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18万?”福建福州,男子和女子谈恋爱,情到浓处时,女子就推脱把第一次留给新婚夜,可男子东拼西凑50万彩礼,把女子娶进门,她却始终不和男子发生关系,还跑回娘家提出离婚,却拒不归还彩礼。男子把妻子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他难以置信。网友:花18万买两个成本18的证。
(案例来源:鼓楼法院)
胡小明走过花店,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袭来,让他顿觉心旷神怡。
他买了一束娇艳的玫瑰,准备回家哄哄老婆李亚,自从结婚后,她就拉着个脸,对他爱搭不理,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为了把这个女人娶回家,他可是下了血本的,李亚张口就要50万彩礼。
胡小明听了嘴巴好半天没合拢,然后使劲吞了一下口水。
他终于知道哥们那句口头禅:结婚风险高,恋爱需谨慎的含义了。
这结个婚简直是要倾家荡产啊,可他已经老大不小了,父母也等着抱孙子,而且,李亚也是她喜欢的类型,那就硬着头皮筹集彩礼吧。
掏空积蓄,四处筹借,债台高筑,他终于把李亚娶回了家。
可当胡小明迫不及待入了洞房,想要和妻子行夫妻之实时,她却耷拉个脸,说她太累独自睡下了。
谈恋爱时,李亚就和他不远不近,若即若离,和他吃喝玩乐,花前月下。
每当情到浓处,他想深入交流时,李亚就一脸娇羞的说,她是个保守的女人,希望初夜留给新婚那天。
胡小明闻听,更是对李亚另眼相看,觉得她不是个随便的人。
他终于煎熬到结婚这一天,却不知道怎么得罪李亚了,她竟然冷若冰霜,当晚就给他撂脸子,让他一头雾水。
所以,他买了束玫瑰,想哄一下李亚,和她推心置腹谈一谈,他哪里做的不对?可以开诚布公说出来,经营婚姻不能冷暴力。
可没想到,胡小明回家后才发现,李亚竟然收拾东西回娘家了,这一住就是一年半。
才结婚就两地分居,这是什么意思?他赶紧买了好酒好茶,大包小裹去岳父母家接李亚,却热脸贴了冷屁股。
屡次被拒之门外的胡小明傻眼了,这就是自己花50万彩礼娶回家的老婆?
她只跟他走了个结婚的过场,没和他有夫妻之实,更别说过日子了,这代价太大了吧?
一年半后,李亚提出离婚,胡小明坚决不同意,结婚离婚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怎么能这么随便?
胡小明试图和李亚好好沟通,挽回感情,直到李亚把他的微信和电话都拉黑,第二次把他起诉到法院,他才知道,这段婚姻彻底没救了。
强扭的瓜不甜,胡小明同意离婚,但他要求李亚返还50万彩礼。
在他看来,两人婚姻有名无实,李亚彩礼当然得返还。
可李亚认为,他们领证了,婚结了,在一起同居生活过,离婚后她都成了二婚了,怎么可能返还彩礼?
可把胡小明气坏了,结一次婚竟然人财两空,他不得不怀疑这是一场阴谋。
胡小明直接把李亚告上法庭,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胡小明要求李亚返还50万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胡小明主张,他和李亚婚后,她就跑回娘家,拒绝和他过夫妻生活,更别说过日子了。
就等于他们的婚姻有名无实,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只领证结婚,却没共同生活,他要求返还彩礼有法可依。
2、李亚不干了,她否认了胡小明的说法,并提交了共同生活的证据。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李亚认为胡小明主张返还彩礼不公平,她针对他提出的,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提交了她网购生活用品的证据。
自己尽到了妻子的的义务,但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无法维系,只能一拍两散,胡小明竟然要求她返还彩礼。简直是岂有此理,这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让胡小明目瞪口呆。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不予返还彩礼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如果同居时间超过两年或者双方有子女,离婚后彩礼也不需要归还。
三,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包括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在这些情况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四、婚约存续期间一方死亡,在婚约存续期间,如果婚约当事人死亡,彩礼也不需要归还,除非死亡前已经起诉。
具体到本案,胡小明和李亚婚姻很短,但彩礼过高,而且没有肌肤之亲,所以,法院判决李亚返还32万彩礼。
就等于,胡小明结了一次婚,但除了一张结婚证一张离婚证什么都没捞到,还背了个离婚之名,以后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勇气涉足婚姻,即使再婚也是二婚。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均为化名)
一千零一夜
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