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女子欠男子51000元无力偿还,男子提出只要跟他结婚就可以免除债务,女子答应,跟丈夫离婚嫁给男子。男子将51000元借条当礼物还给女子后,女子果断提出离婚,并要分割财产。男子不同意,女子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案件来源: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法院)
在店里呆坐一天的刘黎回到家,看到满桌子热气腾腾的饭菜却大发雷霆:
你一个大男人,一天就知道围着灶台转,我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嫁给了你!
说完后,刘黎摔门离开。丈夫打了十几个电话,刘黎不厌其烦,次次挂断。
等电话再度响起,刘黎接起来就破口大骂:你烦不烦啊!就不能让我静一静啊!
电话那头传来低沉的声音:我也想静一静,但是你嫂子不让我静,她说了,你欠我的货款还不还我,就让我睡大街上去。要真有那么一天,我就只能跟你睡一起了!
原来是债主的电话,刘黎赶紧道歉,并承诺尽快还款。
刘黎长得清纯可人,却早早结婚,婚后她又不安于过粗茶淡饭的日子,举债开了服装店。
只可惜命运弄人,服装店开不久就遭到网店的挤压,生意每况愈下,以至于刘黎负债累累。
事业失意生活不如意的她,行走在大街上,发了条朋友圈诉苦。
可发出去10分钟后又赶紧删除,但还是有人看到了,并主动联系了她,这人便是刘黎前不久认识的钻石王老五陈曦。
陈曦主动提出帮助刘黎,转账1万帮其解决困境。
从那之后,刘黎又陆陆续续的跟陈曦借钱,最后给陈曦打了个5.1万的欠条。
陈曦从不催债还钱,刘黎却不是那种欠债不还的人。但面对巨额债务,刘黎也实在是无力偿还。
于是刘黎就动了歪心思:陈曦人长得不帅,但是多金,这要是嫁给他,岂不是就不用还款了?
于是她找各种理由跟丈夫吵架,直至达到离婚的目的。离婚后,她就发了一条朋友圈,但却是仅陈曦可见的。
果不其然,陈曦对刘黎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并承诺,只要嫁给他,之前的债就一笔勾销。
陈曦为表诚意,恋爱一个月就给刘黎转账44500元。刘黎欣然接受,然后全部用来偿还她外面的欠款。
本个月后,陈曦终于抱得美人归,两个人领了证。
婚后陈曦对刘黎出手更是大方,只要刘黎开口,陈曦悉数给钱,又给她转了34500元。七夕时,陈曦还将51000元的欠条作为礼物归还刘黎。
刘黎终于拿到欠条,结婚一个月后就搬出陈曦家,还以死相逼要离婚,理由竟是嫌陈曦长得丑,导致夫妻感情不和。
陈曦不同意离婚,刘黎就告上法院,还要分割陈曦的财产。
1、 刘黎表示,因夫妻感情不和,请求诉讼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刘黎坦言,当初跟陈曦结婚是头脑发热,因离婚导致的心情不美丽被陈曦温暖,才昏了头嫁给了他。
婚后才发现陈曦长相不完美,甚至有点丑,影响心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准予离婚。
2、 陈曦同意离婚,但他认为,刘黎欺骗了自己,应当偿还自己借给她的各类款项。
根据《民法典》第675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陈曦举证刘黎当初是为了偿还欠款才同意结婚,既然要离婚,那么就要归还欠款。
陈曦在刘黎离婚前借给她5.1万元,有欠条为证。后在刘黎离婚后,又借给她4.45万元。结婚后,又给了她3.45万元。
陈曦要求刘黎归还13万元,才同意离婚。
3、 刘黎认为,陈曦说过嫁给他就不用还5.1万,应当履行诺言。而4.45万是陈曦恋爱期间主动赠与,更不用还。3.45万是婚后转账,用于婚姻生活,也同样不用还。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刘黎说,陈曦是以5.1万欠款为前提的情况下,向自己发出的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可以视为彩礼,无须归还。
4.45万是陈曦为了达成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且两个人也领了结婚证,目的达成,也不用还。3.45万是用于婚姻生活,同样不用还。
4、 法院这样判了:
根据《民法典》第8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偿还债务为前提的缔结婚姻,有悖公序良俗,不应被法律所支持。
刘黎闪结闪离目的不纯,婚姻关系不正常。刘黎本就对陈曦无感情,法院同意离婚。
至于5.1万的欠条和婚前4.45万的转账,系陈曦以婚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但因婚姻存续时间短,赠与目的未达成,刘黎须依法返还。
支持刘黎认为的3.45万为婚后生活开销,不支持返还。
综上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刘黎应返还9.55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
莫急莫急
一个要还钱,一个睡了一觉花3万多[捂脸哭]
淡然一笑 回复 06-02 00:41
一个月不一定有几次,这个女的肯定找借口
握南果 回复 06-02 11:16
说不定一觉都没睡到
蚁洞辣几
法院判的还行!其实“婚后”那三万多可以判还一半的,毕竟才一个月,生活费用不了那么多的。
China8哥 回复 06-03 06:37
有的结婚后,又离婚,彩礼几十万一分都退不了
此用户太帅已被删除 回复 06-05 12:07
看你睡没睡,没睡的天王老子也得退,只要上了法院起诉
hmlxl
全部返还不合理,哪怕是按嫖资扣除一部分也相对合理一些。
爱德华 回复 06-02 11:11
嫖资是要没收的
爱人民
一个月三万多,也够贵的
Long
捞女剧本杀
一抹浓彩花开
应以诈骗罪立案
飘浮的云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瞬间
两个都是狠人呀,一个买卖婚姻。一个直接骗婚。建议把两个人都关进监狱
黄金百两 回复 06-04 05:06
男的哪里有问题了?
烟雨迷濛
结婚必须签合同,约定一个期限,期满可以自动续约;不想续约的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婚即离。
小巨人 回复 06-03 18:14
合同无效
秋山老妖 回复 06-04 07:28
英格兰好像就是这样婚姻法
用户10xxx89
这种女人跟骗子差不多了
昆昆
一月骗一个一年30多万可以啊😂😂
大将军
这是短期卖
青灯黄卷
拿三万多买更有性价比
握南果
那女的赚大了
Aaron
所以女的在婚姻中咋样都是挣钱的
A*^_^*芮
必须还
熟悉的陌生人
所以结什么婚?
生火木
一个为钱,一个为色,两个渣男、渣女的渣故事……
谷歌
女人骗婚,欺诈行为。
忘名指
3.45万作为婚后生活开销?婚后仅一个月要过什么日子一天要一千多?
平安保险亮子
这种女人也不是啥好鸟、男的给你钱你就花呗、然后出去在找男人耍、为何这么傻
沧桑岁月
合理!既然结婚后给的3万多元免去,其9万多元归是合理!女方目的没达成!
杨天伟
偷鸡不成蚀把米
任我行2014
天啊撸[并不简单]升级版鸽子[并不简单]
用户17xxx85
偷鸡不成,蚀把米。
朕醉了
我觉得婚姻也应该合同制,签五年和十年不等
似聪实蠢
这个女人练仙人跳出身的,经验丰富
七点
都是目的不纯,让他们鸡飞蛋打就可以
郭锐
有理有据,法律公平公正
龙飞(兴华)
纯属骗婚,应该惩罚性质的再加罚5万,让骗子得不偿失
momo
有点贵了
秋日斜阳
一个想嫖,一个想买!
永亦圆
一个比一个会算
wangyr
就按法官加一个月生活费判,要是一个月三万我就服
geeepe
这故事要是真的,哪就是出来找不自在的…
用户89xxx90
判的好
正道的光
一个字,绝
用户77xxx14
就算你强制执行近十万元都难返还了,她是没钱呀,最多征信黑各单
用户10xxx99
一个愿挨一个愿打[捂脸哭]
一木一草
3.45万睡了一个月。
三爷
笨卵啊,没有约法三章……应该约定三年之内女方不得提出离婚!
阿锋
既然有违公序良俗不予支持,那应该全部返还才能打击
小乔
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