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为了把心爱的女人娶回家,把她带到邻居家的别墅前,谎称是自己的,女子心花怒放,收了6万彩礼就迫不及待嫁给她,入洞房时,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她拒绝同房跑回娘家,一年都不搭理男子,男子把女子告上法庭,索要6万彩礼和3417元医药费。法院是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河南郑州中原区法院)
王阿姨做了儿子佟林最爱吃的豆角焖面,里面放了一斤五花肉。
可她怎么敲儿子卧室的门,他都不开,房间里也没动静。
她想起儿子回到家时黑着脸,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现在年轻人心理都脆弱,不能扛事,他不会想不开吧?
王阿姨这么一想,顿时不淡定了,她边哭边敲门,就差报警了。
突然,门被打开了,儿子头发凌乱,神情萎靡站在门口,让王阿姨如释重负。
她一问才知道,儿子的对象,要求他有房有车有存款,还不能有房贷。
否则,她绝不不会嫁给一个三无人员,一辈子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而佟林一对此,自己啥都没有,就农村的两间自建房,在邻居家大别墅旁相形见绌。
另外,他还有辆开了很多年快报废的车,存款也不多,就二十来万,当然没房贷这点很符合,但也没房子啊。
可自己这点存款,去城里买套房子,连首付都不够,让他怎么能不心急如焚,毕竟,女友肖玫是他倾慕不已的女神。
所以,佟林茶饭不思,王阿姨听了也唉声叹气。
这天王阿姨去买菜回来,路过邻居家气派的大别墅,一抬头,立马有了注意,她撒腿就往家跑,把儿子从卧室叫了出来。
她给愁眉苦脸的儿子如此这般交代一番,佟林难以置信的看着他母亲问:“这样行吗,假的真不了,这么做早晚会露馅。”
“儿子,妈知道,可你放心,妈最懂女人,等生米熟饭了,她也就认命了,会踏踏实实和你过日子的,你看看你都27了,再这么耽误下去,以后更不好找了,等结了婚,你们在同心协力挣钱,咱家也能盖上大别墅。”
佟林觉得也是,女人不像男人脸皮厚,证领了,婚宴摆了,发现被忽悠了,她也没辙,刚结婚就离婚,她都丢不起那个人。
想到这里,他立马眉开眼笑,母子俩一拍即合。
于是,佟林胸有成竹的把肖玫领回家,指着邻居气派的大别墅,说是自己家的。
肖玫立马两眼放光,说想进别墅看看,但佟林告诉肖玫,别墅里刚装修完,有刺鼻的气味,在通风散味。
肖玫信以为真,两人去大餐厅吃了顿烛光晚餐,佟林趁机求婚,肖玫迫不及待答应了。
第二天,佟林就送上了6万彩礼,肖玫乐呵呵收下了。
然后,佟林趁热打铁,开始筹备婚礼,否则夜长梦多。
佟林倾其所有,把婚礼筹备的热热闹闹,在他看来,婚礼越盛大,肖玫发现真相后,却没办法散伙。
再说了,他已经很对不起肖玫了,一栋假别墅,把她忽悠成自己老婆,让她跟自己吃苦遭罪,再不把婚礼办的风风光光,就太对不起人家了。
可假的真不了,酒店宴席结束,当晚入洞房时,竟然是在破败的平房,而不是豪华大别墅,让肖玫顿时傻了眼。
这时,佟林才实话实说,可他低估了肖玫的脾气,她不但拒绝和他圆房,当晚就跑回娘家,一年多了,拒绝和他沟通见面。
母子俩的计划落空了,成了街坊四邻的笑柄,而他怎么请求肖玫的原谅,对方都不为所动。
佟林终于如梦初醒,彻底死心,既然这样,那就好聚好散,当然了,分道扬镳可以,他的6万彩礼,还有一次肖玫受伤,他给垫付的3417元都要如数奉还。
可肖玫一分钱不退,无奈之下,佟林把肖玫告上法庭。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佟林认为肖玫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
佟林认为,两人结婚当晚,还没圆房,肖玫就跑回娘家,住了一年多,他们婚姻有名无实,既然要解除婚姻,那就返还彩礼,还要把自己垫付的医药费返还,然后一拍两散。
2、肖玫自己不但不返还彩礼,还要求佟林赔偿自己2万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肖玫认为,佟林本是个穷光蛋,却伪装成有钱人,欺骗自己结了婚,给自己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跟他过下去,自己咽不下这口气,及时止损,她又成了离婚女人,所以,佟林应该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
3、法院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是,佟林哪一种都不属于,至于他欺骗肖玫,也不属于重大过错,是肖玫没有谨慎甄别,误嫁豪门。
所以,法院判决,肖玫应该返还佟林6万彩礼和3417元医药费,而对她主张的2万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均为化名)
5566356888755
不属于诈骗吗
刘思彤 回复 04-27 13:04
2万都不支持,支持男的骗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