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6岁的蒋女士在家突然头疼,同事来家发现她昏迷不醒立刻送去医院。蒋女士单身

芹姐说法 2025-12-16 14:50:44

上海,46岁的蒋女士在家突然头疼,同事来家发现她昏迷不醒立刻送去医院。蒋女士单身,无父无母无小孩,紧急手术还是远房亲戚签的字。前两天传来噩耗,蒋女士不幸离世,其遗产被划给相关部门,但身后事该咋办?亲戚提出想给蒋女士买个墓地,但尚未得到答复,相关人员指出,即使用遗产购买了墓地后期维护费还得这位亲戚来付。 红星新闻12月1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蒋女士的远房亲戚吴先生过来办理后事,据称办理后事的钱可以从遗产里划,但是买墓地的钱,相关部门一直没有给出答复,吴先生也是苦恼的很。 前段时间,蒋女士在家准备上班的时候突然头疼欲裂,赶紧跟公司请假。请假之后,同事一直尝试跟蒋女士联系,但是均没有等到蒋女士的回复。 同事感觉不大对劲,立刻赶到蒋女士家中查看情况,开门一看,就看到蒋女士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同事赶紧帮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到医院的时候,蒋女士基本就处于深度昏迷的状态。 由于情况十分危急,蒋女士被确诊为烟雾病,需要立刻进行紧急手术,但是蒋女士单身一人,父母早亡,没有丈夫、没有儿女,只能寻找远房亲戚吴先生过来帮忙签字。 吴先生的爷爷的姐姐的小孩,就是蒋女士。当时赶过来,吴先生跟蒋女士的同事还先垫付了3万元的医疗费。手术很成功,病情稳定之后,医院建议可以将蒋女士转院。 转院之后没多久,本来以为蒋女士可以快点醒过来,谁知道事发突然,病情再次发作,蒋女士不幸离开人世。在医院里挺了两个月的蒋女士,最终还是没能清醒过来。 而现在又有一个新问题:蒋女士孑然一身,后事该怎么办呢? 按照规定,因为蒋女士是单身人士,也没有近亲,所以其遗产全都被相关部门给接收了。吴先生表示,希望可以使用蒋女士的遗产,先帮她办一场追思会,然后再给她购置一处墓地。 谁知道,相关部门的书记给出了答复:用遗产去购买墓地,这是不可能的,只能给蒋女士进行海葬。 对此,蒋女士的远房亲戚吴先生表示不理解:蒋女士自己的钱,为什么都不能用来处理她自己的后事呢? 至于吴先生提出来想要办理一场追思会,这笔钱据说可以申请,后期应该能够得到认可。就是说,追思会的钱,可以通过蒋女士自己的遗产来进行支配。 到目前为止,吴先生指出,还有就是这个墓地的事情,一直没有个落实。 想到蒋女士生前那么体面,单身贵族,工作稳定,事业向上,有房产、有存款。然而,去世之后,自己的遗产都没法给自己置办一个墓地,这确实令人很费解。 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又表示,一般来说,死者去世之后,需要由其近亲属过来操办。置办墓地,相关费用支出如果在合理的范围内,也是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的。只不过,之后的墓地维护费用,需要由吴先生来承担。 对于这样的答复,让吴先生非常为难,他也没办法了。 像蒋女士这样的群体,无父母、无配偶、无后代,法定监护人缺失,这类情况将来会越来越多,只能说建议这类人群,需要采取意定监护的模式,提前布局、未雨绸缪。 本案说法:单身女子,无父无母、无配偶、无子嗣,去世之后遗产归相关部门所有,为何不肯支取遗产给其置办墓地呢? 根据《民典法》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且没有遗嘱的遗产,都要归指定部门所有,并且会用于公益事业。相关指定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需要确保遗产用于法定用途,并非个人事务,置办墓地属于个人消费,跟“公益事业”不相符,因此无法支取遗产。 蒋女士离世之后,根据规定,其遗产已经全额上交归属到相关部门,接下来这笔遗产就需要用在“公益事业”方面。 而吴先生提出的,购置一处墓地,这就属于个人消费,并不属于公益消费,如果想要承办后事,则需要由吴先生自己来承担,不可以去支取遗产。包括之后,墓地所有的维护费、管理费,也都需要吴先生持续缴纳。 目前,蒋女士的后事还在讨论中,相关部门表示,蒋女士这样的情况很罕见,还需要等待审理之后再作确定。 看完本案,大家内心都作何看法呢?欢迎一起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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