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已婚男子趁出差,联系高中女同学在酒店相聚,缠绵一夜后,女同学怀孕了。她把孩子生下来,随着孩子日渐长大,花销越来越大。她找男子要钱。男子害怕被妻子知道,支出一段时间后,就拒绝给了。女同学怒把男子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西安碑林法院)
咖啡厅中,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一对对情侣或忙碌,或私语。都洋溢着幸福。
唯独王伟平和张小芹,却脸罩寒霜。
王伟平:“你非要把我置于死地吗?你起诉,她就知道了。你很想看到这样的结果吗?”
张小芹:“是你逼我这样做的!”
王伟平恼火:“你要不怕人笑话,尽管去告!”
张小芹眼圈红了。
她和王伟平是高中同学,他是学霸,她经常向他请教。
无数个他帮她解题的瞬间,他早已不知不觉入了她的心。
那是青春期最迷人的时光,却偏偏在高中繁忙时悄然萌芽。
她曾经对星空许下心愿,想跟他考入同一所学校,延续这份同学情谊。
遗憾的是,最终他们却考入两所不同学校。
之后,他们各自忙碌自己的学业,只偶尔在同学群里看到对方冒泡。
再然后,她知道他娶妻了,新娘是当地人,很漂亮。
她为他高兴,却又有难言的悲伤。
转眼多年过去,他做了爸爸,而她,始终未遇到合适意中人。
距离的时空,忙碌的工作,早已把他们隔开很远。
但她没想到,有一天竟会接到他电话,说他来西安出差了。想见她一面。
她急匆匆打扮一番,前去赴约。
多年不见,二人相对无言。王伟平熟稔地拉着她的手去餐厅。
张小芹没有挣脱。她的默许给了王伟平勇气。
吃饭时,王伟平殷勤地为她布菜,为她倒酒。几杯酒下肚,张小芹脸上一片红晕。
席间,他们忆往昔,论今朝,说得热闹非凡。
吃过饭,他邀请她去房间坐坐,说很多年没见了,叙叙旧情。
她知道,她去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但青春期那份爱而不得的遗憾一直在她心头。
于是,她默默跟着他去了房间。当晚,二人热情相拥,缠绵一夜。
张小芹知道,她只能是他生命中的过客,分手后,她默契地不再联系他。
她以为,这是她为青春期那份感情的献祭,以后,他们将再无交集。
可她没想到,她竟会在一夕欢愉中中招,当她发现怀孕时,痛苦,挣扎过后。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自己养。
可她没想到,养一个孩子竟会那么花钱。随着孩子日益长大,她感到经济吃力时,她告知王伟平真相。
最初,王伟平还给她转账,网购孩子需要的物品。渐渐的,他抱怨花销太大,靠他每月从工资里扣钱,已经不行。
他本来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因为这个孩子,他不得不节衣缩食,甚至加班挣外快。还要瞒着妻子。他太累了。
最后,他终于厌倦了。他狠张小芹自作主张生下孩子,赌气不再支付钱财。
张小芹上门催促,二人闹僵,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张小芹把王伟平告上法庭,要求他履行父亲的义务。
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王伟平和张晓琴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伟平有家庭有孩子,却跟张小芹发生一夜情。他的行为,违背婚姻忠实原则。
张小芹明知王伟平有老婆孩子,理应保持界限,可她不但跟王伟平发生一夜情,还生下他的孩子。
二人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底线,也违背公序良俗。
2、虽然二人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但王伟平需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也就是说,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
虽然王伟平和张小芹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但稚子无辜。张小芹的孩子跟王伟平跟原配生的孩子,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因此,王伟平作为孩子生父,理应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王伟平按每月2500元抚养费支付,一直到孩子满18岁为止。
3、王伟平出的这2500元抚养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投资经营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分。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王伟平每月拿出2500元抚养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这2500元是他必须支付给私生子的。推脱不掉。
4、这起事件中,原配和两个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
张小芹和王伟平所做所为造成的后果,给原配和婚生子带来难以愈合的伤害。
原配不仅情感上受到伤害,经济上也要损失54万。
对婚生子来说,他要看着爸妈撕扯,他自己的经济,情感都会受到伤害和损失。
对张小芹生的那个孩子来说,父母用如此不光彩的手段把他带到世间。等他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份后,很难想象他会如何崩溃绝望?
一个人活在世上,永远该铭记的是责任和担当。别让欲望蒙蔽了双眼,让自己悔不当初。
(人物为化名)
吻雨
首先是奸夫淫妇都不是好鸟,应该赔男子老婆精神损失费,另外啥地方需要一个月支付2500?拿要是离婚了是不是要一个月给原配两个小孩一共5000/月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