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男子收客户1.5万定金,驱车500里送3万元发动机到4S店,不料,客户

茂彦学法 2026-01-27 14:58:27

湖南衡阳,男子收客户1.5万定金,驱车500里送3万元发动机到4S店,不料,客户突然变卦拒付尾款,还要求延后支付。男子当场拒绝,欲拉走发动机,客户竟让4S店出面阻拦。男子果断报警,随后决定从定金中扣除1500元往返路费邮费,直接将发动机拉回。网友表示,干的漂亮! 汪师傅在汽修店修车多年,平日里修配、送货都是家常便饭,却从没遇到过这么糟心的订单。 1月23日,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客户的订单,对方要订一台价值3万元的发动机。 还特意要求汪师傅把货送到500里开外的一家4S店。 原来客户早已和4S店沟通好,让店里帮忙安装,只需要汪师傅负责送货上门。 想着做生意讲究诚信,加上客户爽快转来1.5万元定金,汪师傅没多想就应下了这单。 这是他第一次送这么远的货,为了不耽误客户安装,他提前检查好车辆,将发动机仔细固定在车厢里,一大早便出发了。 500里的路程,一路颠簸不说,中途连口安稳饭都没顾上吃,几经周折,终于赶在约定时间把发动机送到了指定的4S店。 本以为一手交货一手结尾款,顺顺利利完成这单生意。 可让汪师傅万万没想到的是,客户到店后竟突然变卦。 客户面对3万元的发动机,只字不提尾款的事,反而轻飘飘地说自己手头暂时不方便,要求尾款延后再付。 或者让汪师傅先在本地住两天,等星期一再给尾款? 这话让汪师傅瞬间愣了,自己驱车几百里,耗时耗力把货送过来,油费、过路费花了不少,现在客户说不付就不付,换谁都接受不了。 汪师傅当场拒绝了客户的要求,直言要么当场结清尾款,要么自己就把发动机拉回去,毕竟生意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理由让自己白跑一趟还垫资。 可客户不仅不觉得理亏,反而蛮不讲理,竟直接让4S店的工作人员出面阻拦,不让汪师傅将发动机装车拉走。 一边是自己辛苦送来的货,一边是客户和4S店的无理阻拦,双方当场僵持不下,汪师傅又气又无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当即选择了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告知4S店,汪师傅在对方拒付尾款的情况下,有权取回自己的货物,他人无权阻拦。 有了民警的说法,4S店这才不敢再强行拦着。 而汪师傅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考虑到自己跑这一趟确实产生了实际开销。 他决定从客户支付的1.5万元定金中,扣除1500元的往返路费、油费等实际花费,剩余的定金会如数退还,随后便二话不说,将发动机重新装车,直接拉回了衡阳。 此事被分享到网上后,网友们纷纷为汪师傅的做法点赞,直呼“干得漂亮!” 就该这样,不能惯着这种不讲诚信的客户! 辛苦跑几百里,凭什么让人家白忙活?扣路费太合理了!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客户拒付尾款构成根本违约,汪师傅有权取回发动机。 《民法典》第642条规定,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出卖人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有权取回标的物。 汪师傅按约送货,客户无正当理由拒付尾款,属于明显违约,汪师傅自然有权收回发动机,4S店无任何法律依据进行阻拦。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违约方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 汪师傅驱车500里产生的往返路费、油费均为因客户违约造成的直接、合理损失,理应由违约的客户承担,因此从定金中扣除该笔费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定金的担保效力受法律保护,客户违约本无权要求全额返还定金,而汪师傅仅扣除实际开销,最终退还了13500元定金,已是作出合理让步。 说到底,做生意先做人,诚信才是长久经营的根本,而懂法、守法,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硬底气。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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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淡淡清风

淡淡清风

2
2026-01-27 15:15

定金不退都可以,扣1500真实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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