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在一处建筑工地,一名男子正在三楼清理打扫。当时屋内有一张破旧的木头沙发,男

芹姐说法 2025-10-30 15:08:46

郴州,在一处建筑工地,一名男子正在三楼清理打扫。当时屋内有一张破旧的木头沙发,男子为了图方便,不准备搬下楼,直接吩咐妻子到楼下观望,趁没人的时候,就把沙发给丢下去。事情就是这么巧合,从三楼准备往下抛掷沙发的时候,底下并无人经过;沙发快落地的时候,却砸中了路过的行人...... 潇湘晨报·晨视频10月29日报道了这则新闻。听到楼下有人大声惨叫,抛掷沙发的易某赶紧下楼查看,发现被砸中的正是自己的工友徐某。当时徐某被砸之后就倒地不起,易某夫妻俩赶紧拨打了120救护电话。 在桂阳县某个建筑工地处,易某正在清理三楼的垃圾。当时,他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要处理:一个废弃的木制沙发。 要是把沙发给抬下去,起码需要四个人来帮忙搬,而且在三楼,处理起来非常费劲。易某就想到一个方法,他准备趁没人的时候,直接将沙发从三楼给丢下去。 易某将这个想法告知了自己的妻子,妻子认为,高空抛物,想想也有些危险。因此,尝试着极力反对,不支持丈夫这样做。 而易某却提出:安排妻子在下面蹲守,有人咱就不丢,没人的时候,就给丢下去。 对此,易某的妻子也没有再次劝阻,她觉得丈夫说的方法,实施起来倒也未尝不可。于是,就跑到一楼去观看情况。 而楼上的易某则做好了准备,将要往下面抛掷沙发。行动之前,易某往楼下看了看,就看到在楼梯的两端,工友徐某跟李某正站在那边聊天。 易某心想,他俩站在楼梯那边,一时间应该也不会从楼下经过。而且楼下有妻子站岗,有情况的话,她也会跟我说。 正想着呢,易某就搬起来了沙发,从三楼往下丢去。又有谁知道,就在这两三秒之间,徐某突然从楼梯处,往楼下走来。 还没等妻子发现呢,就看到一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正好就砸中了路过的徐某。“啊!”被砸到之后的徐某大声惨叫,然后便倒在了沙发下面。 听到楼下有呼喊声,三楼的易某顿感情况不妙。千算万算,还是没算到突发情况。他赶紧跑下楼去查看情况,就看到徐某被压在沙发底下大口喘着粗气呢。 易某跟妻子都有些吓傻了,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徐某给送到医院救治。经过医疗鉴定,徐某的颈髓遭受损伤,构成二级重伤;另外因为被砸伤之后,产生系列后遗症,造成排尿障碍,也构成二级重伤。 高空抛物,砸中工友,易某不仅将会面临刑事追究,还需要承担徐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失费用、残疾赔偿金等等,金额较为巨大。 类似本案中,易某的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二级重伤,他的高空抛物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呢?又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我们逐一来分析下: 1.明知故犯,易某会面临较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依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道高空抛物可能危险公共安全,但是仍然故意实施,并且造成重伤后果,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易某在抛掷沙发之前,其妻子也劝解,告知他这个行为的危险性。但是易某固执己见,让妻子盯梢,自己明知故犯、坚持高空抛物,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2.如果易某提前不清楚高空抛物会带来危险,则可能仅构成过失伤人。 行为人提前尚未预知到高空抛物的危险,则是另外一种判法。依据《刑法》第235条规定,如果行为人因为疏忽未预见抛物可能造成他人重伤,则会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此项适用于过失致人重伤罪,前提是易某没有预知到高空抛物的危险。但是他内心清楚,高空抛掷沙发比较危险,但是还是让妻子站岗,自己铤而走险抛掷,这才酿成大错。 3.易某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易某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行为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受伤,则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每次高空抛物,都不要心存侥幸。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挑战法律底线,殊不知,这一抛,害人害己悔恨一生。 这是一则值得警示的事件,看完本案例,大家都作何看法呢,欢迎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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