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般人用不到,所以很少有人注意,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新生儿“母亲”身份的认定完

西门大妈啊 2025-11-20 16:02:44

因为一般人用不到,所以很少有人注意,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新生儿“母亲”身份的认定完全依靠分娩。说白了就是,谁肚子里出来的,就认定是谁的孩子。怎么证明谁肚子里出来的呢?一般孕妇怀孕的时候就会建档做产检,这样分娩住院的时候才有产妇之前的健康情况,姓甚名谁。产妇生完孩子后,出院后一段时间可以办出生证明,上面“母亲”这一栏就是这个产妇的名字。只要办完这个出生证明,那这个产妇就是孩子的母亲,哪怕用的是别人的卵,她也是法律意义上的母亲。但是在某些DY合法的国家,是承认亲子鉴定的,也就是说,如果A女士的卵形成胚胎后,植入B女士子宫中,生下来的孩子通过亲子鉴定,是可以认定A为母亲的。前提当然是在美国分娩,在我国,那B就是毫无疑问的母亲。为啥要叨叨这事呢?因为Les这个群体真的存在这个问题。今年三月,厦门就审理了一起案子,A和B是les伴侣,A提供卵子+购买精子,形成胚胎后在海外植入B子宫内并分娩,也就是大家俗称的“T卵P怀”。但是B女士只是在海外完成了人工受孕,分娩还是在国内的,所以孩子出生后,B依然是我国法律认可的孩子母亲。俩人好的时候都无所谓,要分手的时候,就牵扯到一个重大问题:孩子法律意义上的母亲,到底是谁?A女士想通过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来证明孩子是DY的,而且还有合法的亲子鉴定报告,应该是孩子出生后两人关系尚好的时候做的。但问题是,DY在我国是毫无疑问的违法行为,类似卖淫嫖娼,你写个卖淫嫖娼合同,法院能认吗?所以一审判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基因联系不能单独构成亲子关系认定的充分要件。即便通过亲子鉴定确认生物学关联,仍需服从"分娩者为母"的基本原则。总结: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分娩母亲B被认定为孩子的母亲,而孩子的血缘母亲A则不是然后你以为完了?没有!又上诉了!二审还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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