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男子和不满18岁女网友奔现,二人吃完饭后在洗浴中心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凌晨3点,女孩报警称醉酒后被男子强奸。 民警迅速赶到将男子拘留,几天后男子家属称和女孩和解,但民警却从中嗅出不一样的味道,经过调查,男子被无罪释放,女孩却被判刑了。 2021年10月30日,安阳男子孙某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女孩李某某,当时李某某才17岁,还没满18岁。 两人聊得投缘,就约着见面,一起吃了饭,还喝了酒。饭后,他们去了一家洗浴中心,在那里发生了性关系。 本以为就是一次普通的网友奔现,没想到第二天凌晨3点,李某某突然打了报警电话,说自己因为喝多了酒,失去了反抗能力,被孙某某强行强奸了。 民警赶到后,发现孙某某身上有抓痕,和李某某说的“反抗时留下的”能对上,再加上李某某说得很肯定,民警就依法立案,把孙某某刑事拘留了。 孙某某被拘留后,家属急得不行,没几天就找到警方,说已经和李某某和解了,还拿出了一份李某某写的材料。材料里,李某某明确说,她和孙某某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之前报警说被强奸,是她报了假案。 要是一般案子,有了和解材料可能就结了,但民警没这么大意,他们察觉到不对劲。首先,李某某报警时说得斩钉截铁,怎么才几天就改口了? 其次,孙某某家属说,之前有两个人自称是李某某的姑姑、姑父,主动联系他们,说只要拿3万元赔偿款,就让李某某撤案、写澄清材料,钱给了之后,这两个人就再也不接电话了。 民警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就启动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邀请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起查。这一查,更多的疑点就出来了。 检察官发现,那个自称“姑姑”的人,看着年纪和李某某差不多,根本不像长辈,警方核实后发现,她根本不是李某某的姑姑,和所谓的“姑父”王某甲、王某乙,都是刚满18岁的年轻人,和李某某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接着,民警调取了洗浴中心的监控,画面里显示,李某某和孙某某进入洗浴中心时,行动自如,还举止亲密,一点都不像醉酒后被胁迫的样子,和她报警时说的“醉酒失去反抗能力”完全对不上。 再查三人的住宿、通信、出行记录,发现案发当天,李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是一起从酒店出发去洗浴中心的,案发后还频繁打电话、发信息,明显是串通好的。 到这里,真相就基本清楚了,这根本不是强奸案,是李某某他们三人设的“仙人跳”骗局。2021年11月5日,警方把孙某某的刑事拘留改成了取保候审,后来又依法撤销了他涉嫌强奸的案件,孙某某终于洗清了冤屈,无罪释放。11月12日,警方在省外把李某某、王某甲、王某乙三人都抓了。 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三个人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经调查,2021年6月到11月,短短5个月时间里,他们流窜到河南、四川等5个省、8个地方,用同样的手法作案8起。 每次都是李某某通过交友软件引诱男性见面,发生关系后就报警说被强奸,再由王某甲、王某乙冒充亲属,向对方家属索要“和解费”,得手后就换个地方继续作案。其中4起作案成功,他们一共骗了23.7万元。 2023年1月17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法院认为,李某某、王某甲、王某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和敲诈勒索罪,最后分别判处他们六年六个月到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且,检察官还把他们在其他7个地方作案的线索,通报给了当地的警方和检察院,帮助另外两名被错误立案、起诉的被害人洗清了冤屈,避免了更多冤假错案。 首先,报假案可不是小事,是犯罪。有些人觉得,报个假案没什么,大不了撤案就行,其实不是这样。像李某某他们,故意捏造强奸事实报警,就是诬告陷害罪,目的是为了敲诈钱财,还犯了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所以判了重刑。 可能有人觉得,李某某未满18岁,是不是就不用判刑了?不是的,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就需要对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8岁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不处罚。 其次,遇到这种事,千万别私下和解、给钱。孙某某家属一开始给了3万元,就是怕事情闹大,想息事宁人,可这样反而让骗子得寸进尺。 要是遇到有人自称是受害者亲属,索要赔偿才肯撤案,一定要先报警,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这些证据,别私下给钱,不然既拿不回钱,还可能让骗子逍遥法外。 还有,网络交友一定要谨慎。现在很多人通过交友软件认识朋友,这本没什么,但见面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尤其是和不熟悉的人见面,别喝太多酒,尽量选择公共场所,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要是真的遇到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如实陈述事实,别夸大、别捏造,同时保留好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现场痕迹等。 最后,咱们也得相信警方和检察院的办案能力。这起案子里,要是民警没有察觉到不对劲,没有深入调查,孙某某可能就被冤枉了。正是因为民警和检察官认真负责,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才查清了真相,既还了无辜者清白,也严惩了骗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