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七旬男子想和妻子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他怀疑妻子跟邻居保持不正当关系,于是趁着妻子熟睡,用羊角锄多次击打妻子导致身亡。本以为杀人偿命,男子难逃法网,不料,司法鉴定显示男子为精神分裂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男子危害性极大,申请对其强制医疗。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 75岁的程某和妻子张某相伴走过大半辈子,本以为可以在村里平稳的度过一生,安享晚年,却因程某的无端猜忌,酿成了一桩血案。 2025年2月2日,程某一早就去了隔壁兄弟家串门,午饭晚饭都在那儿吃的,还喝了不少酒。 酒劲上涌,他心里那点积压已久的疑窦又冒了出来。 这些年,他总怀疑妻子张某和邻居谭某有不正当关系,越想越钻牛角尖,酒喝得越多,心里的火气就越旺。 晚上9点多,程某醉醺醺地回到自己卧室躺下,脑子里翻来覆去全是那些捕风捉影的念头,怎么也睡不着。 约莫11点,妻子张某轻手轻脚地经过他的卧室,准备回自己房间休息。 程某突然起身拉住她,想要发生性关系,可张某一来觉得丈夫喝多了,二来也没这个心思,当场就拒绝了他。 被拒绝的瞬间,程某心里的猜忌瞬间变成了怨恨,他认定妻子是因为心里有别人才对自己冷淡。 越想越偏激的程某,报复的念头像野草一样疯长。 他悄悄爬起来,摸索着走到后院,抄起墙角那把平时用来锄地的羊角锄,展开了他的报复。 拿着羊角锄,程某一步步挪到张某的卧室门口,房门没锁,他轻轻推开一条缝,看到张某已经熟睡在床上。 程某早已被怨气埋没了理智,眼里没有了往日的夫妻情分,只剩下满心的怨恨。 他举起羊角锄,朝着张某的脸部狠狠砸了下去,一下又一下,直到张某没了动静,他才停下手。 冷静下来几分后,程某心里掠过一丝慌乱,但更多的是一种扭曲的解脱感。 事后,他还把羊角锄放回后院原处,像没事人一样回到卧室,准备美美的睡一觉。 过了一会儿,程某又忍不住起身,走到张某卧室门口张望,看到妻子一动不动,他心里清楚,人可能已经没了,但还是默默退了回去。 第二天早上7点多,程某的儿子起床后,想找母亲张某拿大门钥匙,推开母亲卧室的门,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瘫软在地。 母亲躺在床上,头面部满是血迹,早已没了呼吸。 儿子吓得魂飞魄散,反应过来后立刻哭喊着跑出家门,告诉了村干部,村干部这才赶紧报了警。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和询问,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程某。 面对民警的讯问,程某对于用羊角锄打死妻子的事实供认不讳,看不出有丝毫的内疚和歉意。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张某是被钝性物体多次击打头面部,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凶器正是那把羊角锄。 本以为杀人偿命,程某用这么残忍的手段杀害妻子,至少是个死刑。 让人没想到的是,司法鉴定表明,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无刑事责任能力。 如果就这样放任程某,后果可想而知,村民们以后也将寝食难安,大家的生命安全随时都会受到威胁。 当地检察院考虑到程某的病情和潜在的社会危险性,向法院申请了对他的强制医疗。 程某的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为了防止他再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他们也同意对程某进行强制医疗。 原本该相互扶持的老两口,却因为一场无端的猜忌和精神疾病的困扰,落得如此结局,让人不禁扼腕叹息。 其实,精神疾病从来不是暴力伤人的借口,及时的治疗和干预,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程某的行为表面看是故意杀人,但刑事责任的承担以“刑事责任能力”为前提,核心是行为人案发时能否辨认自身行为性质、能否控制自身行为。 根据司法鉴定,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 但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医疗的适用需满足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条件。 程某虽不负刑事责任,但他的行为已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精神分裂症未得到有效治疗,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极大风险。 检察机关正是基于这一考量,申请对其强制医疗,而程某的法定代理人也同意该措施,符合“必要的时候”的法定情形。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对程某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用户10xxx52
有精神病,怎么不杀自己?
天下星星
75岁,还能如此精力旺盛吗?
红米 回复 11-20 14:14
90多的都精力旺盛
小明 回复 红米 11-20 17:43
女人不一样哦
华华
75岁了还能行吗
小明 回复 11-20 17:42
应该是问他老婆还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