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四川自贡,一男子母亲和外婆去世后,舅舅独自照顾外甥多年,得知外婆留100万遗产被舅舅霸占,男子代亡母坚持争遗产,讨要无果后,外甥愤怒将舅舅告上法庭,舅舅含泪揭秘原因,外甥泪目,随后舅舅的一个行动,更是让外甥羞愧不已。
4月9日,据红星新闻报道,一起甥舅之间的遗产纠纷达成和解,二人一度争到面红耳赤,无法解决的地步。
据了解,王某与王某红(已去世)是兄妹关系,而孙某是王某红的儿子,当外婆去世后,孙某无意间听说,外婆竟然留下了房产,还有70万的巨额遗产,这些钱现在全在舅舅王某手里。
得知这一消息,孙某气愤不已,直接上门,找王某要个说法,称外婆的遗产,他也理应有份。
听了外甥的话,王某不以为然,他认为孙某异想天开,王某红是嫁出去的女儿,就算现在她活着,都没继承权,更别提她的儿子孙某了。
王某直接拒绝了孙某的要求,但孙某没有放弃的意思,称母亲已经去世,自己有分割外婆遗产的权利,给自己分部分遗产。
达不到目的,孙某就誓不罢休,多次上门讨要,甥舅俩也终于撕破了脸,孙某也一纸诉状,将舅舅告上了法庭。
法院了解到,二人之间一直有很深的矛盾,而且对于“70万大额存款”的说法,甥舅俩的说法也存在疑点,舅舅王某称,并没有这笔钱,这是别人凭空捏造的。
为了查清真相,法院决定对这笔钱是否存在,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过对外婆去世前后的银行流水调查,发现并没有这笔存款。
这个调查结果,解开了二人矛盾的关键,王某并没有侵占财产,而且在二人矛盾期间,王某也很关心外甥的生活状况,曾借给他2万元,二人关系也开始缓和。
介于遗产继承权,孙某外婆留下的房产,过户也需要孙某参与,最终,法院对二人的矛盾进行了调解,认定房产由舅舅继承,孙某帮忙办理过户。
而作为继承房产的补偿,王某需要给孙某支付15万元的补偿款,二人终于达成了一致,这个纠纷也就此拉上帷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孙某有权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1.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子女的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子女、配偶,及其父母,有同等的继承权。
孙某母亲王某红已经出嫁,但在娘家,与王某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因此,王某不能剥夺王某红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王某已去世,按照法律,其继承权也转交给了儿子孙某。
2.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死亡时,子女的继承权,将被其子女代位继承。
孙某的母亲有有权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孙某的母亲先于外婆去世,母亲的继承权就到了孙某的手中,因此,孙某的要求是合法的。
王某一人继承那套房屋,是不合理的,因此,他需要对外甥孙某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后决定。
在很多人眼中,嫁出去的女儿,从此跟娘家的财产也没有瓜葛了,父母的房产也是儿子、孙子的,外孙想都别想,但在法律上,女儿及外孙也有同等的权利。
这个案例,也是关乎情理与法理的碰撞,遗产金额的夸大,和传统的认知,加重了甥舅之间的矛盾,法院也是调解为主,既解决了问题,也不伤双方颜面。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红星新闻2024.5.9——男子状告舅舅,要代亡母分外婆“百万遗产”,法院调解结果出炉、Vista看天下)
罗氏半巷米粿坊
学习西方遗产法,将中华五千年遗留的财产分配传统推翻,结果成了当今社会每个家庭最大的矛盾来源,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与姐妹之间公堂对峙,搞得一个个家庭鸡飞狗跳,亲情丢失。
夜色中游荡
呵呵
索马里海盗
这舅舅就是仁慈,他就应该反诉,因为孙某母亲先于外婆去世,孙某母亲的遗产继承外婆也是第一顺位,然后外婆去世,自动转给了舅舅,孙某要外婆的遗产,那就先解决孙某母亲遗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