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遂宁,女子打电话让丈夫接她下班,可丈夫却没接,女子心里憋了股火,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11-23 17:31:52

“冤不冤?”四川遂宁,女子打电话让丈夫接她下班,可丈夫却没接,女子心里憋了股火,回家后和丈夫大吵一架,争执中,女子扬手给了丈夫一巴掌,没想到,丈夫反手还了她一巴掌,还把她打成耳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下性质彻底变了,检察院认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可丈夫一方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顶多算防卫过当。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法院审理时调取了小区监控,发现妻子先动手后丈夫确实有后退格挡动作,但第二巴掌直接瞄准头部且用了全力。法官认为丈夫面对侮辱性殴打有权自卫,可耳膜穿孔的后果远远超出了必要限度——挡开手臂或控制对方就能化解冲突,压根不需要用同等暴力还击。最后判了故意伤害罪成立,但考虑到女方先动手且有挑衅行为,只判了六个月缓刑并赔偿医药费。 这案子表面看是“一巴掌换一巴掌”的糊涂账,深究却暴露家庭暴力认定里的双标陷阱。多少人觉得夫妻互殴顶多是家务事?可一旦动手造成轻伤二级,法律天平必然倾斜。检察院咬死故意伤害没错,但丈夫喊冤也非全无道理:要是性别互换,女方被骂后反击导致男方轻伤,舆论会不会齐声夸她“反家暴先锋”?司法实践里正当防卫的界限本就模糊,尤其在亲密关系中更难界定。当年昆山反杀案为啥能掀起大讨论?就是因为打破了“谁伤重谁有理”的旧思维。 丈夫的辩护律师搬出“防卫过当”说辞,其实躲不开一个关键问题:自卫不等于对等报复。妻子一巴掌没留下伤痕,丈夫一巴掌却扇出耳膜穿孔,这中间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法律允许你保护自己,但得讲究分寸,总不能人家推你一把,你反手就掏刀子吧?最近最高检刚强调过“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可也明令防止滥用防卫权。夫妻吵架升级成刑事案件,本质上都是情绪失控压倒了理性克制。 判决看似和稀泥,实则打了道分水岭:既承认丈夫有防卫前提,又明确过度暴力必须担责。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动手那一刻就得准备好承担后果。可惜很多夫妻吵到脸红脖子粗时,压根想不到一耳光能扇出牢狱之灾。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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