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契约精神那?”近日,广东一位男子带着一家老小搬家,通过平台预约了搬运服务,谈好300元全包价,包含所有搬运费用。不料搬运途中,工人以楼层过高为由要求加收100元,双方陷入争执。男子拨打客服投诉无果,将经历发到网上,却引来意想不到的反应。 10月12日,李先生为了年迈的父母搬家,特意在网上预约了搬运服务。由于父母住在没有电梯的老小区四楼,他事先与客服明确说明了情况,并谈妥300元全包价,包含所有人工和车辆费用。 “我特别问了楼层会不会额外收费,客服明确说不用,价格已包含所有费用。”李先生回忆道。 当天,两名搬运工按时到达。开始一切顺利,直到搬运一批较重家具时,其中一名工人突然停下,指着楼梯说:“这楼层太高了,东西又重,得加100元辛苦费。” 李先生一愣,解释说之前已经确认过不额外收费。但工人坚持称:“客服不懂实际情况,这么高的楼层搬重物,不加钱我们干不了。” 此时,李先生的父亲已经七十八岁,患有高血压,母亲腿脚也不方便。二老看着争执升级,面露焦虑。 “我看着父母担忧的表情,心里特别难受。”李先生说,“但我也很气愤,明明说好的价格,怎么能临时加价?” 李先生尝试拨打平台客服电话,却发现永远处于忙线状态,在线客服也只是机械回复:“您的问题已记录,我们会尽快处理。” 更让李先生无奈的是,工人们见状干脆坐在楼梯上休息,不再搬运。双方僵持了近半小时,最后看着年迈的父母越来越焦虑,李先生只好妥协。 “我多想硬气一点拒绝,但看着父母那担忧的眼神,还有已经打包好的全部家当,我只能认了。”李先生叹息道。 事后,李先生将这段经历发到网上,本想寻求网友支持,却意外引发不同声音。 “四楼没电梯搬重物,加100元真的不过分”一条评论获赞众多。另一条评论说:“工人赚的是辛苦钱,楼主为什么不事先考虑他们的劳动强度?” 也有网友支持李先生:“明码标价是契约精神,觉得不划算可以提前报价,临时加价就是绑架!” 一位自称做过搬运工的网友评论:“确实有害群之马,但大多数工人是诚信的。这种临时加价行为坏了行业名声。” 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搬运工单方面要求加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如果因争执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或老人身体不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正规搬运公司会在预约时详细询问楼层、物品重量和体积等因素,并提前告知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消费者在预约时也应主动提供详细信息,并保留聊天记录或录音作为证据。 “最好的方法是选择正规公司,提前签订详细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费用。”法律专业人士建议。 回过头来看,李先生无奈道:“我不是在乎那100元,而是气愤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如果每个人都默许,只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 你认为,搬运工临时要求加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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