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不慎!”江西南昌,男子请同学来家里做客,同学看到他有个价值44万的名表,想要占为己有,他偷偷做了一个决定,本以为男子不会知道,岂料,男子发现后,立马报警。网友:财不外露。
(案例来源:网易新闻)
樊强想不到自己带李明来家里吃个饭,谁知被算计了。
他有一栋价值百万的别墅,屋子里放满了很多高档物品,其中有一个价值44万的劳力士表,就放在一个透明的置物架上。
樊强每次临睡前,都会看一看,摸一摸。
但这次他发现这表看起来真的很不对劲,他非常确定自己手里拿的这个表,肯定不是自己原先的那个表。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樊强调取了家中的监控,这一看不要紧,他果然发现了大问题,他竟然引狼入室!
那天,樊强的同学李明远道而来,樊强于是就把他叫来家中吃饭。
李明看到昔日的同学,如今混得如此风光,特别是看到满屋子的价值不菲的物品,不仅暗暗咂舌。
李明也是个俗人,他对这些身外之物,非常着迷,特别是对置物架上的劳力士手表感到好奇,情不自禁问了价格。
樊强财大气粗,想也没想,就把44万价格报了出来。
于是李明让樊强拿来给自己看看,谁知越看他越遮挡不住眼底的贪婪。
李明暗自震惊,这个表这么贵,要是自己该有多好,鬼迷心窍下,他突然想到这种高档表,网上仿真的多的是,要是自己换了这个表,樊强肯定不知道吧。
他家里那么多物品,反正他也看不过来。
李明想到做到,立马就网购了一个仿制品,找个机会,又去了樊强家做客,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掉包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家里贵重的物品被掉包了,樊强心里有数,直接调出监控,发现了残酷的真相。
他鼻子差点被气歪,自己拿同学当朋友,李明拿自己当猴耍,看来这朋友不要也罢。
如果自己问李明要,他肯定不会承认,樊强索性报了警。
后面据李明交代,他已经把劳力士手表卖了19万,好在警方经过调查,终于把劳力士手表追回,返还给樊强了。
而李明也因为这件事被拘留。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明涉嫌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本案中,李明偷窃的劳力士手表价值44万,远远超过了“数额巨大”的标准。李明会被判处 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明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朋友之间的信任,也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2、财产作为个人的隐私,没必要外露,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并指出这些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个人财务状况属于隐私的一部分,通常认为没有必要向他人透露详细的财务信息,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樊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避免将其置于容易被外人看到的地方,同时应当意识到自己的隐私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隐私和财产安全。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财不外露,就不会招人惦记。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