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与相恋8年的男友结婚后,公婆搬过来一起居住。万万没想到,公公不仅经常对着女子开黄腔,还从不避讳双方的关系,上厕所只穿内裤不说,还发微信询问女子丈夫“你和你女朋友接吻有感觉吗?”
(案例来源:闽南网)
小怡和丈夫是大学同学,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建立了恋爱关系。二人从大学毕业后,经过商议,没有回丈夫的老家,而是选择共同到杭州当地打拼。 恋爱的第八年,二人到了结婚的年龄,便在双方父母的张罗下,缔结了婚约。 然而,仅仅是结婚一个月,就让小怡有了离婚的想法。
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丈夫的老家在一个三线城市,小怡和丈夫结婚后,公婆想要享享清福,就决定搬过来和二人一同居住一段时间。 小怡虽然心理有顾虑,但考虑到才结婚一个多月,不想驳了公婆的面子,也就答应了下来。
小怡的丈夫家庭条件一般,虽然二人结了婚,但并没有购房。为了节约开支,也就委屈自己,租了一套一室一厅、较为简陋的房子。 公婆来了以后,由于房屋较小,出现了许多不方便的事,特别是公公的举动,让小怡非常的不舒服。 一天晚上,小怡拿着丈夫的手机时,突然收到了一条新的消息,是小怡的公公发来的,内容竟然是:“你跟你女朋友接吻有感觉吗?” 由于之前的聊天记录被清除,所以不清楚公公还发过什么样的话,但就是这句话,让小怡感觉到非常的恶心。 除此之外,公公还有许多出格的举动,令小怡相当的费解。比如小怡喝了一半的水,放到桌子上以后,公公看到后会拿起就喝。 甚至公公上厕所的时候,明知小怡在家,还会单独穿着一条内裤,没有一丝丝的避讳。 除此之外,公公还会逮着机会,和小怡开各种黄腔,令小怡苦不堪言。 小怡将情况反映给丈夫后,丈夫也认为公公的做法不对,但这种事情,丈夫又不好意思开口,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有些话是说不出口的。 由于公婆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小怡和丈夫又是新婚夫妻,所以晚上各种不方便,也让小怡在结婚一个月之后,就有了离婚的想法。 有网友认为,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帮助公婆租个房子,这样就可以避免尴尬的事情发生了,或者小怡可以将此事告诉给自己的婆婆,由婆婆去隐晦的提出。 也有网友称,虽然公公与小怡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但不得不提的是,双方之间也是异性的关系,所以一定要保持距离,否则对谁都不是好事。 确实,虽然公公可能并没有坏想法,但距离产生美,双方之间还是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虽然男子在外地工作,但并不能免除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赡养不仅仅体现在物质财富上,更要体现在精神方面的慰藉。 而作为男子的配偶小怡,也要配合自己的丈夫,履行好赡养义务。 所以在本案中,两位老人从老家来到大城市,要求二人赡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其次,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到本案中,显然法律不会详细到能够解决小怡的家庭纠纷,故这里就应当适用习惯,来判断双方孰对孰错。 从公公的角度出发,显然是多年的大老粗生活,让公公没有想那么多。而对于儿媳小怡来讲,自然接受不了公公过于热情。 这种情况下,依据日常的习惯,只能是公公对自己的行为予以收敛,毕竟这符合大众一般人的认知习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公的行为不够妥当,但如果确实是无意而为之的话,还达不到违背公序良俗的程度。 最后,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在这个家庭里,小怡丈夫是毫无疑问的第一责任人,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小怡丈夫应该挺身而出,指出父亲的不当行为,树立优良的家风,而不是以开不了口为由,对此事不管不顾。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用户10xxx40
这个是怕老爹的儿子,这个不能嫁
东东文摘
农村说的,老不正经[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