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一男子到镇政府要找镇书记反映问题,工作人员让其离开无果后,要将其强行带走。男子反抗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均造成对方受伤。工作人员报警,男子被公安局拘留十五日,并罚款500元,但是工作人员却未受到任何处罚。(案例来源:咸宁中院)
男子焦顺是某村居民小组的组长,因为其为人比较仗义,经常在其小组村民受到委屈时挺身而出,得到很多村民的支持,但是因为其说话比较直,容易得罪人,经常有人打他小报告。
事发前两个月,他又因为一件事与村书记发生争吵,书记一怒之下将其告到镇里,镇里研究后将其停职,他十分不服,多次找书记反映,但是还没有复职。
案发当天,焦顺来到镇党委书记阮某某,反映其组长被停职一事。因阮某某正忙于处理其他公务,遂安排该镇政府工作人员余某及赵某等人接待。
余某水等工作人员即劝焦顺先到该镇办公大楼的二楼信访办等候,但焦顺不愿离开,余某即用手想将焦某顺拉至二楼,在此过程中,焦顺将余水的左手手背咬伤,焦顺亦受伤。 当日,公安局下属的西城派出所根据余某的报警决定受案,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认定被鉴定人余某左手背皮肤挫擦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焦顺右肘后下皮肤挫擦伤,右手第4指皮肤挫擦伤,损伤程度也为轻微伤。
公安局经过经过调查后认为,焦顺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拟对焦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焦某不服,将公安局起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焦顺陈述其诉讼理由: 1、他是正当防卫不是殴打对方 焦某顺认为他是找书记反映问题,与余某、赵某某等6人无关,竟然遭到他们绑架、殴打,导致其受伤。面对对方多人的殴打,他进行还击是正当防卫。
2、公安局处理不公平
焦顺表示,对方先动手,而且导致其受伤为何不处罚,反而只对他进行处罚焦并且非法剥夺他的人身自由,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公平,不公正。 3、公安局的处罚程序违法 焦顺称,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案件办理期限超过治安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属于程序违法。公安局询问笔录的证言来源均是听取余某一人所言,是为了捏造陷害焦顺。
综上,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处有失公平,请求法院撤销。
县公安局辩称,对焦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得当,已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办理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可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可了公安局处罚,驳回了焦顺的诉讼请求。
焦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公安局受理余某的报案并立案,并先后对焦顺、余某等7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同时结合余某事发当日的伤情鉴定结果,综合认定焦顺将余某的手背咬伤(轻微伤)。
据此,公安局拟对焦某顺作出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焦顺进行了告知并听取了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向焦某顺送达。焦顺主张没有咬伤余某水,该主张与焦顺和夏某在询问笔录中的陈述明显不符,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公安局派出所于2022年4月2日受理本案,于2022年5月5日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延长办案期限三十日,于2022年6月20日作出被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向焦顺送达,其办案期限超出了上述法定办案期限,属于程序违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被诉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因处理期限造成的程序违法,并未对焦某顺的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产生实质损害,不应予以撤销,应当确认违法。一审法院认定案涉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错误。
综上,焦顺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湖一审行政判决;二、确认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但是不予撤销。 也就是说,焦顺虽然看似赢了官司,但是其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只是公安局程序有问题,不影响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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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么多
这不互殴了?
ps 回复 05-03 11:34
抢答
水乡小哥 回复 05-04 02:43
这是在湖北,不是成都
1976
典型的互殴,①个人和一群人的互殴!!!.
用户32xxx51
人家来反映问题,你不理人家,故意拖延,放到谁身上都生气,稍微情绪激动点都是正常的,
如果☞爱
我违规处罚你,我错了,但我处罚你,我是对的。
用户17xxx65
妥妥的双标
湖北佬
这个时候就不是互殴了
陶大
不是说的互殴哪里去了?
OYe
既然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为什么不予以撒销? 相互矛盾 没脸了
用户13xxx26 回复 05-03 10:50
就像CBA的财判一样,我错了但是我不能改
慈悲
这个很明显,互殴是双标的
用户16xxx22
[流鼻涕]
kevin
这也叫案情重大……
大家伙
就准你打人,不准人打你
無恶不作
组长运气真好,没有被精神病送走
用户17xxx12
你就算判个互殴,他也服气
用户14xxx64
这就是套路派个人跟你周旋故意激怒你让你触犯法律
用户13xxx07
一个人和一群人对打,如果失手NS一个,称为反杀;如果互有伤害,但还能全身而退,称为大侠…
荆无命
对付无赖真的太难了
悠然自乐
奇怪吗,很正常,我喜欢
阿众
严肃处理!
tb823055_2011
律师罗详的话怎么来着?[并不简单]
用户18xxx09
文章一发,美元到手
DDDJ音响锂电池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海阔天空
什么也不懂,身份不同,你去法院 公安局里等机关单位与工作人员胡闹,将工作人员咬伤,轻者扰乱办公秩序或欧打他人,重者可能判刑。
五块
这家伙港片看多了。
用户97xxx65
唉[静静吃瓜]
鞠峰
躺倒,躺倒不会啊?110*120
蒙懂
起码控诉书应该是打印好了
maihc2003
[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