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山东,一30岁男子和女友谈了三年,因男子经常出差,女友担心男子背 叛,花费约17000元偷偷调查了男子近五年的开房记录、快递信息。当女友将这些信息摆在眼前时,每一次出差入住的酒店名称、具体时间,信息精准到令他头皮发麻。男子震惊于女友的调查,更恐惧于信息的来源,追问之下才知,女友是在一家网店花钱买的,仅凭他的姓名和手机号,便买下了这份“开房记录全集”。对方甚至承诺,加钱还能查到同住人信息。男子表态,将追究网购平台的责任。 据红星新闻9月29日报道,陈明宇(化名)今年迎来30岁生日,而立之年,这也是其与女友林晓薇(化名)相恋三周年。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信任考验”打破了生活的平静。 某日晚饭后,林晓薇沉默地递来一叠打印纸,陈明宇随手翻阅,瞳孔骤然收缩,纸上清晰罗列着他过去五年的酒店入住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甚至每次预订的手机尾号。 他试图解释因频繁出差产生的住宿记录,但林晓薇的质疑更令他心惊:“这些信息是从网上买的,卖家说还能查同住人。” 陈明宇并非心虚,而是感到一种彻骨的寒意,自己的隐私竟像商品一样被明码标价、任意交易。 为弄清真相,陈明宇请求林晓薇展示购买流程,原来,她通过某电商平台找到一家店铺,支付12800元后,仅提供陈明宇的姓名和手机号,便获得了其五年开房记录。 此外,她还额外支付4000余元,查到了陈明宇的快递地址和外卖记录。 关键是,卖家承诺全网信息精准溯源,还说通过手机号就能反查身份证。 陈明宇尝试以“需要调查商业伙伴”为由联系同一商家,对方报价180元即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家庭住址,并强调:“只要姓名+电话,保真。” 陈明宇想想就后怕,不想让后来人也面临同样的信息风险,当即找了记者曝光。 接下来,陈明宇并不打算追究女友责任,而是决定追究平台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1、网店商家买卖个人信息等行为不仅是民事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网店商家以营利为目的,非法获取、提供、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径,首先构成了对陈明宇个人信息权益的严重民事侵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陈明宇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信息、开房记录、快递地址等,均属于法律明确保护的“个人信息”。其中,开房记录、行踪轨迹等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商家在未取得陈明宇任何授权的前提下,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并出售这些信息,完全符合非法收集、买卖、提供的侵权构成要件,严重侵犯了陈明宇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更为严重的是,商家出售个人信息等行为还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情节严重”。 本案中,商家不仅提供开房记录,还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等,其行为规模化和营利性表明,这绝非偶发个案,可能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安机关应主动介入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警示的是,信息来源很关键,如酒店、银行、电信运营商、快递公司等机构的“内鬼”,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查询并出售数据,则该等人也面临法律责任。 2、电商平台在本案中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商家在店铺介绍中使用“律师调取被告信息”“网上立案”等字样,但其实际提供的服务明显超出了合法法律咨询或诉讼代理的正常范畴,其应当能够意识到这些店铺极有可能在从事非法活动。 如果平台对此视而不见,或仅进行表面审核,则可以被认定为“应知”平台内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 如果陈明宇能够证明平台处于“应知”状态,则可以要求平台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陈明宇的女友林晓薇购买信息的行为是否违法? 林晓薇出于个人目的,非法购买他人的敏感个人信息,其行为同样构成了对陈明宇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陈明宇完全有权要求林晓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此外,林晓薇窃取个人信息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可处拘留和罚款。 对此,您怎么看?
“细思极恐!”山东,一30岁男子和女友谈了三年,因男子经常出差,女友担心男子背
洋仔说法
2025-09-30 16: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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