不是逼着自己给她养老。
最后,每个人身上,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母亲既然放弃她抚养孩子的责任,有何脸面再来主张权利?
3、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赡养父母,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
年迈且失去生活能力的父母,有资格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但本案中张兰芝才47岁,尚未进入老年。
虽然她居住在养老院,却未提供证据证明她丧失了劳动能力。她要求女儿的事实依据不足。不予采信。
第二,张兰芝和小米虽为母女,却长期无感情交流。张兰芝也未对小米尽过抚养义务。
综上,法院驳回张兰芝的诉讼请求。
对此,有人说,可真是大快人心!
有人说:母慈子孝,母不慈子不孝,没啥毛病!
父母养子女小,子女养父母老。本是传统孝道的温暖。
且莫让一个人的自私毁坏了这种美好。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