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界的天花板!”安徽阜阳,女子在医院生孩子,剖腹产后疼痛难忍一直哭,直接把丈夫哭烦了,竟然对着妻子狂骂3小时。护士看不下去了,告诉男子他妻子刚做完手术,下面刀口还疼呢。丈夫却说:她疼她死她活该!网友:为什么渣男都有老婆?
(案例来源:广东经视)
王媛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每分每秒对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她刚剖腹产生下孩子,伤口的疼痛让她大汗淋漓,再加上催乳后因为涨奶而发烧,王媛整个人都处在水深火热的煎熬里。
她咬紧牙关,不想发出声音,吵醒同病房里的其他人,还有睡睡的丈夫。
可她实在是忍不住呀,伤口火烧火燎的疼,发烧导致她整个身体燃烧了一般。
她不受控制的开始呻吟,而且开始哭泣,只有这样,她才感觉疼痛减轻了一些。
没想到,被王媛吵醒的丈夫李庆,对着妻子怒目而视。
在他看来,王媛太矫情了,不就是生个孩子吗,至于这么无病呻吟吗,竟然大半夜还哭起来了,简直不可理喻。
哪个女人不生孩子?又有哪个女人像她这样娇气金贵?
他没去安抚妻子,更不心疼她,反而急头白脸的数落起来,看王媛还是一个劲的哭,李庆彻底被激怒了,竟然对着妻子叫骂起来。
此时此刻的王媛内心一片悲凉,她多么希望,丈夫能抱着自己,让她感受到温暖和力量,或者给她拿一块冰毛巾,敷在她滚烫的额头,或者,丈夫手足无措,看着饱受煎熬的她,心疼的泪湿眼眶……
可她看到的,却是丈夫面目狰狞的嘴脸,对着她唾液飞溅。
他脸上是不耐烦,心里没有爱,言语恶毒,就像一把把利刃,伤的她千疮百孔,体无完肤。
这时,护士实在听不下去了,进来劝架,她告诉李庆不要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休息。
而且,王媛刚做完剖腹产,下面的伤口还很疼,她哭泣是因为她痛,而不是矫情。
没想到,李庆却嗤之以鼻,说了句话,让王媛的心万念俱灰,支离破碎:“她疼她死她活该!”
“你再给我哭一个?我想弄死你,没脑子是不是?”
李庆的骂声不绝于耳,王媛承受着身体的疼痛,还承受着丈夫的语言暴力。
她真的好后悔,自己遇人不淑,所托非人,就因为丈夫说要后继有人,她就九死一生给丈夫生儿子。
可她熬过了剖腹7层的痛,却遭遇了人心凉薄,不生孩子,真不知自己嫁的是人是鬼。
李庆狂骂妻子3小时的视频,被人发布网络,惹怒全网。
大家纷纷指责李庆,给王媛出主意,让她出院就去民政局,有的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问她这种极品男人,是怎么找到的?
很多未婚女士都瑟瑟发抖,求助大家,婚前怎样才能擦亮眼睛,避免遇到这样的渣男?
生过孩子的都知道,什么是庝?是那种把肉生生撕裂的庝,庝的想死的那种,这还要挨骂!这男的没丁点儿人性!
大家一吐槽,才发现婚姻的真相如此不堪。
王媛也没想到,自己生了个孩子,竟然上了热搜。
她幸福的婚姻伪装被撕开,不堪的爱人暴露人前。
她真的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离婚吧,才呱呱坠地的儿子怎么办?他就从此缺失父爱,生活在残缺的家庭里。
可这样不顾老婆死活的男人,会有多少爱给自己的孩子?
不离吧,往后余生度日如年,面对这样一个没人性的丈夫委曲求全,真的愧对自己,她也只活一辈子。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语言暴力也算家庭暴力的一种。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语言暴力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家庭暴力不单指身体上的侵害行为,也包括对被害人精神上、心理上的侵害行为。属精神伤害的范畴。
具体到本案,李庆对王媛的谩骂,是否构成家庭暴力?不能只看这一次,法律规定,经常性的谩骂,才构成家庭暴力。
2、那么,如何界定经常性的谩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为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的,可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什么是经常性谩骂?比如,每天持续辱骂好几次,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言语辱骂可以用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如果被打伤,应该先报警,然后拍照录像去医院验伤,如果遇到严重侵害,记得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如果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王媛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如果王媛选择离婚,她向法庭提交李庆家庭暴力的证据,有权提出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和物质赔偿。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她也有权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婴儿在两岁以下的是归母亲抚养。出于婴儿成长发育的需要,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处于哺乳期的子女,以随同母亲生活为原则。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