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发现妻子和老乡有隐情,便直接开车撞上了两人,两人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男子还不解气,直接跳下车,拿着铁棍又开始殴打两人,结果老乡不治身亡,妻子也是轻伤一级。男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不过老乡的弟弟提起上诉,要求男子赔偿179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只需要支付15.6万。 田某和妻子是多年的夫妻,关系曾经也好过,不过谁又架得住柴米油盐呢? 日子过得平淡了,两人的关系也就不如当初那么甜蜜,反而还有一点相看生厌的感觉。 不过,田某的责任心还是比较强,不管两人的关系有多么难看,他还是坚守本分,再怎么样也得看在孩子份上,把这个家维持下去。 可妻子不这么想,人生短短几十年,固然要为了孩子而活,但是自己的快乐也不能少呀。 在家里成天看着那张不喜欢的脸,真的是一种煎熬。 久而久之,她就有了另寻他人的想法。但如果离婚再去找,成本有点高,再加上自己这把年纪了,也不一定能够遇到对自己100%好的人。 要想降低成本,那就只有家不能散,外面找一个知冷知热、能陪自己说说话的就行。 环顾四周,自己的朋友圈也就那么大,该去找谁呢? 不可能在网上找,万一不是知根知底的,被骗了还不好。 最后,她和田某的老乡看对了眼,两人的心思一致,就是活在当下、过好当下,对于家庭,他们还是有责任感的,不能散。 就这样,同频的两个人走在了一起。 本来说是不影响自己家庭,回去后还是依然要对老公好。 可话虽如此,人的心一旦变了,回去再看到自己老公的时候,真的有点想逃离的感觉。 这种细微的变化,田某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感觉妻子外面有人。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没错,当妻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出门后,他就紧随其后跟上了。 然后过了几道巷子,那个男人真的出现了,当妻子看到对方的时候,就像小蜜蜂一样飞了过去。 田某恨得牙痒痒,气妻子背叛了自己的婚姻、背叛了家庭,一点都不守妇道。 而对于那个男人,他也非常眼熟,正是自己的老乡。 这个人跟自己相比也强不到哪里去,不就高一点、帅一点、有钱一点嘛。 田某越想越生气,直接一脚油门就冲了过去,吓得两人撒手就跑。 人哪里跑得过车呢?两人都被撞倒了,还想拖着受伤的身体往外跑。 田某现在的恨意已经冲昏了头脑,他不允许两个人在自己跟前跑掉,赶紧下车,拿出铁棍就追上两人,开始一顿乱打。 这时,周围人看到后,也赶紧报警。等民警来了后,老乡已经奄奄一息,妻子也痛得在地上哇哇大叫。 而田某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此时的局面已是他无法控制的,就只能等待后续两人的具体情况了。 可没如他愿,又如他愿:老乡救治无效离世了,而妻子则被界定为轻伤一级。 这下田某心中的大石块落了地,老乡这一死,他被判故意杀人、造成严重后果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最后,田某被判无期徒刑,这也是他应得的,谁叫他那么冲动呢? 妻子外面有人,完全可以提起离婚、分得相应财产,可他偏要走这最危险的路。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谁知道老乡的弟弟不服,提起上诉,要求田某赔偿179万元。 他说自己和哥哥兄弟情深,失去哥哥后寝食难安,必须得为哥哥讨要说法。 最后,法院判决:只需要田某承担对方医药费和丧葬费共计15.6万元,其余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田某因为妻子出轨老乡,故意开车撞、拿铁棍殴打两人,导致老乡死亡,这明显是故意要剥夺他人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条件,所以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老乡的弟弟要求田某赔179万(包含精神损失费),但法院只判赔15.6万(医药费、丧葬费),就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认实际产生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费这类不包含在内,所以多要的部分被驳回了。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素材来源于:深圳新闻网2025年10月15日
简直是福星!浙江宁波,女子在店里卖衣服,一上午一件没卖出去,临时有事就出去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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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东去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