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白嫖20年!”山东青岛,55岁老光棍,娶了二婚大妈,考虑到2个继子都已成家,自己老了他们也不会管,便偷偷瞒着妻子立下遗嘱,把房子留给了侄子,男子死后,妻子发现房子不能住了,一怒之下将侄子告上法庭!
江国强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受教育程度不高,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这里的村子中。
在村里,江国强是个倍受尊敬和尊重的人,他一直独来独往,过着相对平静的生活。
长年的孤独使他感到非常难过,渴望着有一个彼此扶持的伴侣,能分享生活的点点滴滴。
村里早有传言,有个叫秀芳的中年妇女,她失去丈夫已经五年,一个人承担着照顾孩子的重任。
恰巧,江国强刚刚得到一套城里的安置房,而老房子则被划为开放区,这样的机缘巧合,媒人撮合了两人,他们欣然走向了一起。
年复一年地过去,江国强和秀芳建立起了彼此互相扶持的温馨家庭,他们一起经历了苦乐悲欢,分享了生命中的每一个瞬间。
可是年纪越来越大的江国强身体也愈发的不好,江国强的继子对他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他们只是偶尔过来看望而已,并没有起到尽孝的义务。
而侄子江波却一直关心着江国强,经常与他在一起,照顾着他的身体,时常跟他聊天解闷。
忽然有一天,江国强生病了,而他的两个继子也没有在他需要照顾的时候出现。
只有江波陪伴在他的病床前,照顾着他,每天帮他打饭,帮他擦拭身体。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江国强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凭借着江国强对于财产的自由支配权,他在遗嘱中将房产留给了自己的侄子江波。
这二十多年以来,江波一直默默地在关心爱护着江国强,与之相对的是,两个继子女几乎不曾关心过江国强。
根据《继承法》和现实情况,他们也无权继承房子。
江国强离世后,江波请出老江的遗嘱,表明自己继承房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秀芳对此感到气愤和愤怒,怎么会想不到陪伴了二十多年的丈夫在离世后,房子居然会成为外人的财产。
愤怒的秀芳对此感到愤怒,于是决定通过法律争取对房产遗产的平等分配。
法庭审理认为,江国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这套房子属于他的婚前财产。
因此,按照遗嘱所规定的,房产应该由江波合理合法地继承。
恍然间,秀芳发现自己却跟着江国强二十多年,到最后却落得什么都没得到的情况。
虽然秀芳对黯淡的生活十分恼火,但法院的判决表明她在法律面前并没有继承房产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情也让我们反思是否应该更加注重亲情关系,避免家庭成员之间的隔阂,以免在最后的时刻演变成悲剧。
对此各位看官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温柔如水刚强如刀
合理。老伴感到愤怒,早干什么去了?活着的时候不管不顾,死了就要出来争遗产?!
二两稀饭 回复 01-14 12:33
侄子照顾,擦身体,老伴干啥去了?
西楚霸王 回复 01-15 17:28
没关系争啥遗产
清风
继子女要是平时,多一些关心和照顾,结果可能就不是这样了。愿你自己一点长远的眼光都没有,如果你能指点一下孩子,也不这样了。
二两稀饭 回复 01-14 12:35
继子女不照顾,也没啥,问题是作为老伴,是干啥的?
晋文公
二婚之后男女方带的子女对继父或继母好的千分之一二。很多都是归于平淡,把对方当叔叔阿姨看,有事过问的很少;有一小部分人是的关系处于敌对状态。
三月小雨
房子可以给侄子,但这个女的拥有居住权。
王立强
瞎编,房子都给侄子了,侄子起码要给继婶子养老送终!!!
用户10xxx31 回复 01-15 19:25
首先这是婚前财产,其次继母有自己的亲生子女。无论从哪个方面说,继侄子都没有赡养继伯母的义务!
荆棘鸟 回复 01-14 19:14
应该给老伴居住权,住到百年为止,侄子继承
掌柜的
结婚都是为了过日子,不是为了遗产
韩墨音缘
唉😔
觅汉
驴头不对马嘴
用户10xxx54
可以等老伴没了再继承,保留居住权
白马笑西风
合理
震惊中外
这很合理
彼岸花开
挖出来,让老东西跟他侄子说
水金木子
老太太应该有此房的终生居住权
用户13xxx94
个人觉得妻子该继续享有居住权
红叶林
还是那道理!别人孩子!不能养!
四维空间
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