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的真是个人才呀!北京,一男子买到一套房,觉得自家面积小,偷偷在自家的地下打洞

爱美阁 2024-04-14 16:50:24

这男的真是个人才呀!北京,一男子买到一套房,觉得自家面积小,偷偷在自家的地下打洞5年,竟然没有人发现。周围的住户经常听到电钻的声音,但是不知道是哪里传来的。后面就渐渐听不到了。原来男子凭一己之力,挖出一套200多平的地下豪宅,成功将整栋楼变成危房。

(案例来源:蚊子纪实)

李海是一位建筑工人,很快就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他用自己的积蓄在城里的一个小区购买了一楼和三楼两处房产。

为了更好地照顾父母,他计划将一楼的房子装修好了,留给父母住。而三楼,则作为他自己的小家庭另住。这样也避免了家庭矛盾。

要装修房子的时候,李海突发奇想,这房子自己当初可是花了几十万首付才买下来的,可是房子面积太小了。

自己本身就是干建筑的,何不挖出地下室,既能扩大空间,又能让自己的房子变大。真是一举两得呀。

李海干建筑那么久,已经是个人精了,他说干就干。

先在一楼搭建围栏,延伸到三楼,然后充分利用装修一楼和三楼的间隙,作为掩护。

他一个人在自家一楼地板,电钻出一个0.5平米的洞口,就直接挖洞了,期间还偷偷雇人私挖。这一挖就是5年之久。

当时周围的邻居都觉得李海所在的一楼是正常装修。虽然时不时有电钻的声音,也只能埋怨几句。

不过他使用电钻可长了,起码钻了整整三年。后面挖的地下室空间大了,声音也小了很多。但是还是能隐隐约约听到。

好在,李海也不会在大家休息的时候敲敲打打,总算没人找他麻烦。

不过这可不包括二楼的住户,因为李海自己搭建的围栏,遮挡了二楼的采光。

所以二楼的住户经常找李海说这件事,让他把这个违建的围栏拆除,但李海却反过来威胁他们,少管闲事,谁家装修不这样。

二楼的住户无奈,只好等李海早日装修完,把围栏拆除了。

但是李海这装修不知道到猴年马月,二楼住户半年都耗不起了,难道他们一直被这个围栏阻挡,大白天也见不到自然光线吗。

所以二楼住户受不住了,打了举报电话。但李海还和执法人员对着干,就是不拆除。

多次交涉未果,执法人员也不惯着他,直接叫来了挖掘机,对该违建围栏进行拆除。

没想到,李海激动大喊。不能让挖掘机过来。否则会发生坍塌。

现场所有人都震惊了,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在执法人员反应迅速,知道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

果然,李海迫于压力,当场说了地下是空的。所有居民人心惶惶。

随后,李海的地下室被曝光,工作人员都大吃一惊,地下已经被他挖出两层地下室。

最终,李海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海私挖地下室是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还可能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欲使用城市市区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空间,均应获得权利人国家的同意。私自挖掘地下室未经批准,涉嫌非法占用或改变土地用途,这显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此外,如果私挖地下室导致整栋楼的承重墙、承重柱受损甚至开裂,这不仅违法,还严重威胁到建筑结构安全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李海搭建围栏遮挡二楼采光,侵犯了邻居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李海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应当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采光、通风等。

3、李海私挖地下室会受到什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那些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责任。

李海的行为,已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最后被判有期徒刑5年。他的地下室已经被执法人员用了混凝土填上。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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