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内运动致残,家属索赔百万却拒走法律程序:谁该为“青春的风险”买单? 一起发生在校园体育课上的意外,一场围绕责任与赔偿的拉锯战,将学校、家庭与社会规则置于舆论的焦点。 当青春的风险照进现实,我们究竟该如何界定责任,又该如何守护教育的勇气? 11月21日,浙江省平阳县,教育局、学校和学生家长再次协商,学生在校内体育课受伤事宜。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的9月6日,平阳县某中学,一名学生在体育课练习单杠时,不慎摔下来,伤到了颈椎。 当时因为体育老师并未在现场,所以未能第一时间处理。 后紧急送医,学生经过手术保住了性命,但颈椎活动受限不可逆,司法鉴定为“已构成人体损伤致残”十级。 家属称校方态度冷漠,老师仅探望过一次,赔偿问题始终达不成一致。 家属最初提出了100万的巨额赔偿,后又降到80万。但要求孩子中考体育免考且必须给满分分值。 校方表示无法接受如此高额的赔偿,只能按照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而且在其中校方的责任只占20%。按照法规赔偿3万元以内。但出于人道主义,校方愿意赔偿6万。 教育局回应,学生的情况是可以申请中考体育免考的,但分值只能是平均分,大概28分左右,因为这个分值每年都会有变化。家属要求满分的分值,省教育厅也没有这个权限。 因为双方意见分歧太大,在记者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时,校方说自己也建议如此,但被学生家属拒绝,称不会走司法途径。 网友们几乎全是一边倒地支持学校: “如果法院判了学校赔偿。以后我敢说没有那个学校敢让学生出班级活动。所以支持学校不赔偿,学生都买有学生险。让保险公司赔偿!” “这也能怪学校?还要做什么措施?把单杠都取消吗?” “如果利用舆论自媒体就可以“索赔”100w,势必会有更多这样的案例效仿,那么以后哪有学校敢进行户外运动,只会更加缩手缩脚,孩子会越来越脆皮,这不会是我们想看到的样子吧。” “纯属意外 老师在场也没法避免!” “还好旁边的孩子与这个摔的没有任何触碰,不然也一定被讹上了。” “如果在公园体育器材上玩摔的,要找谁赔。自己的责任硬要赖到别人头上!” “这是在逼学校取消一切室外活动!” “是不是以后要给每个学生都配一个老师,学生走到哪里,老师跟到哪里?” 与常见的“弱者同情”不同,此次舆论呈现出高度的理性与对公共利益的深层担忧。 一旦开启“谁闹谁有理”的先例,将破坏社会公平的基石。拒绝法律途径而选择舆论施压,是公众最无法接受的一点。 责任应在法律框架内界定,同情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 家属要求体育满分的诉求,更是对中考公平性原则的直接挑战,无法被公众认同。 若此风一长,最直接的后果将是学校的“自我保护”——取消高风险运动、降低体育课强度。最终为之买单的,将是所有孩子的身体健康与教育的活力。 我们同情一个孩子的意外受伤,也理解一个家庭的绝望与悲痛。但社会的进步,不取决于个案的赔偿金额,而取决于我们能否建立一套公正、可持续的规则,来保护绝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包括孩子们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权利。 法律的归法律,人道的归人道。唯有守住规则的底线,才能避免整个教育生态因无尽的恐惧而走向萎缩。 信息来源于温州晚间报道,侵联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