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踢2学生小学老师被辞退一脚踢向的是学生,更是教育的底线。
10月10日,南宁富乐小学外聘教师蒙某在维护大课间秩序时,脚踢2名学生、推搡1名学生的视频在网络传开,瞬间引发舆论热议。尽管校医检查确认学生身体无碍,心理教师也及时介入疏导,涉事教师与学校也已致歉,但这记踢向孩子的脚,始终刺痛着公众的神经。
教育部门的处置迅速且明确——涉事教师已进入解聘程序。这一结果并非简单的"一辞了之",而是法律与师德的双重必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任何体罚或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更是将体罚学生列为可解聘的情形,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或虐待被监护人罪。蒙某的行为,既是对学生身心的潜在伤害,也是对教师职业伦理的公然违背,被解聘实属咎由自取。
事件背后,类似的争议从未停止。有人会纠结"学生是否有错在先",但即便面临秩序维护的挑战,教育的本质也应是引导而非惩戒,是尊重而非施暴。教师手中的"惩戒权"从来不是暴力的通行证,正如督学案例所反思的,真正的教育者应具备同理心与情绪控制力,懂得站在学生立场考量行为的影响。家长把孩子送入校园,托付的是成长的信任,而非对暴力的担忧;社会赋予教师"为人师表"的称谓,强调的是言传身教的责任,而非滥用权威的特权。
此次事件的处置,是对"师德红线不可碰"的再次重申。但更值得深思的是,如何从源头杜绝此类事件?这需要学校把好教师准入的"人品关",更需要常态化的师德教育与心理辅导,让每一位教育者都清晰:教育的力量在于温暖的引导,而非冰冷的体罚。
愿这记不该踢出的脚,能成为敲响行业的警钟——校园应是守护成长的净土,教师的双手该用来托举希望,而非施加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