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瓜农察觉妻子与自家姐 夫之间关系暧 昧,苦于没有实证,他悄悄在自家瓜棚装上了监控。不料,瓜农外出时发现监控画面出现了一个姐夫的影子,通过手机实时画面,亲眼目睹了妻子与对方正在瓜棚内不堪一幕。瓜农愤怒不已,立即驱车折返,在与妻子对质并取得确凿证据后,抄起一把水果刀,直奔瓜棚而去。结果,两人一照面便爆发激烈冲突,在扭打过程中,瓜农向姐夫连捅了几刀。最终,姐夫负伤奔逃,但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瓜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例来源:中国检察网) 据悉,陈超(化名)和妻子李梅结婚十多年,育有两个孩子,他们靠种植西瓜为生,日子虽不富裕,但一家人其乐融融。 李梅有个姐姐和姐夫张虎(化名),也住在附近种瓜,张虎比陈超大几岁,是个经验丰富的瓜农,两家瓜棚相距不远,农忙时经常互相帮忙,孩子们也常在一起玩耍。 然而,2021年6月的一个普通日子,一切都变了。 那天,陈超在用妻子李梅的手机查看天气预报时,无意中瞥见了几条未读的微信消息。好奇心驱使他点开一看,竟是李梅和张虎之间的暧 昧对话,“今晚老地方见”和“别让你家那位知道”。 陈超立刻质问李梅,但李梅坚决否认,说那只是开玩笑,张虎是亲戚,两人之间清清白白。 陈超虽心存疑虑,但苦于没有证据,只能暂时压下怒火。为了查明真相,陈超决定自己动手。 7月4日,他在镇上买了一个小型监控摄像头,趁无人时偷偷安装在自家西瓜棚的角落里。 陈超通过手机APP连接监控,可以实时查看棚内情况。他心想,如果真有猫腻,一定能抓个正着。 7月11日晚上,陈超像往常一样,开着装满西瓜的货车去城里售卖。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不停地看着手机监控。 晚上7点左右,天色渐暗,监控画面突然动了起来,李梅和张虎一前一后走进了瓜棚。 陈超的心跳加速,他立刻拨通了李梅的视频电话,强压怒火问:“瓜棚里还有别人吗?” 李梅显得有些慌乱,支吾着说只有她自己,正准备休息,然后匆匆挂断电话。 陈超通过监控继续观察,画面中,李梅和张虎很快发生了亲 密行为,场景不堪入目。 这一幕让陈超彻底失控,他猛地调转车头,放弃卖瓜,火速往家赶,赶到瓜棚时,张虎已经离开,只有李梅一人在收拾东西。 陈超冲进去,大声质问李梅,李梅起初还想狡辩,直到陈超拿出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她才低头默认。 陈超情绪失控,抬手打了李梅几下,李梅哭着求饶,但陈超已听不进去。他从家里抽屉里翻出一把水果刀,怒气冲冲地朝张虎的瓜棚跑去。 在去往张虎瓜棚的路上,陈超遇到了李梅的姐姐王芳,说明了情况,王芳试图劝阻陈超别冲动。但陈超根本听不进去,甩开王芳继续往前跑。 此时,张虎已经通过电话得知陈超正赶来,张虎随手在路边捡起一根扁担,站在自家瓜棚前,准备应对。 当陈超赶到时,两人一照面就吵了起来。陈超大骂张虎“不是人”,张虎则反驳说“是你家女人自愿的”。 话不投机,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陈超掏出水果刀,朝张虎捅去,第一刀刺中了腹部,第二刀划伤了手臂。 张虎吃痛,转身想跑,陈超紧追不舍,在田埂上又发生了撕扯。 不久,张虎因失血过多,体力不支倒在地上。王芳及时赶到现场,看到这一幕,吓得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 医护人员很快赶到,但张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陈超被警方带走调查。 很快,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没有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陈超,而是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陈超将面临怎么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陈超的犯罪行为并非处心积虑的预谋,而是源于发现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一突发、严重的刺激。 作案时,陈超使用的是家中的水果刀,该刀具并非事先准备的专用凶器,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工具,其杀伤力与匕首、砍刀等相比相对有限,反映了陈超主观上可能更侧重于教训,而非决意杀人。 陈超是找到妻子姐夫对质时,双方先是发生争斗、扭打在一起,这说明行为发生在正面的、激烈的冲突过程中,具有互殴的性质,其捅刺行为并非单方面的、无抵抗的杀害。 更重要的是,在张虎受伤逃跑后,陈超紧随其后继续追赶,两人在逃跑途中再次发生打斗。 这表明陈超的攻击是伴随在整个持续的打斗过程中的,其目的更倾向于继续教训而非必杀之而后快。 所以,陈超的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这可能也是检察院为什么以该罪提起公诉的原因。 不过,考虑到本案是因感情纠葛引发,且张虎存在过错,陈超被判处死刑可能性不大,如事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对此,您怎么看?
2003年,38岁的医院副院长,与28岁的已婚女护士,多次发生关系。谁料,她的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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