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女子和丈夫一起开货车,运了一车苹果到目的地,说好货到付款,但货主付了3574元之后,剩下的5000元运费却不给了,女子就一直打电话给货主,货主这才说了一句,他会每5分钟转50元,说他的转钱的频率要跟女子打电话的频率一样。 关女士和丈夫为了改善家里的条件,他们买了一辆货车,夫妻俩一起跑车,他们只想着早日挣到钱,回家过幸福的生活。 他们又接到了一个单,需要把一车苹果运到目的地,运费是8574元,从发货地到目的地需要跑两天两夜。 接到这个单,关女士和丈夫还是很开心的,这一车货运费还挺高的,加上苹果是可以走绿通的,可以省下不少的过路费。 为了早日拿到钱,装好货之后,关女士和丈夫便开始日夜兼程,两人轮流着开车,一刻也没有让货车休息,他们俩轮流休息,在路上奔波着。 这样的日子可能他们已经习惯了,为了生活,他们要挣更多的钱,只有一辆货车的他们,只能两个人一起跑车,轮流着开,他们才能挣到更多的钱。 在他们的努力奔跑下,车在约定的时间顺利到达了目的地,他们见到了货主。 一开始他们和货主相处得还是挺愉快的,货一运过来,货主就支付了3574元的运费,剩下的5000元,估计要等货卸完下来,货主才会给。 关女士和丈夫看到货主已经支付了3000多元,剩下的5000元,他们也就不着急了,等着货主慢慢把货卸完。 他们以为,货主卸完货,看到苹果没什么事,也就把剩下的5000元给他们了,结果货主却说暂时没有钱。 难道货主想等卖一部分苹果出去,再给剩下的运费?关女士和丈夫如此想着,他们也替货主着想,让货主卖了一些苹果,这才催促货主给钱。 结果他们想错了,货主压根就不想给剩下的5000元,这下关女士和丈夫着急了, 这5000元是他们拿命拼来的,这其中还包含着他们的油钱。 于是关女士便催促货主给钱,她和丈夫可管不了那么多,他们只是认认真真跑货车,辛辛苦苦赚运费而已,至于货主哪里拿钱给他们,那是货主的事。 于是关女士为了赶紧再接一单,她就催促货主赶紧给钱,而她催促的频率确实有点高,她太着急了,就想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在关女士的催促下,货主松口了,愿意给钱,不过他说:“我要每5分钟给你们转50元,就像你们打电话给我的那样的频率。” 看到货主说出这样的话,关女士又可气又可笑,她打电话要运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但货主每5分钟转50元,这显然是为难人,侮辱人。 不过关女士看着货主终于松口,她也管不着,这个货主到底怎么转账,只要给钱就行。 然而,这个货主竟然跟别人说,他就是开玩笑的,他根本没有钱周转,也拿不出钱来支付这5000元的运费。 这下关女士和丈夫都崩溃了,十几天了,他们还没有收到一分钱。 后来他们继续找人,找货主协商,货主这才愿意支付剩下的钱。 那么在这件事中,货主有何不对? 1、关女士夫妇与货主构成合同关系,他们已经把货运到目的地,那么货主就应当履行支付运费的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货主只支付3000多元,剩下5000元还要每5分钟转50元,这就是为难人,侮辱人。 2、他们约定好货到付款,但实际上,货到之后没有按时付款,货主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管关女士他们如何打电话,催货主付运费,他们的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 那么你对货主的行为有何看法?素材来自闪电新闻 9月29日
河南安阳,夫妻俩奔波2天2夜,把一车苹果从四川凉山运到目的地一饮料厂,收货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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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超
天天理论,实际呢?你以为平民有那么多时间陪你玩呢,不吃不喝不接单吗?
用户10xxx13
所以不结完运费不能卸车是对的,毕竟真有损耗司机和车跑不掉,不结钱司机找不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