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女职员樊蕊陪公司老板宴请镇干部后,次日疑似酒精中毒身亡,家属获200多万元

笔尖下说法 2025-11-14 23:36:46

连云港女职员樊蕊陪公司老板宴请镇干部后,次日疑似酒精中毒身亡,家属获200多万元赔偿,5名涉事镇干部被处分,但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一年后家属得知女儿体内检出男性精液,申请公开死因却被警方以“刑事案件类信息”拒绝,无奈起诉公安局。 一、陪酒宴后离奇死亡,200万赔偿难平家属疑虑 这事儿越挖越让人揪心!2024年元宵节,连云港赣榆区塔山镇的女职员樊蕊,参加公司老板刘某宴请镇干部的酒局,第二天就没了呼吸。老板发现后报警,警方初查说是“酒精中毒”,可一年后家属才得知,女儿体内竟检出男性精液——这到底是意外还是另有隐情? 樊蕊的父亲樊旭声,当了三十年乡村医生,女儿出事时他赶到殡仪馆,只看到女儿肚脐以下有青紫,身上没明显伤痕,法医口头说是“喝酒过多”。可后来他才知道,女儿死后十多天,家属签了协议领了135万赔偿,老板又额外给了他儿子100万,总共200多万。当时没人提尸检,也没人给看公司和镇政府的监控,都说“监控坏了”。 更让老樊崩溃的是,几个月后流传的传言被证实:女儿体内有男性精液。他多次找警方要调查结论、要尸检理由,警方只给了个《不予立案通知书》,说“没有犯罪事实”。直到2025年4月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警方竟回复“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不公开”——老樊当场懵了:“都没立案,哪来的刑事案件信息?” 走投无路的他只能起诉公安局,只求一个明确的死因。 二、法律解读:这些关键点,帮你看懂“陪酒致死”的法律迷局 很多网友看不懂:警方为啥不尸检?200万赔偿能抵消刑事责任吗?政府信息公开到底啥能查?今天用大白话讲透,不管是上班族还是普通人,都得记牢这些法律底线! 1. 警方“不尸检、不立案”合法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疑似非正常死亡的案件,警方应当进行尸检,这是查明死因的关键环节。樊蕊是“陪酒后死亡”,并非明确的自然死亡,警方没做尸检就认定“无犯罪事实”,本身就存在程序瑕疵——没有尸检报告,怎么确定是单纯酒精中毒,还是有其他致死原因? 而“不予立案”的前提是“经审查确实无犯罪事实”。如果体内检出男性精液,就可能涉及性侵等刑事犯罪,警方更该深入侦查,而非简单以“无犯罪事实”结案。老樊质疑的“没立案却算刑事案件信息”也站得住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未立案的初查信息属于政府履职信息,应当依法公开,警方以此为由拒绝,于法无据。 2. 200万赔偿能“私了”刑事责任吗? 绝对不能!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是两码事:老板给200万,顶多是民事层面的补偿(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但如果樊蕊的死亡涉及故意伤害、性侵等刑事犯罪,就算家属拿了赔偿,也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钱能弥补经济损失,却不能抵消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 这里要提醒大家:遇到非正常死亡事件,千万别轻易签“私了协议”就放弃尸检和立案,一旦签了可能影响后续维权,一定要先要求警方依法侦查,明确死因后再谈赔偿。 3. 镇干部参加宴请被处分,背后有啥规矩? 事发后5名涉事镇干部被处理,核心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公职人员不能违规参加企业老板的宴请,更不能借宴请搞利益勾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接受宴请情节严重的,会被给予党纪处分,甚至政务处分。这也给所有公职人员敲警钟:公款吃喝、违规赴宴碰不得,伸手必被查! 三、网友炸锅!200万、拒公开、没尸检,这些争议戳中痛点 事件曝光后,评论区彻底吵翻,网友的愤怒和疑惑,说出了千万人的心声: “陪酒文化太恶心!女职员陪领导喝酒致死,200万就想打发?没尸检、没监控,这里面到底藏了多少猫腻?” “警方的操作太迷了,不尸检就结案,拒绝公开信息还找错理由,这不是明显敷衍家属吗?必须严查!” “公职人员违规赴宴只受处分?要是他们参与了逼酒、甚至其他违法行为,难道不用负刑责?” “200万看着多,可一条人命能用钱衡量吗?家属要的是真相,不是封口费!” 四、结论:真相不能靠“赔偿”掩埋,你觉得该如何推进正义? 樊蕊的悲剧,不只是一个家庭的伤痛,更暴露了“陪酒文化”的阴暗面、执法环节的漏洞。200万赔偿换不来真相,纪律处分也平息不了公众的疑虑——警方为啥回避尸检?监控真的坏了吗?体内精液来自何人?这些问题不查清,正义就无从谈起。 网友们的质疑很实在:如果连死因都藏着掖着,怎么保障上班族的安全?如果公职人员违规赴宴只轻描淡写处分,怎么杜绝权力寻租?老樊起诉公安局,争的不只是女儿的死因,更是普通人在权力和资本面前的维权底线。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警方该公开调查信息并重新尸检吗?200万赔偿是否合理?对于职场陪酒文化,该如何从法律层面杜绝?欢迎在评论区留下观点,一起为真相发声,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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