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大妈到银行取3000块钱,柜员却一下给了5000,大妈找柜员说钱数不对,岂料,对方竟回怼“离柜概不负责”!大妈只得默默离开。哪知道,事后银行才发现真多给了2000块,连忙找大妈要求返还,可大妈不干了,反呛道:“没多给,就是3000块!”
容大妈拿着存折在银行排队,等了半天终于排上了自己,她递上了存折,上面有她上半年卖粮食的3000多块钱。
“取3000块钱!”容大妈笑着对女柜员说道。女柜员脸上有点不悦,一般来说取小额存款,到取款机就行了,到窗口会影响银行效率。
见容大妈拿出存折,女柜员也没说什么,而是拿着存折对着电脑敲了起来,随后便让容大妈输密码!
容大妈没念过书,她让丈夫将密码写在了纸上,听柜员说要输密码,连忙掏出纸条,对着纸上的密码输了起来。
容大妈动作有些缓慢,女柜员只得等着,密码输好后女柜员为了赶时间,将钱放在点钞机过了一遍,随后将几沓钱还有取款凭条丢给了容大妈。
容大妈还想再确认一下有没有少给,便想在窗口数一遍,出了问题还能当面对峙。岂料,后面排队的人不乐意了,发出了不耐烦的声音:“怎么搞这么慢?”
女柜员显然也有些不耐烦了,便对着容大妈说道:“大妈,您去旁边数好吗,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办业务呢!”
容大妈见自己耽误了别人的时间,赶忙给后排的人还有柜员道歉,将钱拿到银行大厅,找个角落数了起来。
哪知道,这不数不知道,一数吓一跳,柜员给的钱竟有5000元!容大妈又反复数了几次,依旧发现是5000元。
容大妈不识字,便找大厅的保安,将取款凭条递给他问道:“师傅,帮我看看,是不是取了3000块!”
保安看了一眼回道:“大妈,确实是3000块!”
容大妈这才确定,是女柜员多给了2000元,她当即便拿着钱,又来到窗口对女柜员喊道:“小姑娘,你给的这钱数好像不对哦,好像…….”
还没等容大妈说完多给了2000,正在窗口办业务的人便打断了她:“哎呀,我说你这个大姐,怎么不排队!”
而这也激怒了女柜员,一些年纪大的老年人,经常会因为数钱没数清楚,来找她们柜员扯皮,她或许以为容大妈也是,便极不耐烦地指着窗口的牌子吼道:“大妈,离柜概不负责哈,你钱取了人也走了,再倒回来,我们是不认的哦!”
荣大妈顿时吃了个瘪,她顿时无名火气:自己好心提醒她,她反倒来怀疑自己。容大妈只得默默转身离开。
哪知道,当天晚上就有银行工作人员打来了电话,他在电话里表示,女柜员确实多给了2000给了容大妈,希望她能还回来。
容大妈一听就不乐意,当时想还你们不给机会,现在又跑来要,于是便说道:“我不知道你说的多给的2000块给了谁,反正我只收到3000块,你们银行不是说离柜概不负责吗?怎么还来找我?”
银行工作人员随后便说道:“我们有证据证明您多拿了2000块,如果您不还回来,我们就报警处理了!”
容大妈一听顿时怒火中烧,当即挂了电话。银行见容大妈迟迟不肯还钱,便将其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如何看待容大妈多拿了2000块拒不归还的行为?
银行出示了当时容大妈取钱过程的全部监控视频,证明确实是柜员在慌忙中,多递给了容大妈两叠钱,虽然容大妈当时有归还的想法,但最终还是将钱拿走。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容大妈多拿了2000块,导致银行当天无法平账,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她应当返还这2000块的不正当得利。
虽然容大妈反复强调,这2000块钱她确实没拿,但她却没有拿出有力证据反驳银行的说法,那么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法院认定容大妈确实多收了银行2000块钱,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判决她将钱返还给银行。
2、 容大妈认为根据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她不应该还钱,为什么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属于一种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消法》上来说,“离柜概不负责“这种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如果把“离柜概不负责“看成是银行和储户达成的一种合同约定,表面上看双方有平等的权力和对等的义务,但实际操作中却对银行则更为有利。
比如说出现了纠纷,银行可以调取银行内的监控,还可以查银行系统里的各种记录等等,作为储户则没有这么多资源去搜集证据,往往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
这样就会出现“如果银行多给钱了,一般有明确证据,如果反过来,储户一般很难证明”的情况。
回到本案,虽然容大妈主张银行有“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但如果银行方面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或者这仅仅只是对储户的一种通知或提醒,法院也不会支持容大妈多拿那2000块钱。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

下雪打伞
老说霉国双标,难道这不是双标吗,如果是老百姓取钱少了或假钱你离柜就是概不负责,老百姓自己吃亏,反之你拿离柜概不负责要求银行,银行就能告你
人生如梦-818
对外人就是离柜概不负责,对银行就是你拿了我的应该还,我多拿了你的就是概不负责
豪啊友?
这大妈是去小编家拿钱而不是去银行。
苍狼啸月
首先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的错误导致这种结果,储户发现多了钱主动退了工作人员离柜概不负责?最后反过来是储户不当得利??
用户19xxx30
这个就要举证了,对银行有利的,银行有监控录像可以举证,遇到对个人有利的,个人就没法举证了。
大藏经
第一:如果少给了大妈钱,事后大妈去找银行,那么“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就很有力度了;第二:小编拿这个话题做辩论角度,是吸引流量;
程万里
银行的霸王双标条款害的只是储户雇客,对它自己是打脸死不认账的。
用户10xxx33
如果银行少给了钱,而储户离柜后才发现,去找窗口工作人员,能补回来吗?回答肯定是“离柜概不负责”所以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要站在他人的立场上去想想!
醉卧沙场君莫笑
离柜概不负责 只是对老百姓说的。从来没有哪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是这么苛求自己的~
用户17xxx84
胡编乱造,银行讲求服务,绝不会立即说离柜概不负责,摸黑中国的银行,让人对银行失去信任,是外国反华组织的重要手段。这个小编要么收钱了,要么就是为赚眼球的混蛋
独孤求败 回复 02-20 14:15
你是银行门口的小黄狗吧,今天吃了几根骨头啊
用户10xxx00
银行霸王条款
我心永恒
又是一篇ai网文,假得要死!
用户16xxx93
霸王条例
宅男一枚
一眼假。你去银行说钱拿多了工作人员绝对不会不管。相反你说钱拿少了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不管你。
那一秒,硪狠期待
[抠鼻]还是需要杭州马这种人才行
沉默是金
谁强势谁就可以双标
小五
白痴!如果银行说多取2亿也由你拿证据?
霸气的二哈 回复 02-20 16:46
你没弄明白,文章的意思,法律角度谁主张,谁举证,多取了这是银行举证,但是少取了是你举证
用户11xxx51
真让人恼火。
自然不惑
虽然银行有些操作挺操蛋的,但是小编这明显是为社会拉仇恨的,居心不良!
用户14xxx31
这种编的是挑是非的,收了外国佬多少钱
干掉水文
流星雨
强盗逻辑?霸王条款!
用户10xxx32
银行就是多给了还回来,少给了活该
用户10xxx50
不要脸。
钟爱一生
双标,胳膊拎不过大腿社会普遍现象。
冰雨
反过来试一下,不要脸到家了!
一生平安
就仗了个后台硬,错了也要横不讲理
用户10xxx81
当然要双标
芢笙侞戏
不好意思 离柜概不负责,
麦杰
如果大妈是位律师,银行的钱就不用还
AZ
瞎编个啥?无聊!
用户16xxx81
银行应担责
徐玉海
这个故事编的不好,现在不可能发生这样事。
霸气的二哈
瞎编,监控里如果不能明确数出钱的张数,你凭什么说几叠就是几千
一叶
五千多两叠?十元面值吗?
人鱼公主
银行职员的服务态度够罚两千元了,阿弥陀佛,警钟长鸣🤣🇨🇳😂👍🙏
申哥
双标
平凡是福
工作人员开除,钱充公。
灰太狼
强盗逻辑
太阳过后太阳雨
现在全都是AI文了!
用户15xxx46
一共3000块钱,还从监控看到银行工作人员多拿了二沓钱,你是把一3000当成30000了吧[doge][doge][do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