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带包过安检,工作人员示意包包要过安检,但遭到女子拒绝,工作人员一再劝阻女子包包过安检。不料,女子不听劝,直接拿包打工作人员,其他人劝阻,也遭到女子攻击,最后,工作人员也不惯着女子,一个举动就将女子擒拿在地。女子的结局亮了。 据悉,女子因拒绝包包过安检,还多次打伤地铁工作人员,引发一场混乱。 9月6日,女子戴着一个黑色的斜挎包进入地铁站,站内有广播提示,无论大包小包都要排队过安检。 然而,女子走到安检口时,她试图饶过安检仪,直接穿过安检门,躲避检查。 安检口的工作人员看到女子的包包,下意识地伸出手,示意女子将包放在安检仪上。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流程,可女子却像是被触到了逆鳞,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女子面色带着一丝不耐烦,试图绕过安检仪。她认为自己就一个小的包,又没有什么违禁品,她才不理会工作人员,想直接穿过安检门,躲避检查。 工作人员深知安检的重要性,这是保障所有乘客安全的关键一环。他耐心地解释:女士,这是规定,所有行李都必须经过安检,这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 女子的脸色愈发难看,她瞪着工作人员,仿佛在看一个不识趣的碍事者。 她心想,规定?规定又怎么样?我就不愿意,你能拿我怎么样?她双手紧紧抱着包包,像是在守护一件珍贵的宝物。想要强行过安检。 周围的人群开始聚集,大家都好奇地看着这一幕。有人低声议论着,觉得女子太过无理取闹;也有人为工作人员捏了一把汗。 工作人员没有被女子的嚣张气焰吓倒,他依然保持着冷静和礼貌说道:女士,我理解您可能有急事,但请您理解我们的工作。 女子突然情绪失控,直接抬起手,用包包狠狠地砸向工作人员。 这一举动让周围的人都惊呆了,大家纷纷避让,不敢上前,女子却像是疯了一样,不仅没有停下,反而变本加厉,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女子抡包砸工作人员的头部,抬手抓对方的脖子,还把对方的工作服给撕破,持续攻击安检人员长达一分钟。 期间,有人大喊报警,试图让女子冷静下来,但女子充耳不闻。 工作人员的其他同事想要上前解围,谁知,也遭到了女子的一阵猛击脸部,还打落了执法记录仪,她追打对方10米远。 女子真是越大越上瘾,工作人员被迫用手阻挡女子的进攻,虽然被打,但工作人员全程克制。 最终,工作人员的脸色沉了下来,面对女子的暴力行为,他不能再退让了。 他迅速地一个侧身,躲开了女子的攻击,紧接着一个干净利落的动作,将女子的胳膊反拧过来,女子瞬间失去了反抗的能力,被稳稳地制服在地。 很快,警察赶到了现场。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他们将女子带走了。女子的嚣张气焰瞬间熄灭,她低着头,不敢再有半点反抗。 目前,女子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 该女子不仅拒绝安检,还多次用包包击打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人员受伤和衣物损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子拒绝安检,还多次用包包攻击地铁工作人员,造成了混乱和伤害。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地铁站的正常秩序,更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地铁安检是守护大家的安全,每一位乘客都应将其视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这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更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女子持续攻击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为保护自身安全并制止女子的暴力行为,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措施将其制服。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对此,你怎么看?
深圳,女子带包过安检,工作人员示意包包要过安检,但遭到女子拒绝,工作人员一再劝阻
茂彦学法
2025-09-08 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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蓑立翁
不是无知,就是蠢
青锋葫芦侠
春夏季节,精神病容易发作。。。
天山昆仑派
小编是在写新闻还是写故事呢?现在的自媒体为了流量把一个新闻写的乱七八糟简直无耻至极
用户16xxx59
真怀念地铁不用安检的年代,自从北京08年实施安检后,就没有停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