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变租车?洛阳母女踩坑了 签完字才发现不对劲,13万车竟变17万"租"? 河南洛阳王女士带孩子买车,谈好13.8万零首付零利息,孩子签完字却拿到融资租赁合同:5年只有使用权,要还17.4万,利息超10%!展厅明明摆着"五年0息"牌子,销售却称"0息≠0首付",还说"贷款买车都没所有权"。签合同时没被告知是融资租赁,孩子以为是常规贷款,连合同都没细看就签了。 这哪是买车?分明是被套路了!融资租赁和汽车贷款根本是两码事:前者车归租赁公司,后者车主有所有权。销售明知客户想要低首付,却用融资租赁混淆概念,还把责任推给"客户没看合同",这合理吗?消费者有知情权,4S店故意隐瞒关键信息,已经涉嫌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必须明确告知合同性质;《民法典》也规定,被欺诈签订的合同可撤销。王女士已打算走法律程序。买车遇"0息"宣传别轻信,签字前一定要看清合同类型、还款金额和所有权归属!你觉得消费者该如何避免这类陷阱?
买车变租车?洛阳母女踩坑了 签完字才发现不对劲,13万车竟变17万"租"?
净水流深
2025-10-16 16:42:26
0
阅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