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埴轮书话[超话]# 华南学派的研究风格
(以下引自 温春来《从“异域”到“旧疆”》,pp.15-17)
过去三十多年来,广东、福建等地的一些史学工作者,在与海内外的历史学者、人类学者的长期合作中所形成的研究风格,被视为中国历史人类学的主要代表之一。然而根据笔者的理解,如果说这种研究风格可以用“历史人类学”名之的话,那么它并不同于西方学术界任何历史学家或人类学家所定义的“历史人类学”,它是根植于中国既有的学术传统(主要是以梁方仲与傅衣凌为代表的中国社会经济史传统),同时又积极与国际学术界对话而形成的研究取向。在我看来,它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鉴于国家制度与国家观念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必须重视对典章制度(尤其是关于赋役、祭祀、基层行政、科举、学校等方面)的了解与研究,这也是理解传统乡村社会的基本前提。然而,制度史研究并不只意味着考辨条文,还要去考察其具体的实践过程与场景。
第二,积极收集整理族谱、契约、碑刻、宗教科仪书、账本、书信等民间文书和地方文献,力图建立并发展起有自己特色的民间与地方文献的解读方法和分析工具。
第三,强调走向田野,在历史现场解读文献。相对于只在书斋或图书馆苦读,这种方式可达致对历史的更亲切认知,并有可能体验到历史在当代的延续与影响,从中激发出不一样的思考。此外,在阅读中遇到的困惑之处,如果联系田野场景并辅以实地调查和访谈,或可收到解惑之效。
第四,在搜集、解读文献时强调不破坏文献本身的系统与脉络,并初步就此发展出了一套方法。
第五,对一个村落的历史与现实的仔细考察、体验与研究,可以深切感知一个具体的社会是怎样组织、延续与变迁的,这样的经验与感觉对研究历史是弥足珍贵的——即便研究者的兴趣是一个很大的地域甚至是整个中国。
第六,对文献、口碑、仪式等各种文本,不但重视它们表达了什么,更重视它们为何如此表达,强调对历史当事人自己的认知与表达应持一种尊重的态度并尽量去理解,而非用他者的视角对之分类、评判、肢解与归纳。
第七,不同类型的文献、口述资料、仪式活动等表达了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但并非全然无关的历史,应同时注重这些不同的历史表达,并将之整合在一起,以呈现更富整体感与立体性的历史。
第八,要有深刻的问题意识,在坚持历史学本位的同时,保持开放的心态与其他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对话。建立从中国社会自身出发的方法体系和学术范畴,是一个长远但却必须去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